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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衍義 五四 地保


  《正傳》裡所說的趙府上叫阿Q賠罪的那種做法,在鄉下叫作「投地保」。地保大抵等於國民黨反動統治時代的保長,鄉下又稱作總甲,別處或稱地方,在紹興現在雖沒有這個名稱,但有急難時大聲呼救卻仍是叫「地方」,可知那也是古已有之的。在前清末年充當地保的大都是本地的閒人,與衙役本是一類,其品質還要在轎班之下,因為抬轎究竟要些力氣,他們都是遊手好閒,吃上鴉片,差不多是一副癟三神氣了。

  論理他是主管這一坊的民事的人,但他本是皂隸的一種,所以對於農工商人他很有一點威勢,在士紳面前卻又成為他們的聽差了。士大夫不必說,那些地主豪商,大抵捐有什麼功名,大則候補道,小的也是個縣丞之流,因此算是准士大夫,有同樣的勢力。這些在野的統治階級遇著平民觸犯了他的時候,多是裝腔作勢的叫人拿名片送官,要地方官給他出氣,事情小一點的則投地保,就是把地保叫來,命令他處理某人觸犯的事件。

  地保的情狀當然是各式各樣,據個人小時候即光緒庚子(一九〇〇年)前後的印象來說,他穿著一件藍布短大褂,上罩黑布背心,比例上似乎特別的長,頭戴瓜皮秋帽,手裡拿著一根二尺多長的煙管,外帶「煙必子」和皮火刀盒。他見老爺們也不行禮,只垂手聽吩咐,出去依照辦理,結果總是由被投地保的賠罪了事,其條件由地保臨時折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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