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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一 不辯解說下


  這篇論「辯解」的文章是民國二十九年(一九四〇)裡所寫,是去今二十年前,那時只為要寫一種感想,成功一篇文章,需要些作料,這裡邊的楊惲嵇康,梭格拉底以及林武師,其實都是肴饌的「墊底」,至於表面的「臛頭」實在只是倪元鎮這一點。這回講到一九二三年與魯迅失和的事件,因為要說明我不辯解的態度,便想到那篇東西可能表明我的理論,所以拿來利用一下,但那些陪襯的廢話本來是多餘的,我所要的其實只是最末後的一節罷了。

  關於那個事件,我一向沒有公開的說過,過去如此,將來也是如此,在我的日記上七月十七日項下,用剪刀剪去了原來所寫的字,大概有十個左右,八月二日記移住磚塔胡同,次年六月十一日的衝突,也只簡單的記著衝突,並說徐張二君來,一總都不過十個字。——這裡我要說明,徐是徐耀辰,張是張鳳舉,都是那時的北大教授,並不是什麼「外賓」,如許季茀所說的。

  許君是與徐張二君明白這事件的內容的人,雖然人是比較「老實」,但也何至於造作謠言,和正人君子一轍呢?不過他有一句話卻是實在的,這便是魯迅本人在他生前沒有一個字發表,他說這是魯迅的偉大處,這話說的對了。魯迅平素是主張以直報怨的,並且還更進一步,不但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還說過這樣的話,(原文失記,有錯當改,)人有怒目而視者,報之以罵,罵者報之以打,打者報之以殺。其主張的嚴峻有如此,而態度的偉大又如此,我們可不能學他的百分之一,以不辯解報答他的偉大乎?而且這種態度又並不是出於一時的隱忍,我前回說過對於所謂五十自壽的打油詩,那已經是那事件的十多年之後了,當時經胡風輩鬧得滿城風雨,獨他一個人在答曹聚仁楊霽雲的書簡中,能夠主持公論,胸中沒有絲毫蒂芥,這不是尋常人所能做到的了。

  或者有人說,書簡所說乃是私人間的說話,不能算什麼。那麼讓我們來看他所公表的吧,這第一是小說,收在《彷徨》裡邊的一篇《弟兄》,是寫我在一九一七年初次出疹子的事情,雖然是小說可是詩的成分並不多,主要的全是事實,乃是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三日所作,追寫八年前的往事的。可是最特別的是寫成《弟兄》的十一天以前所作,在魯迅作品中最是難解的一篇,題目乃是「傷逝」,於十月二十一日寫成,也不曾在雜誌上發表過,便一直收在集子裡了。關於這篇小說,我在《魯迅小說裡的人物》裡邊只在地方略加考證,現在轉錄一部分,並加以補充於下:

  「《傷逝》這篇小說大概全是寫的空想,因為事實與人物我一點都找不出什麼模型或依據。要說是有,那只是在頭一段裡說:『會館裡的被遺忘在偏僻裡的破屋是這樣的寂靜和空虛。時光過得真快,已經快滿一年了,事情又這麼不湊巧,我重來時偏偏空著的又只有這一間屋。依然是這樣的破窗,這樣的窗外的半枯的槐樹和老紫藤,這樣的窗前的方桌,這樣的敗壁,這樣的靠壁的板床。』第二段中又說到那窗外的半枯的槐樹的新葉,和掛在鐵似的老幹上的一房一房的紫白的藤花。我們知道這是南半截胡同的紹興縣館,著者在民國初年曾經住過一時的,最初在北頭的藤花館,後來移在南偏的獨院補樹書屋,這裡所寫的槐樹與藤花,雖然在北京這兩樣東西很是普通,卻顯然是在指那會館的舊居,但看上文偏僻裡云云,又可知特別是說那補樹書屋了。」

  當時忘記了說,他從藤花館搬到補樹書屋的時候,日記上說明是為「避喧」,那麼更可證明會館裡偏僻的地方只是補樹書屋的一處而已。這樣的證明於瞭解那篇小說有什麼的用處呢?《傷逝》這篇小說很是難懂,但如果把這和《弟兄》合起來看時,後者有十分之九以上是「真實」,而《傷逝》乃是全個是「詩」。詩的成分是空靈的,魯迅照例喜歡用《離騷》的手法來做詩,這裡又用的不是溫李的詞藻,而是安特來也夫一派的句子,所以結果更似乎很是晦澀了。《傷逝》不是普通戀愛小說,乃是借假了男女的死亡來哀悼兄弟恩情的斷絕的。

  我這樣說,或者世人都要以我為妄吧,但是我有我的感覺,深信這是不大會錯的。因為我以不知為不知,聲明自己不懂文學,不敢插嘴來批評,但對於魯迅寫作這些小說的動機,卻是能夠懂得。我也痛惜這種斷絕,可是有什麼辦法呢,人總只有人的力量。我很自幸能夠不俗,對於魯迅研究供給了兩種資料,也可以說對得起他的了,關於魯迅以外的人我只有對許季茀一個人,有要訂正的地方,如上邊所說的,至於其他無論什麼樣人要怎麼說,便全由他們去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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