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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幾乎成為小流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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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小流氓,意思是說他地位的大小,並不專指年紀,雖然年齡的大小也自然包括在內,因為年輕的人就不可能成為大腳色。在我們的鄉下,方言稱流氓為「破腳骨」,這個名詞的本意不甚明瞭,但望文生義的看去,大約因為他們要被打破腳骨,所以這樣稱的吧。 一個人要做流氓,須有相當的訓練,與古代的武士修行一樣,不是很容易的事。流氓的生活裡最重要的事件是挨打,所以非有十足的忍苦忍辱的勇氣,不能成為一個像樣的「破腳骨」。大流氓與人爭鬥,並不打人,他只拔出尖刀來,自己指他的大腿道,「戳吧!」敵人或如命而戳一下,則再命令道,「再戳!」如戳至再至三而毫不呼痛,刺者卻不敢照樣奉陪,那便算大敗,要吃虧賠償,若是同行的流氓,也就從此失了名譽了。能禁得起毆打,術語曰「受路足」,乃是流氓修養的最要之一。此外官司的經驗也很重要,他們往往大言于茶館中雲,「屁股也打過,大枷也戴過」,亦屬流氓履歷中很出色的項目。有些大家子弟轉入流氓者,因門第的餘蔭,無被官刑之慮,這兩項的修煉或可無須,唯挨打仍屬必要。我有一個同族的長輩,通文,能寫二尺見方的大字,做了流氓,一年的春分日在宗祠中聽見他自伐其戰功,「打翻又爬起,爬起又打翻」,這兩句話實在足以代表「流氓道」之精義了。 法律上流氓的行為是違法的,在社會上也不見得有名譽,可是有一點可取的地方,即是崇尚義氣與勇氣,頗有古代遊俠的意思,即使並非同幫,只要在酒樓茶館會見過一兩面,他們便算有交情,不再來暗算,而且有時還肯幫助保護。當時我是愛讀《七劍十三俠》的時代,對於他們並不嫌忌,而且碰巧遇見一個人,年紀比我們要大幾歲,正好做嬉游的伴侶,這人卻是本地方的一個小流氓。他說是跟我們讀書,大約我那時沒有到三味書屋去,便在祖父住過的一間屋佈置為書房,他讀他的《幼學瓊林》,我號稱做文章預備應考,實際上還是遊蕩居多。他自稱為姜太公的後人,因為姓薑所以名字便叫作「渭河」,不過他在社會上為人所知的名字乃是「阿九」。 他的母親是做「賣婆」的,這種職業是三姑六婆之一種,普通規矩的大家是不輕易讓進門裡來的,因為她們以賣買首飾為名,容易做些壞事,不過阿九的母親乃是例外的一個,還是老實的人。她也做那所謂「貰花」的勾當,這是一種變相的「高利貸」,卻更為兇惡,便是把珠花首飾租賃給人,按日收錢,租賃的人拿去典當,結果須得拿出當鋪,貰主與經手人三方面的利錢,而且期間很短,催促得很凶,所以不是尋常婦女所能經手辦理的。阿九和他的姉姉時常代表他們的母親,來我們的同門居住的本家裡來催促,可是他卻不大以為然,只是輕描淡寫的去到債主家裡一轉,說我母親叫我催錢來了,說了就走到這邊來和我們出去玩耍去了。 說是玩耍也就是在城內外閑走,並不真去惹事,總計庚子那一年裡所遊過的地方實在不少,街坊上的事情,知道的也是很多。遊蕩到了晚上,就到近地吃點東西。我們隔壁的張永興是一家壽材店,可是他們在東昌坊口的南邊都亭橋下開了一爿「葷粥店」,兼賣餛飩切面,都做得很好。葷粥乃是用肉骨頭煮粥,外加好醬油和蝦皮紫菜,每碗八文錢,真可以算得價廉物美。我們也就時常去光顧,有一回正在吃粥,阿九忽然正色問道:「這裡邊你們下了什麼沒有?」 店主愕然不知所對。阿九慢慢的笑說道:「我想起你們的本行來,生怕這里弄點花樣。」 棺材店的主人聽他這說明,不禁失笑,這就是小流氓的一點把戲了。這樣的事是常見的,例如小流氓尋事,在街上與人相撞,那人如生了氣,小流氓反詰問說:「倒還碰患帶者?」這裡我們只好用方言來寫,否則不能表現他的神氣出來,意思則雲「難道撞了倒反不好了麼」,這是一種詭辯,便是無理取鬧的表示。 同樣的事情,阿九也曾有過。其時我已經不在家,我的兄弟同母親往南街看戲,那時還沒有什麼戲館,只在廟臺上演戲敬神,近地的人在兩旁搭蓋看臺,租給人家使用,我們便也租了兩個坐位。後來台主不知為何忽下逐客令,大約要租給闊人了,坐客大窘,恰巧阿九正在那裡看戲,於是便去找來,他也並不怎麼蠻來,只對台主說道: 「你這台不租了麼?那麼由我出租給他們了。」台主除收回成命之外,還對他賠了許多小心,這才了事。在他這種不講道理的詭辯裡邊,實在含有很不少的詼諧與愛嬌。我從他的種種言行之中,著實學得了些流氓的手法。後來我離開紹興,便和他斷了聯繫,所以我的流氓修業也就此半途而廢了。到了宣統元年(一九〇九),這位姜太公的後人把潘姨太太拐跑了,不過這件事情,或者也不好專怪他們的,現在就不再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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