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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庵的尺牘


  曲庵是劉半農先生晚年的別號。他故意的取今隸農字的上半,讀作曲字,用為別號,很有點詼諧的意味,此外有無別的意思卻不曾問過,反正他不會唱曲,或者多少利用曲辮子的典故亦未可知,但現在總也已無可考了。半農於民國六年秋來北京大學,比我要遲五個月,以後直至二十三年,在這期間中書信往來很是不少,在故紙堆中都還存在,但是一時不易找尋,這回偶然看到幾封,計八年一月的三封,九年一月的兩封,重讀一過,今昔之感所不待言,也覺得很有意思,抄錄下來可以作為紀念。八年二信皆遊戲之作,甲一箋云:

  「新著二篇,乞六兄方家正之。弟□□頓,戊午十二月初三日。」

  別附一紙,題雲「唐風樓金石文字跋尾補」,第一篇為錢玄同賀年柬跋,其文云:

  「此片新從直隸鬼門關出土,原本已為法人沙君畹攜去,餘從廠肆中得西法攝影本一枚,察其文字雅秀,柬式詼詭,知為錢氏真本無疑。考諸家筆記,均謂錢精通小學,壬子以後變節維新,主以注音字母救文字之暫,以愛世語濟漢字之窮,其言怪誕,足滋疑駭,而時人如劉複唐俟周作等頗信之。今柬中正文小篆,加注音字母,而改其行式為左右橫讀,略如佉盧文字,是適與錢氏所主相合,且可定為出於壬子以後。柬中有八年字樣,論者每謂是奉宣統正朔,余考錢氏行狀,定為民國紀元,惟錢氏向用景教紀元,而書以天方文字,此用民國,蓋創例也。又考民國史新黨列傳,錢嘗謂劉複,我雖急進,實古今中外派耳。此片縱漢尺三寸,橫四寸許,字除注音字母外僅一十有三,而古今中外之神情畢現,可寶也。」

  第二篇為徐□□名刺跋,今從略。乙無箋牘,唯以二紙粘合如卷冊,封面題簽雲「昭代名伶院本殘卷」,本文云:

  「(生)咳,方六爺呀,方六爺呀,(唱西皮慢板)你所要,借的書,我今奉上。這其間,一本是,俄國文章。那一本,瑞典國,小曲灘簧。只恨我,有了他,一年以上。都未曾,打開來,看個端詳。(白)如今你提到了他,(唱)不由得,小半農,眼淚汪汪。(白)咳,半農呀,半農呀,你真不用功也。(唱)但願你,將他去,莫辜負他。拜一拜,手兒呵,你就借去了罷。(下)」

  後有跋四行云:

  「右京都名伶譚鑫培方六借書曲本殘卷二葉,余於廠肆中得之。大漢天聲,於今絕響,摩挲一過,如見龜年,誦黍離麥秀之章,彌增吾痛。時維宣統十年戊午臘八日夜二鼓,□□□呵凍。」

  卷首以紅墨水畫一方印,文曰,藏之名山傳諸其人。查八年舊日記一月項下云:

  「十日,陰,上午往校,得半農函,俄國禁書一冊。」

  案此系紅紙面英文書,集譯長短小說數篇,記得其中有高爾基所作以鷹為題材的小品,又有一文題曰「大心」,記一女子的事情,董秋芳君曾全部譯出,似亦已出版。瑞典國的小曲灘簧日記中不知何以不載,今亦忘記其為如何書物矣。故友中餅齋寫信喜開玩笑,曲庵亦是如此,而稍有不同,簡率的一句話,餅齋究竟是經師,而曲庵則是文人也。半農遺稿《雙鳳凰磚齋小品文》之四十五,題曰「記硯兄之稱」,其文云:

  「余與知堂老人每以硯兄相稱,不知者或以為兒時同窗友也。其實余二人相識,餘已二十七,豈明年三十三。時餘穿魚皮鞋,猶存上海少年滑頭氣,豈明則蓄濃髯,戴大絨帽,披馬夫式大衣,儼然一俄國英雄也。越十年,紅胡入關主政,北新封,《語絲》停,李丹忱捕,餘與豈明同避菜廠胡同一友人家。小廂三楹,中為膳食所,左為寢室,席地而臥,右為書室,室僅一桌,桌僅一硯。寢,食,相對枯坐而外,低頭共硯寫文而已,硯兄之稱自此始。居停主人不許多友來視,能來者余妻豈明妻而外,僅有徐耀辰兄傳遞外間消息,日或三四至也。時為民國十六年,以十月二十四日去,越一星期歸,今日思之,亦如夢中矣。」

  這篇文章寫得很好,留著好些半農的神氣,其時蓋在民國廿二年,年四十三矣,若在寫信那時則正穿魚皮鞋子,手持短棍,自稱擺倫時也。又其時正屬《新青年》時代,大抵以五四為中心前後數年,約計自民六至民十,此六七年間改革空氣起於文化界各方面,而《新青年》實為前驅,論文之外有隨感錄尤為精銳,對於陳舊物事無所不攻,亦攻無不破,寫作者甚多,最有力者獨秀玄同半農,餘悉在其次。隨感錄的目標既無限制,雖然當時所攻擊者只是舊道德舊文學以及舊劇,其手法亦無限制,嬉笑怒駡,無所不可,寧失之苛,不可輕縱,後來回顧頗有幼稚處,唯其時對於遺老遺少實只有敵意,也是莫怪的。同年四月十九日魯迅的一封信偶然找到,是寄往東京給我的,其中有云:

  「見上海告白,《新青年》二號已出,但我尚未取得,已函托爬翁矣。大學無甚事,新舊衝突事已見於路透電,大有化為世界的之意。聞電文系節述世與禽男函文,斷語則雲可見大學有與時俱進之意,與從前之專任舊人辦事者不同云云,似頗阿世也。」

  其時《新青年》的所為文化運動漸發生影響,林琴南憑藉了《公言報》竭力反抗,最初是那篇致北大校長蔡孑民的長信,隨後繼續寫《蠡叟叢談》,影射詛罵,已極惡劣,至《荊生》一篇,則思借武力以除滅異己,露出磨牙食人之凶相,舊文人的真形乃顯露無遺矣。半農的信件裡所挖苦的雖然並不就是林紓,總可以窺見這邊作風之一斑。嬉笑怒駡,多弄詼諧,即使有時失之膚淺,也總沒有病態與屍氣,在《新青年》上曾有一次故意以白話直譯文言尺牘,如道履譯為道德的鞋子,幸甚幸甚譯為運氣極了運氣極了,可為一例。拿來與對方比較,顯然看出不同來,那種跳踉欲噬的態度不但證明舊文人的品格墮落,也可想見其前途短促,蓋唯以日暮途窮,乃倒行而逆施也。

  但是曲庵的信卻也不是老是那麼開玩笑的。九年一月的兩封所說的都是正經事,甲是五日從上海新蘇台旅館寄來的快信,其文云:

  「起孟兄,承你和你夫人寫信來給我們夫婦賀年,我們要謝謝你。

  現在我有一件事,要和你同你哥哥豫才先生商量。從前你們昆仲向我說過,想要翻譯外國文學上的作品,用小本子一本一本的出版。我很贊成這個意思,可是我們都是秀才造反,十年不成,所以提議了多次,終於沒有具體的辦法。我到了上海,有一天忽然自己想到,我是個研究文學的人,近兩年來對於介紹西方文學的事業實在太冷淡,太不長進,應得竭力振作,切切實實的做一番。於是我就想到,介紹西方文學是件極繁重的事,為翻譯者,出版者,讀書者三方面的輕而易舉起見,與其介紹長篇,不如介紹短篇。從這一個大前提上,我就生出一個具體的計劃,打算編起一部『近代文藝小叢書』來。這部叢書,就我的意見,打算分為甲乙丙三集,各集的材料大致如下:

  甲集,文藝的本體,凡各人的小說,詩歌,戲劇等屬之。
  乙集,議論文藝的東西,凡傳記,批評,比較談等屬之。
  丙集,文藝的關係物,如音樂,雕刻,繪畫,歌謠等,雖非文學的本體,而實與文藝可以互相參證或發明者屬之。

  在這樣的計劃中,我自定的主要辦法如下:

  一,譯而不作。
  二,稿件以名人著作為限(乙丙兩集之材料亦然)。
  三,篇幅不過長。
  四,每集之冊數無定(甲集之冊數當然多於乙丙)。
  五,各集各冊均為獨立性質,故譯編之孰先孰後可依便利排比,不必預先用一番目錄功夫。即將來全書能出到幾種,亦可聽其自然。此蓋因有人雖然天天在那兒說,要如何編一百種劇目,要如何在兩年之內,邀集真懂英文之人,翻若干有用的書,而其實還是空談目錄,反不如我輩切切實實能做得一步便是一步也。

  以上所說起初只是我一個人的空想,能不能做成尚在虛無飄渺之間。不料今天群益的老闆陳芝壽先生來同我談天,我同他一談,他就非常高興,極願意我和賢昆仲三人把這事完全包辦下來。於是我就和他正式談判,其結果如下:

  一,編制法可完全依我的主張。
  二,書用橫行小本,其印刷法以精美為條件,我等可與斟酌討論,他必一一依從。
  三,各書取均價法,大約每本自四十頁至八十頁,定價全是一角至二角。若篇幅特長,在八十頁以上者則分訂兩本。
  四,出版人對於編譯人,處置稿件之法,可于下三項中任擇其一。甲,版權共有,即你的「歐洲文學」的辦法。乙,租賃版權,即規定在若干部之內,抽租值若干,過若干部則抽若干。丙,收買版權。

  啟明!我們談到了這一步,你可以知道,這不是群言性質,是及義性質了。我希望你們昆仲幫我忙,做成這件事。因為我想,我們沒有野心沒有作用的人,借著這適宜的辦法,來實行我們的純潔的文藝介紹,不可以不算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你的意思怎麼樣?務必請你用快信回覆我,使我可以就近同他議妥一切。(我大約十號左右回江陰,所以要你寫快信。)若是你不是根本上不贊成,則對於各小條件上的商議也請詳細示知,因為這是極容易辦的。

  我還有五層意見,雖然還沒有同該老闆談及,卻可以預先向你斟酌定妥了,隨後向他提出。

  一,我打算每年出書至少十二冊,即每人至少四冊,三個月一冊。其每年各書之名目,即于每年開始時,通信規定。

  二,我以為對於處分版權的三種辦法,以收買較為直捷而少流弊。所以我的意思,每種要求他二百五十元的酬金,字數約在三萬至六萬間。但將來我們如要刻全集,其印刷權仍要保存。

  三,我們取急進主義,若商量較有進步,即與訂約,在《新青年》上,發表編輯趣旨。

  四,訂約以出書五十本為最少數。

  五,非得我等三人之同意,不許他人加入稿件。此非專賣性質,乃恐無聊人來搗亂也。

  如何如何,速速覆我。弟複。」

  第二封信是一月二十七日由江陰所寄,繼續說出叢書這事,裡邊有一條云:「書名決用『近代文藝叢書』,刪去小字。」

  大概是根據我去信的意見而修改的。此外各項細則都已規定,似即可訂約,而且信中又說明他的稿件有王爾德短篇十種及屠格涅夫散文詩,四月七月可以分交,可是這叢書的計劃終未實現,書也一冊都未曾出版。這是怎麼的呢?半農於是年春間帶了家眷往歐洲去留學,一去數年,這叢書計劃所以也就因此而停頓了。查舊日記載三月十日得半農十六日啤南函,可知其自上海啟行當在二月上旬,以後國外通信都在故紙中,尚未找出,只有一厚本自英國寄來者,存在板箱內。此系用藍格洋紙訂成,面題「劉複寫給周作人的信」,下署一九二一年一月十五日,凡八十五紙,每紙橫行二十三行,每行約二十二字,系談論整理歌謠的事,雖說是信,實在是一大篇論文,共約五萬言,至今無法發表,將來若有人編半農逸稿者,當以奉呈耳。民國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記

  九年一月五日的來信系用新蘇台旅館的信封,背面印有紅字廣告五行云:

  「本旅館冬令設備格外完全,各房間茶壺一律均用炭基爐,若厭手冷,有西洋橡皮熱水袋,若厭腳冷,有嘉興銅腳爐。雖在旅店,卻與家庭無二,務乞各界光顧。」

  其文頗有趣,因附錄於此,若以舉示曲庵亦必絕倒也。

  又,這裡所錄系早期的尺牘,而用晚年的別號為題者,因曲庵之名更有諧趣,與內容更相稱耳。廿八日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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