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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事略


  查舊日記第二冊,在戊戌(一八九八)十二月十三日下有一項記事云:

  「至試前,購《思痛記》二卷,江甯李圭小池撰,洋一角。」

  小池于咸豐庚申被擄,在長毛中凡三十二月,此書即記其事,根據耳聞目睹,甚可憑信,讀之令人驚駭,此世間難得的鮮血之書也。我讀了這書大約印象甚深,至民國十九年八月拿出來看,在卷頭題字數行云:

  「中國民族似有嗜殺性,近三百年張李洪楊以至義和拳諸事即其明征,書冊所紀錄百不及一二,至今讀之猶令人悚然。今日重翻此記,益深此感。嗚呼,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乎。」

  李小池後來做了外交官,到過西洋,著有遊記等書,我未得見。孫彥清《寄龕丙志》卷四云:

  「近閱李小池圭《遊覽隨筆》,載強水棉花,雲以強水煉成,有幹濕兩種,幹者得火即發,濕者置火中可以二刻不燃,以電線發之,方三寸,厚寸許,重不過二兩者,百步外能震巨石成齏粉。」

  所記蓋是棉花火藥歟。又所著有《鴉片事略》,近日在北平市上獲得一部,其價卻比《思痛記》要高了三十倍了。書凡兩卷,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刻,後於《思痛記》十五年,板式卻是一樣,很覺得可喜。卷首說明著書的宗旨云:

  「鴉片為中國漏卮,為百姓鴆毒,固盡人知之,而其於郡縣流行之本末,禁令弛張之互用,與夫英人以售鴉片而興戎乞撫,又以惡鴉片而設會勸禁,三百年來之事,則未必盡人知之。用就見聞所及,或采自他書,或錄諸郵報,薈萃成此,附以外國往來文牘,曰『鴉片事略』。」

  由此可知這是鴉片文獻的重要資料,北平圖書館之有翻印本也可以作證,我所留意的卻不全在此,只是想看看中國人對於鴉片的態度,其次是稍找民俗的資料而已。這種材料在道光十八年湖廣總督林則徐奏中找得一點,乃是關於煙具的:

  「查吸煙之竹杆謂之槍,其槍頭裝煙點火之具又須細泥燒成,名曰煙斗。凡新槍新鬥皆不適口,且難過癮,必其素所習用之具,有煙油積乎其中者,愈久而愈寶之。此外零星器具不一而足,然尚可以他具代之,唯槍鬥均難替代,而鬥比槍尤不可離。」

  又云:

  「如煙槍固多用竹,亦間有削木為之,大抵皆煙袋鋪所制,其槍頭則裹以金銀銅錫,槍口亦飾以金玉角牙,又聞閩粵間又有一種甘蔗槍,漆而飾之,尤為若輩所重。其煙斗自廣東制者以洋磁為上,在內地制者以宜興為寶。恐其屢燒易裂也,則亦包以金銀,而發藍點翠,各極其工。恐其屢吸易塞也,則又通以鐵條,而矛戟錐刀,不一其狀。」

  在奏摺中本來不易詳敘,卻也已寫得不少,很是難得,所雲甘蔗槍在小時候曾經看見過,煙斗與煙籤子也有種種花樣,這倒都是中國的自己創造。《鴉片事略》卷上記罌粟花云:

  「產土耳基波斯多白花白子,產印度者兩種,一亦白花白子,一紅花黑子,平原所植俱白花,出喜馬拉山俱紅花。法國人以其子榨油,香美,頗好之,英人亦用其漿為藥材。印人則取幹塊為餅,嚼食款客,南洋諸島有生食者,俾路芝以西各部酋皆酷嗜之,亦生食也。明末蘇門答臘人變生食為吸食,其法先取漿蒸熟,濾去渣滓複煮,和煙草末為丸,置竹管就火吸食。」

  又云:

  「康熙二十三年海禁弛,南洋鴉片列入藥材,每斤徵稅銀三分。其時沿海居民得南洋吸食法而益精思之,煮土成膏,鑲竹為管,就燈吸食其煙。不數年流行各省,甚至開館賣煙。」

  我曾聽說鴉片煙的那種吸食法是中國所發明,現在已得到文獻的證明了,煙具的美術工藝雖然是在附屬的地位,但是其成績卻亦大有可觀也。

  中國人對於鴉片煙的態度是怎樣呢?人民似乎是非吃不可,官廳則時而不許吃時而許吃,即所謂禁令張弛之互用也。雍正中的辦法是:

  「興販鴉片煙者,照收買違禁貨物例,枷號一月,發近邊充軍。私開鴉片煙館引誘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眾律,擬絞監候。」

  吸食者沒有關係。嘉慶中改正如下:

  「開館者議絞,販賣者充軍,吸食者杖徒。」

  道光中議嚴禁,十九年五月定有章程三十九條,中云:

  「開設煙館首犯擬絞立決。」

  「一吸煙人犯均予限一年六個月,限滿不知悛改,無論官民概擬絞監候。」

  「一制賣鴉片煙具者照造賣賭具例分別治罪。」

  三年後江寧條約簽字,香港割讓,五口通商,煙禁複弛,至於戊戌。《事略》卷末論禁煙之前途云:

  「今日印度即不欲禁,風會所至,非人力能強,必有禁之之日,禁之又必自易罌粟而植茶始。中國土煙既收稅厘,是禁種罌粟之令大弛,民間種植必因之漸廣,或至盡易茶而植罌粟,數十年後中國或無植茶地,印度則廣植之,中國無茶以運外洋,印度亦無鴉片以至中國,漏卮塞矣,利源涸矣,而民間嗜食者亦必猶淡巴菰之人人習為固常,則亦不禁之禁,弛而不弛矣。」

  這一節文章我讀了好幾遍,不能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似諷刺,似慨歎,總之含有不少的幽默味,而亦很合於事實,又不可不謂有先見之明也。現今鴉片已不稱洋藥而曰土藥,在店吸食則雲試藥,早已與淡巴菰同成為國貨矣,中國自種罌粟而印度亦自有茶,正如所言,然則鴉片煙之在中國恐當以此刻現在為理想的止境歟。

  一八七五年倫敦勸禁鴉片會稟請議院設法漸令印度減植罌粟,議院以四端批覆,其首二條云:

  「鴉片為東方人性情所好,日所必需,一也。華人自甘吸食,與英何尤,二也。」

  道光十六年太常寺少卿許乃濟上言請弛鴉片之禁,中有云:

  「究之食鴉片者率皆浮惰無志不足輕重之輩。」

  這些話都似乎說得有點偏宕,實在卻似能說出真情,至少在我個人看去是如此。去年四月裡寫了一篇《關於命運》,末後有一節話是談這個問題的,我說:

  「第一,中國人大約特別有一種麻醉享受性,即俗雲嗜好。第二,中國人富的閑得無聊,窮的苦得不堪,以麻醉消遣。有友好之勸酬,有販賣之便利,以麻醉玩耍。衛生不良,多生病痛,醫藥不備,無法治療,以麻醉救急。如是乃上癮,法寬則蔓延,法嚴則駢誅矣。此事為外國或別的殖民地所無,正以此種癖性與環境亦非別處所有耳。我說麻醉享受性,殊有杜撰生造之嫌,此正亦難免,但非全無根據,如古來的念咒畫符讀經惜字唱皮黃做八股叫口號貼標語皆是也,或以意,或以字畫,或以聲音,均是自己麻醉,而以藥劑則是他力麻醉耳。」

  我寫此文時大受性急朋友的罵,可是仔細考察亦仍無以易吾說,即使我為息事寧人計,刪除口號標語二項,其關於鴉片的說法還是可以存在也。至於許君所說,不佞亦有相同的意見,不過以前只與友人談談而已,不曾發表過。但是,這裡也有不同的地方。許君只說煙民都是浮惰無志不足輕重之輩,所以大可任其胡裡胡塗的麻醉到死,社會的事由不吃鴉片的人去做,只消多分擔一點子也就可以過去了。若照我的看法,麻醉的範圍推廣了,准煙民的數目未免太多,簡直就沒有辦法。對於真煙民向來一直沒有法子,何況又加上准煙民乎,我想大約也只好任其過癮。寫到這裡乃知李小池真有見識,我讀其《思痛記》將四十年猶不曾忘,今讀《鴉片事略》,其將使我再記憶他四十年乎。

  廿五年四月九日,北平。

  附記

  上文寫了不久就在《實報》上看見王柱宇先生的兩篇文章,都很有價值,十一日的一篇是談煙具的,有許多事情我都不知道,十日的文章題為「土藥店一瞥」,記北平櫻桃斜街的鴉片煙店情形,更是貴重的資料。今抄錄一部分於下:

  「我向櫃上說了聲,掌櫃辛苦。他說,你買什麼?我說,借問一聲,我買煙買土,沒有登記的執照,可以嗎?他說,有錢就賣貨,不要執照,因為從我們這裡買去的煙或是土,紙包上都貼有官發的印花,印花上邊印著一條蛇一隻虎,紙的四角印有毒蛇猛虎四字,這種意思便表示是官貨,不是私售。」

  後來掌櫃的又說,「你如果願意在這裡抽,裡邊有房間,每份起碼兩角。」

  此即報上所記的「試藥」,吾鄉俗語謂之開煙盤者是也。王先生記其情景云:

  「樓上樓下約莫有五六間房,和旅館相仿佛。我在各房看了一遍,每房之中有兩炕的,有三炕的。一炕之上擺著兩個枕頭,每個枕頭算是一號買賣。這種情形又和澡堂裡的雅座一樣。不過,枕頭雖白,臥單卻是藍色的。」

  我真要感謝作者告訴我們許多事情,特別使我不能忘記的是那毒蛇猛虎的印花,很想得他一張來,這恐怕非花二元四角去買一兩綏遠貨不可吧。代價是值得的,只是這一兩土無法處置,所以有點為難。

  四月十二日又記。

  補記

  從來薰閣得李小池著《環遊地球新錄》四卷,蓋光緒丙子(一八七六)往美國費裡地費城參觀博覽會時的紀錄,計美會紀略一卷,遊覽隨筆二卷,東行日記一卷。自序稱嘗承乏浙海關案牘十有餘年,得德君(案稅務司德璀琳)相知之雅,非尋常比,於是薦由赫公(案總稅務司赫德)派赴會所。查《思痛記》陷洪軍中共三十二月,至壬戌(一八六二)秋始得脫,大約此後即在海關辦事,《思痛記》刊於光緒六年,則還在《新錄》出版二年後了。上文所引強水棉花見於遊覽隨筆下英國倫敦京城篇中,蓋記在塢裡治軍器局所見也。篇中又講到太吾士新報館,紀載頗詳,結論云:

  「竊觀西人設新報館,欲盡知天下事也。人必知天下事,而後乃能處天下事,是報館之設誠未可曰無益,而其益則尤非淺鮮。」

  李君思想通達,其推重報紙蓋比黃公度為更早,但是後來世間專尚宣傳,結果至於多看報愈不知天下事,則非先哲所能料及者矣。東行日記五月初一日在橫濱所記有云:

  「洋行大小數十家,各貨山積,進口多洋貨,出口多銅漆器茶葉古玩,而販運洋藥商人如在中華之沙遜洋行者(原注,沙遜英國巨商,專販洋藥)無有也。蓋日本煙禁極嚴,食者立治重法,國人皆不敢犯禁,雖是齊之以刑,亦可見法一而民從。惜我中華不知何時乃能熄此毒焰。」

  亦慨乎其言之。

  五月四日加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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