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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詩歌》旬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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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旬刊的目的在提倡一種新的詩歌運動;尤其努力的是詩歌的大眾化。《創刊號》有一篇《發刊詩》,裡面說, 我們要捉住現實, 歌唱新世紀的意識。 又說, 我們要用俗言俚語, 把這種矛盾寫成民謠小調鼓詞兒歌, 我們要使我們的詩歌成為大眾歌調, 我們自己也成為大眾中的一個。 但他們並不專用大眾文學的舊形式,他們也要創造新的。這個旬刊最近情形不知如何,我只看到第一、第二、第四期,就這三期說,他們利用舊形式要比創造新的,成績好些。那些用民謠、小調兒歌的形式寫出來的東西雖然還不免膚泛,散漫的毛病,但按歌謠(包括俗曲)的標準說,也不比流行的壞。況且總還有調子,要是真歌唱起來,調子是很重要的。這類作品裡,覺得第二期裡的《新譜小放牛》比較好。那是對山歌。對山歌離不了重疊與連鎖兩種表現法,結構容易緊密,意思不用很多,作者當然可以取巧些。至於那些用新形式寫的,除了分行外,實在便無形式;於是又回到白話詩初期的自由詩派。這些詩裡,也許確有「新世紀的意識」,但與所有的新詩一樣,都是寫給一些受過歐化的教育的人看的,與大眾相去萬里。他們提倡朗讀;可是這種詩即使怎麼會朗讀的人,怕也不能教大眾聽懂。舉一個題目罷,「回憶之塔」(見第二期),你說,要費多少氣力才能向大眾解釋清楚?他們誰又耐煩聽你!《文學月報》中蓬子君的詩似乎也是新意識,卻寫得好,可是說到普及也還是不成。 去年JK君在《文學月報》上提出「大眾文藝問題」,引起許多討論;《北斗》還特地用這個題目征過一回文。那些文裡有兩個頂重要的意見:一是要文學大眾化,先得生活大眾化;所謂「自己也成為大眾的一個」。二是在大眾中培養作家。這是根本辦法;不然,大眾文藝問題,終於是紙上談兵而已。不過那些還未「化」或者簡直「化」不了的人也當睜眼看看這個時勢,不要盡唱愛唱窮,唱卑微,唱老大。這都是自我中心,甚至於自我狂。要知道個人的價值,已一天天在跌下去;剌剌不休,徒討人厭罷了。再則無論中外,大作品決不是自敘傳,至少決不僅僅是自敘傳。還有從前人喜歡引用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也正是自我狂之一種。文章的得失,若真是只有「寸心知」,那實在可以不必寫。就算這指的是那精緻的技巧,但技巧精微至此,也就無甚價值可言。詩的大眾化是文學大眾化的一個分題,自然也可用同樣原則處置。可是詩以述情為主,要用比喻,沒有小說戲劇那樣明白,又比較簡練些,接近大眾較難(敘事詩卻就不同)。所以大眾化起來,怕要多費些事。《新詩歌》中對於這一層似乎還未論到。第二期裡有《關於寫作新詩歌的一點意見》一文,論到新詩歌的題材,列舉九項,都可採用;此外足以表現時代的材料想來還有。總之,最好撇開個人;但並非不許有個性在文章裡。材料的選擇,安排與表現,與文章的感染力相關甚大。這多半靠個人的才性與功夫;所謂個性,便指的這些。 《關於寫作新詩歌的一點意見》裡也論到新詩歌的形式,他們分列四項,大概不外利用舊的與創造新的。舊的指歌謠的形式。照我的意見,歌謠應包括徒歌與俗曲(小曲,小調,唱本等);徒歌又分為可歌可誦兩類,七言四句的山歌屬前者,長短參差的歌語屬後者。歌謠的組織,有三個重要的成分:一是重疊,二是韻腳,三是整齊。只要有一種便可成歌謠,也有些歌謠三種都有。當然,俗曲還得加上樂調一個成分,極要緊的成分。不過那已在文學以外了。周作人先生想「中國小調的流行,是音樂的而非文學的」,「以音調為重而意義為輕」,所以辭句幼稚粗疏的多。(見《自己的園地詩的效用》篇)這是個很有意思的推想。徒歌可誦的一類無一定形式可言。可唱的一類以七言四句一節為主要的形式,有時可重疊到許多節。節不限於四句,但七言總是主要的句法;俗曲中的句法也以七言為主。七言外有時加些襯字,疊字,虛腔,但基本形式總看得出。至於北平的「弦子書」,有時長到十九字一句,也只唱七拍子,與七言同,那卻帶著樂調的關係了。 俗曲中還有一種十字句,分三三四,共三讀;大鼓書裡有時用它,皮黃裡簡直以它為主。俗曲的篇法卻無定,則因為要跟著樂調走。這些組織與形式,都可試驗。但各種形式全帶韻腳,韻腳總是重讀。雖有無韻句間隔而太少;篇幅短還行,長了就未免單調。這層多換韻也許可以補救一些。還有一層,韻句多了,令人有頭輕腳重之感;這個可不容易補救,只有將篇幅剪裁得短些。實在短不了的,便須用新形式。創造呢,不知如何下手,姑不論;英國詩裡的「無韻體」,卻似乎可以採用。近年來新詩人試驗的外國詩體很多,成績以徐志摩君為最。他用「無韻體」,結果不算壞。這種體似乎最能傳出說話曲折的神氣。我們不一定照英國規矩,但每行得有相仿的音數與同數的重音,才能整齊,才能在我們的語言裡成功一首歌。至於中國語裡有輕音的現象。胡適之先生《談新詩》裡早已說過了。這種歌雖不可唱而可誦。《新詩歌》裡主張朗讀,這種詩體是最相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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