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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戲文的進展(2)


  二

  《小孫屠》的全名應作:《遭盆吊沒興小孫屠》,題下寫著:古杭書會編撰。大約這個古杭書會,其所編撰的戲文,當不止《小孫屠》一本。又,這個「書會」的組織,似也只是一個職業的賣藝說書者的團體,但也可能便是一個文人學士們集會的機關。他們大約都是些識字知書的人,為了時世的黑暗,無可進取,故淪落而為職業的「賣藝者」(廣義的)的。或者這些戲文竟是書會裡的文人學士們的著作。觀《小孫屠》一作,文辭流暢,純正,毫無粗鄙不通之處,便知決不是出於似通非通的三家村學究或略識之無的「賣藝者」之手的。《小孫屠》敘的是:孫必達祖居開封,家有老母及一弟必貴。一個春天,必達遇著一個妓女李瓊梅。她很想嫁人,必達便設法與她脫了籍,娶她為妻。這時他弟弟必貴,即號為小孫屠者,正出外打旋未回。及他回時,見哥哥娶了一個門戶中人,頗為不悅。家庭中時有吵鬧。瓊梅因必達沉酣於酒,不大顧家,心中也常是鬱鬱不歡。她有一個舊歡朱令史(邦傑),常來找她。一日,為必貴所沖見。他們又大鬧了一場。老母見家中吵鬧不安,她便帶了必貴到東嶽去還香願。必達送了他們一程。就在這一夜,朱令史與瓊梅設了一計,將梅香殺死在地,改換了瓊梅的衣服,斬下頭顱,冒作瓊梅的屍身。而她自己卻逃去與朱令史做長久夫妻。一面,屍身發現時,必達便以殺妻被捕入獄,屈打成招。不久,母在東嶽草橋店中一病而亡。必貴負了她骨殖歸來。不料歸來時,而家中竟生了如此的大故。他去探望哥哥。朱令史又設一計,蒙蔽本官,將他當作了殺人正犯,而釋必達寧家。當夜,必貴便被盆吊而死,棄屍獄外。天上落了一陣大雨,必貴蘇醒了過來。他哥哥正來尋他。二人便一同在外飄流。一日,在無意中沖見了李瓊梅,捉住了她與朱令史,告到當官。這個案情才大白。瓊梅與朱令史俱判了死刑,以償梅香的性命,並將朱令史妻小家產償給了孫氏兄弟。此劇很短,至多只足當於元人雜劇的一本。可見早期的戲文是並不像後來傳奇那麼長的。曲文說白都極為明白易曉,確是要實演於民間的或竟出於民間的一部著作。全戲中說白極少,幾乎唱句便是對白。今引一節如下:

  (末上白)野花不種年年有,煩惱無根日日生。自家當朝一日和那婦人叫了一和,兩下都有言語。我早起晚西看它有些小破。今朝聽得我哥出去,和相識每吃酒,我投家裡去走一遭。(作聽科介)殺人可恕,無禮難容。我哥哥不在家,誰在家吃酒!(末踏開門,淨走下,末行殺介)(生唱)〔駐馬聽〕酒困沉沉,睡裡聽得人鬥爭。是我荒驚惱覺。自覺一身,戰戰兢兢。方欲問這元因,忽見弟兄持刀刃。連叫兩三聲,莫不是嫂嫂不欽敬?(末)聽說元因。它元是娼家一婦人。瞷著哥哥濃睡,自與傍人並枕同衾,我欲持刀一意捕姦情,幾乎殺害我哥哥命。(旦)我有姦夫你不拿住它?(末)你言語恐生聽,一場公事驚人聽。(旦)哀告君聽,奴在房兒裡要睡寢。怎知叔叔來此巧言花語扯奴衣襟。(末)孫二須不是般樣人。(旦)因奴家不肯,便生嗔,將刀欲害伊家命。(末)哥哥休聽它家說,孫二不敢。(旦)只得叫鄰人,將奴趕得沒投奔。(生)此事難憑,兩下差他人怎明?

  《張協狀元》,宋元南戲作品。南宋時溫州九山書會才人編撰。此劇與久已流傳的《趙貞女蔡二郎》、《王魁負桂英》等作品一樣,均寫男子發跡負心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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