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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宋金的「雜劇」詞 二


  在雜劇的腳色方面論之,每一組雜劇演唱時,定數當為五人。其中戲頭、引戲、次淨、副末的四「色」是確定的。(陶宗儀《輟耕錄》有副淨而無次淨,似即同一腳色。又無戲頭而有求〔求,當作末〕泥,當亦相同。惟多出一「裝孤」而已。在《武林舊事》裡,卻間有「裝旦」的一色出現。)

  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十)云:「散樂傳學教坊十三部,唯以雜劇為正色。……其諸部諸色,分服紫、緋、綠三色寬衫,兩下各垂黃義讕。雜劇部皆諢裹,餘皆襆頭帽子。」這些話很可注意。雜劇色的衣服原是紫、緋或綠色的寬衫,但頭部卻是諢裹,與其他諸色不同。所謂「諢裹」,當是種種滑稽的或擬仿的或像生的裝扮的意思。

  《夢粱錄》,描寫南宋都城臨安市情風物的筆記體著作。南宋學者吳自牧(生平不詳)著。

  吳自牧又謂:「且謂雜劇中,末泥為長,每一場四人或五人。……末泥色主張,引戲色分付,副淨色發喬,副末色打諢。或添一人,名曰裝孤。先吹曲破斷送,謂之把色。」這把雜劇色的分別說得很明白了。

  至於雜劇的演出的情形,《夢粱錄》(卷二十)的記載也較為詳細:

  先做尋常熟事一段,名曰豔段。次做正雜劇,通名兩段。大抵全以故事,務在滑稽唱念,應對通遍。此本是鑒戒,又隱於諫諍,故從便跣露,謂之無過蟲耳。若欲駕前承應,亦無責罰。一時取聖顏笑。凡有諫諍,或諫官陳事,上不從,則此輩妝做故事,隱其情而諫之,于上顏亦無怒也。又有雜扮,或曰雜班,又名經元子,又謂之拔和,即雜劇之後散段也。頃在汴京時,村落野夫,罕得入城,遂撰此端。多是借裝為山東、河北村叟,以資笑端。

  在同書(卷三)敘述「宰執親王南班百官入內上壽賜宴」的一則裡,描寫雜劇演唱的情形頗詳:

  諸雜劇色皆諢裹,各服本色紫、緋、綠寬衫,義斕鍍金帶。自殿陛對立,直至樂棚。每遇供舞戲,則排立七手,舉左右盾,動足應拍,一齊群舞,謂之按曲子。……第四盞進禦酒,宰臣百官各送酒,歌舞並同前。教樂所伶人,以龍笛腰鼓發諢子。參軍色執竹竿拂子,奏俳語口號,祝君壽。新劇色打和畢,且謂:奏罷今年新口號,樂聲驚裂一天雲。參軍色再致語,勾合大麯舞……第五盞進禦酒……樂部起三台舞。參軍色執竿奏數語,勾雜劇入場。一場兩段。是時教樂所雜劇色何雁喜、王見喜、金寶、趙道明、王吉等,俱御前人員,謂之無過央。……第七盞……宰臣酒,慢曲子;百官酒,舞三台。參軍色作語,勾雜劇入場。

  大致「雜劇」是分為兩段的,第一段為豔段,次為正雜劇。豔段為尋常熟事;正雜劇則內容不同。大抵全為故事。這一種雛形的故事的演唱,似還未脫歌舞隊的拘束,故雜劇色每兼舞「三台」,次段又做「大麯舞」(即正雜劇)。但觀「務在滑稽唱念,應對通遍」之語,似於歌舞之外,又雜有對白(念)。當「變文」流行已久,且已脫胎而成為平話、諸宮調、說經之流的時候,歌舞班之雜入滑稽的道白是很自然的事。我們可以說,宋、金雜劇是連合了古代王家的「弄臣」與歌舞班而為一的。

  其內容當然並不純粹。我們一考察周密《武林舊事》所載的二百八十本「官本雜劇段數」,便可以知道,所謂「雜劇」,還是所謂「雜歌舞戲」的總稱。其中最大多數的雜劇當然是純正所謂「大麯舞」者是。

  大麯舞是用「大麯」的調子,以歌舞表演出一件故事,或滑稽的裝扮的。

  在那二百八十本的「雜劇」裡,用大麯來歌唱者,已有:《六么》二十本、《瀛府》六本、《梁州》七本、《伊州》五本、《新水》四本、《薄媚》九本、《大明樂》三本、《胡渭州》四本、《石州》三本、《大聖樂》三本、《中和樂》四本、《萬年歡》二本、《道人歡》四本、《長壽仙》三本、《劍器》二本、《延壽樂》二本、《賀皇恩》二本、《採蓮》三本、《寶金枝》一本、《嘉慶樂》一本、《慶雲樂》一本、《君臣相遇樂》一本、《泛清波》一本、《采雲歸》二本、《千春樂》一本、《罷金鉦》一本。計凡九十五本,共用大麯二十六調。按《宋史·樂志》教坊部凡十八調,四十大麯,「雜劇」已用過半。又《降黃龍》(五本)、《熙州》(三本)二調,雖不見於宋史,而灼然可知其亦為大麯。則共用大麯二十八(共一百零三本)。

  這二十八大麯的歌詞的形式是怎樣的呢?

  觀那一百零三本的名目,其題材當是很複雜的;有的顯然知其為敘述故事的,有的則知其為嘲笑、滑稽之作;有的則是粉飾太平的頌揚之作。像《鶯鶯六么》,當是以「六么」的一個大麯來敘述鶯鶯、張生之故事的;像《鄭生遇龍女薄媚》則是以《薄媚》大麯來歌詠鄭生遇龍女之故事的。像《哭骰子瀛州》等,則顯然是開玩笑的滑稽曲。

  可惜在那目錄裡面的東西,已一本俱不能得到了。但其歌詞(即雜劇詞),我們卻很有幸的能夠在曾慥的《樂府雅詞》(卷上)(《詞學叢書本》)裡找到了一個例子:

  薄媚西子詞     董穎

  曾慥(?-1155),南宋官吏、文人。字端伯,福建晉江(今福建南安)人。官至尚書郎,直寶文閣。編有《樂府雅詞》,是今存最早的一部宋人選編的宋詞總集。

  排遍第八

  怒潮卷雪,巍岫布雲,越襟吳帶如斯,有客經遊,月伴風隨。值盛世觀此江山美,合放懷何事卻興悲?不為回頭舊穀天涯,為想前君事。越王嫁禍獻西施吳即中深機。闔廬死,有遺誓,勾踐必誅夷。吳未干戈出境,倉卒越兵,投怒夫差。鼎沸鯨鯢,越遭勁敵。可憐無計脫重圍,歸路茫然,城郭丘墟,飄泊稽山裡,旅魂暗逐戰塵飛,天日慘無輝。

  闔廬(?-前496),春秋末年吳國國君,公元前514-前496年在位。他以專諸刺殺吳王僚而自立。後被越王勾踐打敗,重傷而亡。

  排遍第九

  自笑平生,英氣淩雲,凜然萬里宣威。那知此際,熊虎途窮,來伴麋鹿卑棲。既甘臣妾,猶不許,何為計?爭若都蟠寶器,盡誅吾妻子,徑將死戰決雌雄。天意恐憐之。 偶聞太宰正擅權,貪賂市恩私。因將寶玩獻誠,雖脫霜戈,石室囚糸,憂嗟又經時。恨不如巢燕自由歸。殘月朦朧,寒雨瀟瀟有血都成淚。備嘗嶮厄返邦畿,冤憤刻肝脾。

  第十攧

  種陳謀,謂吳兵正熾,越勇難施。破吳策,惟妖姬。有傾城妙麗,名稱(一作字)西子歲方笄。算夫差惑此,須致顛危。范蠡微行,珠貝為香餌,苧蘿不釣釣深閨,吞餌果殊姿。素饑織弱,不勝羅綺。鸞鏡畔,粉面淡勻,梨花一朵瓊壺裡,嫣然意態嬌春。寸眸剪水,斜鬟鬆翠,人無雙,宜名動君王,繡履容易,來登玉陛。

  入破第一

  穿湘裙,搖漢珮,步步香風起。斂雙蛾,論時事,蘭心巧會君意。殊珍異寶,猶自朝臣未與,妾何人被此隆恩!雖令效死奉嚴旨。隱約龍姿忻悅,重重甘言說。辭俊雅,質娉婷,天教汝眾美兼備。聞吳重色,憑汝和親,應為靖邊陲,將別金門,俄揮粉淚靚妝洗。

  第二虛催

  飛雲駛香車,故國難回睇。芳心漸搖,迤邐吳都繁麗。忠臣子胥,預知道為邦崇,諫言先啟,願勿容其至。周亡褒姒,商傾妲己。吳王卻嫌胥逆耳,才經眼,便深恩愛,東風暗綻嬌藥,彩鸞翻妒伊。得取次於飛共戲,金屋看承,他宮盡廢。

  第三袞遍

  華宴夕,燈搖醉粉,菡萏籠蟾桂。揚翠袖,含風舞,輕妙處,驚鴻態,分明是瑤台瓊榭,閬苑蓬壺景,盡移此地。花繞仙步,鶯隨管吹。寶帳暖,留春百和,馥鬱融鴛被。銀漏永,楚雲濃,三竿日猶褪霞衣。宿酲輕腕嗅宮花,雙帶系合同心時,波下比目,深憐到底。

  第四催拍

  耳盈絲竹,眼遙珠翠,迷樂事,宮闈內。爭知漸國勢陵夷,奸臣獻佞,轉恣奢淫。天譴歲屢饑,從此萬姓離心解體。越遣使陰窺虛實,蚤夜營邊備。兵未動,子胥存,雖堪伐,尚畏忠義。斯人既戮,又是嚴兵卷土赴黃池,觀釁種蠡,方雲可矣。

  第五袞遍

  機有神,征鼙一鼓,萬馬襟喉地。庭喋血,誅留守。憐屈服,斂兵還。危如此,當除禍本,重結人心。爭奈竟荒迷。戰骨方埋,靈旗又指。勢連敗,柔荑攜泣,不忍相拋棄。身在兮心先死,宵奔兮兵已前圍。謀窮計盡,淚鶴啼猿,聞處分外悲。丹穴縱近,誰容再歸!

  第六歇拍

  哀誠屢吐,甬東分賜,垂暮日置荒隅。心知愧,寶鍔紅委,鸞存鳳去,辜負恩憐,情不似虞姬。尚望論功,榮還故里。降令曰:吳之赦汝,越與吳何異!吳正怨越方疑,從公論合去妖□類。蛾眉宛轉,竟殞鮫綃。香骨委塵泥,渺渺姑蘇,荒蕪鹿戲。

  第七煞袞

  王公子,青春更才美,風流慕連理。耶溪一日,悠悠回首凝思。雲鬟鬢,玉珮霞裙,依約露妍姿。送目驚喜,俄迂玉趾。同仙騎洞府歸去,簾櫳窈窕戲魚水。正一點犀通,遽別恨何已!媚魄千載,教人屬意,況當時金殿裡!

  自排遍第八至第七煞袞,共十遍;敘的是西施亡吳的故事,而以王生遇西子事為結。這裡把有功的西子,使之「蛾眉宛轉,竟殞鮫綃」,未免殘忍,和清初徐坦庵的《浮西施》的結局有些相同。明梁辰魚的《浣紗記》卻使西施得到更圓滿的結果。

  徐坦庵(生卒不詳),即徐石麒。明末清初戲曲作家。字又陵,號坦庵,原籍湖北。入清不仕。著有傳奇四種,已佚;另有雜劇四種:《買花錢》、《大轉輪車》、《浮西施》、《拈花笑》。

  大麯在實際上尚不止十遍。唐時大麯已有排遍、入破、徹(《樂府詩集》卷七十九)。而排遍、入破又各有數遍。徹則為入破之末一遍。王灼《碧雞漫志》(卷三)謂:「凡大麯有散序、鞭、排遍、攧、正攧、入攧、虛催、實催、袞遍、歇拍、煞袞,始成一曲,謂之大遍。」則大麯往往是多至「數十解」的。但宋人卻多不用其全。像董穎《薄媚》實際上只用到了:

  《碧雞漫志》,詞曲評論筆記,南宋王灼撰。王灼,字晦叔,遂甯(今屬四川)人。博學多問,嫻於音律。曾寄居成都碧雞坊妙勝院。所著《碧雞漫志》五卷,首述古初至唐宋聲歌遞變之由,次列涼州、伊州等28曲,追述其得名之由來,及漸變宋詞的沿革過程。

  (一)排遍第八、第九,
  (二)攧,
  (三)入破第二,
  (四)第二虛催,
  (五)第三袞遍,
  (六)第四催拍,
  (七)第五袞遍,
  (八)第六歇拍,
  (九)第七煞袞。

  和王灼所說,大致不殊,而廢去「散序」、「靸」等不用,「排遍」也只從「第八」起。可見這種敘事歌曲,原可由作者自己的編排,沒有固定的「遍」或「解」數的。但在宋詞曲裡,這種體裁已是最冗長的了,故用來敘述故事,極為相宜。

  今所用的尚有曾布《水調歌頭》(王明清《玉照新志》卷二)及史浩《採蓮》(《鄮峰真隱漫錄》卷四十五)等。

  王國維《宋元戲曲史》(第四章)云:「現存大麯,皆為敘事體,而非代言體。即有故事,要亦為歌舞戲之一種,未足以當戲曲之名也。」這話很對。我們猜想,所謂「雜劇詞」大抵都只是這種式樣的體裁而已,「未足以當戲曲之名也」。這一百零三本的以大麯組成的「雜劇詞」既然如此,其他恐怕也不會相殊很遠(詳後)。那裡面也許雜有「念白」(雜劇詞原是唱念,即講唱並用的),恐怕也仍是敘述體而已。(像變文、鼓子詞及諸宮調同樣的東西。)

  《宋元戲曲史》,一名《宋元戲曲考》,戲曲論著,近人王國維撰著。以宋、元為重點,徵引歷代有關戲曲的資料,考證、論述中國戲曲的源流、演變、形成過程,是我國第一部系統研究戲曲發展史的專著。

  最早的雜劇詞,或當為宋《崇文總目》(卷一)所著錄的:

  周優人曲辭二卷。原注云:周吏部侍郎趙上交,翰林學士李昉,諫議大夫劉陶,司勳郎中馮古,纂錄燕優人曲辭。

  《崇文總目》,古代書目著作,北宋王堯臣等編輯。崇文即崇文院,為當時宮廷藏書處。全書66卷,著錄藏書30669卷。

  既名為曲辭,當是歌曲。「大麯」之作為優人歌唱之資,恐怕其淵源當在宋之前。

  《宋史·樂志》云:「真宗不喜鄭聲。而或為雜劇詞,未嘗宣佈於外。」這位皇帝自作的雜劇詞,當是大麯一類的東西吧。

  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十)云:「向者汴京教坊大使孟角毬會做雜劇本子。葛守誠撰四十大麯,丁仙現捷才知音。」這三個都是伶人。孟角毬所做的雜劇本子和葛守誠所撰的四十大麯當是同一的東西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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