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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古代的歌謠 一


  古代的歌謠,最重要的一個總集,自然是《詩經》。《詩經》在很早的時候,便被升格而當做「應用」的格言集或外交辭令的。孔子,相傳的一位《詩經》的編訂者,便很看重「詩」的應用的價值。

  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這是孔子的話。他又道:

  不學詩,無以言。

  這可以算是最徹底的「詩」的應用觀了。在實際上,當孔子那時候,「詩」恐怕也確是有實用的東西。我們知道在《春秋》的時候,諸侯們、大臣們,乃至史家們,每每的引詩以明志,稱詩以斷事,或引詩以臧否人物。見於《左傳》、《國語》的關於這一類的記載,異常的多。

  吳侵楚,養由基奔命,子庚以師繼之。……大敗吳師,獲公子党。君子以吳為不吊。《詩》曰:不吊昊天,亂靡有定。

  (《左傳》襄十三年)

  癸酉,葬襄公。公薨之月,子產相鄭伯以如晉。……晉侯見鄭伯,有加禮。厚其宴好而歸之。乃築諸侯之館。叔向曰:辭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子產有辭,諸侯賴之。若之何其釋辭也?《詩》曰:辭之輯矣,民之協矣。辭之繹矣,民之莫矣。其知之矣。

  (《左傳》襄三十一年)

  《詩經》在這時候似乎已被蒙上了一層迷障。她的真實的性質已很難得為人所看得明白。

  到了漢代,經學成了仕進之途之一。博士相傳,惟以訓詁章句為業;對於《詩經》更是茫然的不知其真相的為何。他們以她為「聖經」之一了,再也不敢去研究其內容,更不敢去討論、去估定其在文學上的價值了。齊、魯、韓三家以及毛詩的一家,全都是爭逐於訓詁之末,像猜謎似的在推測,在解說著「詩」意的。齊詩尤可怪,簡直是以「詩」為「蔔」。

  齊、魯、韓,漢初四個《詩經》傳授流派中的三家,分別為齊人轅固、魯人申公、燕人韓嬰。齊、魯、韓「三家詩」與「毛詩」相對,屬今文詩學。「三家詩」受到當時朝廷的支持,均被立於學官,設博士,在西漢居於正統地位。

  毛詩,漢代傳授《詩經》的流派之一,相傳出於孔子弟子子夏,漢初由毛亨傳給毛萇。「毛詩」屬古文詩學,在西漢並未受到重視,東漢時逐漸受到重視,漢章帝時立於學官。此後歷代《詩經》研究多宗「毛詩」。

  在唐以後,經了朱熹諸人的打破了迷古的訓詁的重障,以直覺來說「詩」,方才發現了「詩」的正義的一部了。但還不夠膽大,還不敢完全衝破古代的舊解的牢籠。

  我們如果以《詩經》和《樂府詩集》、《花間集》、《太平樂府》、《陽春白雪》一類的書等類齊觀,我們才能完全明白《詩經》的內容並沒有什麼奧妙,並沒有什麼神秘。

  在《詩經》裡,在那三百篇裡,性質是極為複雜的;自廟堂之作以至裡巷小民之歌,無所不有。而裡巷之作,所占的成分尤多。以孔子的論「詩」的眼光看來,他是不會編選這部不朽的「古詩總集」的。「詩」的編定也許曾經過不少人的手。孔子也許只是最後的一個訂定者而已。我們看,《詩經》以外,古書裡所引的「逸詩」之少,便可以知道「三百篇」的這個數目乃是相當古老的相傳的內容了。

  《詩經》裡「裡巷之歌」,近來的一般人只知道注意到「桑間濮上」的戀歌;這一部分的民間戀歌自然不失其為最晶瑩的珠玉。但尤其重要的還是民間的一些農歌,一些社飲、禱神、收穫的歌。古代的整個農業社會的生活狀態在那裡都活潑潑的被表現出來。

  我們現在先講戀歌及其他性質的東西,然後再談到關於農民生活的歌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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