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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故事的巧合與轉變


  相同的神話、故事與傳說,每在各地流行著。譬如印度有一則故事,在歐洲也有著;歐洲中世紀的傳說,在波斯也流行著;中國的一段神話,在西伯利亞也被人發見。在十九世紀以前,極少人注意到這件事實。自「比較神話學家」出來,取了各地相同的傳說、神話、故事而加以比較的研究之後,乃發見他們是如此的相同,竟難使人不相信他們不是同出於一源的。因此他們便提倡著「故事的阿利安來源說」。換言之,即說一切歐洲的神話與傳說,其源皆出印度,或出於阿利安民族未分家之前。後來,專門研究民間故事的人,便根據了這種的理論,用精細的考察手段,去證明歐洲中世紀的許多傳說、寓言、故事,皆系從印度的來源轉變而來。W.A.Clouston寫的商大冊的《民間故事與小說》(Popular Tales and Fictions),是這個研究的集大成者。「轉變」說在歐洲至少風行半個世紀,甚至影響到中小學的教科書裡。

  然而這個學說果有根深柢固、顛撲不破的理論麼?沒有!他們的理論是站在十分脆弱的基礎上的,是經不起打擊的。自從最近半世紀,對於人類的史前文化及生活,以及原始人的生活與文化研究大為發達之後,一切學問幾乎都換了一副眼光。人類學家便運用了他們的尖銳的兵器,向比較神話學者進攻。自人類學派的鉅子A.Lang和比較神話學派的鉅子Max Müller打了幾次筆仗之後,Müller幾乎無以自圓其說。因此,似乎壟斷了神話與故事比較研究的Müller派,從此便失去了他們的信徒,一蹶不復再振。開口閉口「阿利安來源」的笨話,再也無人提過。試想,今有一個故事,流行於歐洲,也流行於美洲土人之間,那還會是一個轉變麼?當然是決不可能的。

  如今,正是人類學派的故事與神話研究者的專斷時代。他們說的很好:自古隔絕不通的地域,卻會發生相同的神話與故事者,其原因乃在於人類同一文化階段之中者,每能發生出同一的神話與傳說,正如他們之能產出同一的石斧石刀一般。而文明社會之所以尚有與原始民族相同的故事與神話,卻是祖先的原始時代的遺留物,未隨時代的逝去而俱逝者。

  他們的話不錯。但是有一點,我們要明白。神話與故事往往有很顯著的線索可證明其為同出一源,或系由某一源轉變而來者。所以,轉變說並不是什麼完全無根據的理論。T. A. Macculloch的《小說的童年》(The Childhood of Fiction)便很公允的並采了變遷說與人類學家的必然的巧合說。

  以上不過是一個引子。本文的目的卻要使大家依據了兩個理論去猜一兩個謎。底下有兩個故事,或一對的謎,請大家猜猜看,這兩對的故事或謎,究竟是巧合呢,還是轉變?

  第一個謎是所羅門與包拯。所羅門是古猶太的一位最敏明能斷案的王;包拯是中國宋代最精細的法官。關於所羅門的是這樣的一個故事:

  有一天,所羅門遇到一件不易解決的案件。有兩個婦人同居在一處,他們各有一個幼子。某一晚,甲婦不小心壓死了她的兒子。第二天起來,她卻爭奪著乙婦的活孩子以為是她的。乙婦當然不肯讓與。二人便扭控到所羅門那裡去。所羅門想了一會,便想出一個計來。他命武士取了一柄刀來,說道:「將孩子中剖為二,每個婦人各取一半去。」甲婦聞判默默不言。乙婦卻大哭起來,自己聲明敗訴,情願將活孩整個的送給甲婦。所羅門至此乃判明活孩是乙婦的,而治甲婦以誣控之罪。

  關於包拯是這樣的一個故事:

  有一天,包拯正坐在開封府的堂上。有兩個曆審未能判決其是非的婦人又來控訴了。她們之中,一個是妾,一個是大婦。妾生了一子,自幼被大婦抱去撫養。到了丈夫死後,大婦卻霸佔著財產與兒子,欲逐妾出門。妾自然不服而去控告。但大婦卻賄了鄰居與收生婆,命他們證明這個兒子是她自己生的。這案件到了包拯的手中,他立刻設了一計。他命人在地上用灰畫了一個欄圈,將孩子立于圈中。他命令兩個婦人道:「誰能將孩子奪出圈外者即為真正的孩子的母親。」她們用力的奪。孩子哭了,要受傷了。妾心裡不忍,只好放了手;哭道:「送給她了吧,不要害苦了我的孩子!」包拯立即認出了真的母親來,便將這孩子判歸了妾,而歸罪於大婦及那些偽證人。(此事見於元曲《灰闌記》,卻不在《七十二件無頭案》或《包公案》裡。)

  大家看,這兩個故事不太相同了麼?中國的故事,與古猶太的故事的相同,究竟是巧合呢?還是轉變?

  第二個謎是真友誼與殺狗勸夫。「真友誼」的故事,見於歐洲中世紀的有名故事集《羅馬人的行跡》(Gesta Romanorum)中。「殺狗勸夫」的故事,則初見有元人蕭德祥的《楊氏女殺狗勸夫》雜劇,再見于明初人徐仲由的《殺狗記》傳奇中。蕭、徐二氏所述的本事,大致相同。先述「真友誼」的故事:

  某王有一個獨子,甚為鍾愛。這位太子意欲旅行各地。得了他父親允許之後,便動身了。七年之後,他歸來了。他父親問他這七年之中有結識什麼朋友沒有。兒子說道:「有三個。第一個我愛他過於愛自己,第二個我愛他和自己一樣,第三個我不大愛他,或不當他什麼密友看待。」

  他父親答道:「但在你需要他們的幫助之前,最好先去試試他們。你去殺一隻豬,將它放進布袋中。在黑夜裡到你所最愛的那位朋友家去,對他說,我不幸誤殺了一個人。如果這屍身被人發見,我便將被處極刑。你懇求他,如果他愛你,便要在這次危難中幫助你。」兒子照他的話辦去。那位朋友卻答道:「你殺了人,自然要償命。但因為你是我的朋友,我將送你一二丈布疋,以包裹你的屍身。」

  少年很不高興的又到第二個朋友那裡去求助。他象第一個朋友似的對待他,說道:「你以為我瘋了,要讓我自己去冒這個危險麼?不過,我曾當你是我的朋友,所以我要伴送你到十字架去,沿途竭力的安慰你。」

  太子不高興聽下去,便到第三個朋友那裡對他說道:「我不幸誤殺了一個人了!」那位朋友答道:「我的朋友,我將以自己的生命來保護你。如果你真死在十字架上,則我必為你而死,或者和你同死。」於是經此一試,真的朋友被他發見了。

  關於殺狗勸夫的故事是這樣的:

  孫大有一個兄弟,名叫孫二,孫大富而孫二窮。孫大不肯容他兄弟入門,他自己另外有兩個好朋友在著。這兩友天天引他喝酒閒遊,吃他的,喝他的,他唯他們的話是聽。孫二受了不少的磨折,孫大的妻楊氏看不過,便設了一計,買了一隻黑狗殺了,裝入一隻麻袋中,假裝是人屍,去嚇他酒醉的丈夫。他果然害怕起來,向他兩位朋友求計,要幫同滅屍,他們卻同口一聲的拒絕著。他又去求他的兄弟孫二,孫二卻毫不遲疑的答應了他,二人共同埋了此屍。自此,孫大與孫二和好如初,孫大不再理會他的兩位好友。二人因此懷恨,去告孫大殺人滅屍。官吏去掘屍時,原來卻是一隻狗屍。於是二人乃被責。

  這兩個故事,又不是十分的相同麼?中國中世紀的故事與歐洲中世紀的故事的相同,究竟是巧合呢?還是轉變?

  大家將怎樣來解答此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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