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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談判的經過與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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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六年八月一日) 久已喧傳的中英談判到底實現了。國民政府的代表陳友仁[1]宋子文[2]顧孟余與英港代表白倫納(駐粵總領事)剛伯(港輔政司)哈立法克斯(港律政司)於七月十五日在廣州開會了。從十五日到二十三日其中一共開了五次會議。 第一次會議(十五日)完全是一個形式上的會議,除掉陳友仁一篇歡迎辭外別無可記的。 第二次會議(十六日)中國代表提出關於對英杯葛[3]的意見書。意見書首先指出:「此種對英懷葛,如欲認真解決,則最少當尋求其直接原因之所在,所為療病當治其本也,對英杯葛之顯象,實直接發生於一九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沙基慘案發生之後,爾時中國學生及各界之慘被狙殺,斷肢折臂,實為此杯葛之直接原因所在,衡以因果關係,無可疑者,今欲以會商解決之法,斷除此種杯葛,不能不先從六月二十三慘案辦理。」中國代表提出:要解決對英杯葛必先從沙基慘案著手辦理,這不啻給英國代表當頭一棒。當英代表到廣州來開會時,以為這次談判是很容易的事,靠著英國素來出名的對弱小民族的外交手段來應付區區廣東的代表,當然是不費吹灰之力。他們一方面在談判前及談判中各方面表示威嚇,如白鵝潭英艦追逼糾察隊船隻,海關以封關為恐嚇,英兵追至深圳車站等;一方面腰包裹袋著一千萬元的支票,以為東方窮鬼政府,又當北伐之時一定是能引誘得著國民政府的代表的。他們以為這次談判不過借一千萬元錢與國民政府的事情,又那裡曉得國民政府的代表有這樣的膽量,有這樣的魄力,竟敢重提舊案硬要英國低首認罰呢?這一著是英國代表沒有夢想到的。英國代表措手不及受了一大挫折。 該意見書繼續說明六月二十三日全案之背景為五卅慘案,英警長伊文生下令槍殺民眾,以致激起全國人民的憤怒,「況乎廣州為中國民族主義最大中心點,無怪其於此案堅持民族主義以相對待,而視為中國民族主義與外國帝國主義間鬥爭之顯著表示也」;「則廣州愛國示威,及其他群眾運動種種之表示,皆為其當然之結果,蓋六月二十三日廣州之所以組織此可記之巡行者,皆所以發揮民族主義之精神,而對此慘案致無窮之感慨也」。國民政府代表說這一段話,真不愧為人民的代表。中國政府代表能站在民族主義上與外國交涉要算是破天荒的第一遭了。這篇意見書要在中國外交史上開一新紀元。 該意見書繼續指出沙基慘案之責任在英國。因英兵在四面夾水而有沙包電網防禦之沙面向徒手遊行之民眾開槍掃射以致死者五十傷者百餘;又經英政府拒絕討論國民政府所提出解決沙基慘案之條件;於是廣東人民除用對英杯葛之辦法外別無方法可使英國對其野蠻行為有正當之處罰。香港封鎖廣州斷絕其郵電交通及糧食接濟,亦為對英杯葛之輔因,並給廣東人民實行杯葛之榜樣。 英國代表對於中國代表這一打擊並未預備,當面當然無從答覆,因提議於三日後在下次會議答覆,並要求中國代表不可宣佈,英國代表方面對此意見書內容厲害之恐慌,可想而見。後因中國代表之堅持,英國代表允在答覆後一同公佈。中國在外交談判上占上風,這亦算是第一遭了。 十九日為第三次會議,英代表提出答覆,其大意不外圖賴而已。英代表說:關於對英杯葛緣由之意見,早經討論,現在把它再提出討論並將討論公佈「恐徒為激動輿論之具」。他們不知道革命政府的外交全靠激動本國及交涉國的民眾,而帝國主義政府最怕懼的亦就是這種外交手段。 英代表認為五卅被殺之中國人民是該殺的,英警長為維護上海「全埠人民」利益起見,除屠殺外無他道。英代表此種口吻不足一辯,因帝國主義在殖民地上之屠殺都有藉口而且總是有道理的。英代表更說各地藉口五卅案而發生淆混事實以聳動對英之惡感,以致有九江等處的滋擾。對於沙基慘案,英代表說中國方面先開槍。他們舉他們同類的丹麥瑞典領事作證人,並說中國政府任令鼓動妄為,何異厝薪於積火之上,不能辭其咎。他們竟將自己殺人之罪輕輕賴掉。那個不知道帝國主義者的狡猾?但是誰又能相信他們呢?對於香港封鎖亦一味圖賴。最豈有此理的就是英代表說:此種斷絕交易非出於自由,僅以少數強有力者組織團體以武力維持罷工。 第四次會議(二十一日)中國駁複英代表之複文。有一要點就是爭外交公開之必要。這是革命政府最硬之點,一切帝國主義者所說公開都是假的。第二點就是肯定沙面首先放槍。第三要點就是駁斥英代表所說對英杯葛只有少數人以武力維持的,這不啻說中國人民對於殘殺行為沙基慘案者尚不起公憤,簡直是奴隸成性。 因雙方爭執不下,中國代表提出具體的提議:第一,為確定(一)關於沙面開槍事,(二)關於香港封鎖廣州事,(三)關於拒絕國民政府在沙基案發生後所提解決條件事,本會議應委託第三者出面組織一公正的審查委員會,以決定此中爭點,雙方應遵守此法庭之決定。第二,如欲從速解決對英杯葛,則中英兩方須協力分任負擔,此項負擔有三:(一)英國方面應保障六月二十三日之事件不再發生,具體辦法即沙面海陸駐兵及英艦在中國河面應受限制;(二)賠償沙基慘案死傷家屬;(三)為解決香港廣東關係破裂所發生之失業大問題,應籌備大宗款項。 英國代表對於第一提議,謂須請示政府。對於第二提議,則完全拒絕。中國代表又提議:在公正考察法庭未成立以前為從速解決對英杯葛之需用起見,應行借債,此項借債由雙方分擔,如審查委員會判定英國勝訴,國民政府並可償還香港所擔負之部分。國民政府此種讓步不能不算極頂了,但英國代表仍舊拒絕了。英國方面答應的就是「以實業借款,貸予中國,以為開闢黃埔港口之用,而以建築粵漢廣九兩鐵路接軌為條件,其監督條款,則依照廣九鐵路協約辦法,雇用英國總工程師總管賬各一人,如中國不欲經營上項實業,則同樣的實業的企業,如建築鐵路于別司灣或汕頭,均無不可云云」,對此,中國代表聲明,亦須請示政府。 二十三日為中英談判第五次會議,除中國方面提出關於組織公正考察法庭辦法及英國方面提出借款辦法外,雙方代表議決中英談判暫時延會,以便雙方將各對方提議請示政府。 中英談判既已延會了,可以說是告了一個段落;我們現在看一看到底得了些什麼結果?除掉國民政府外交政策的正確在本國及世界各國的民眾中間發生了很好影響以外,這次談判更沒有其他好的具體結果。英國方面對於中國代表提出的條件,幾乎完全拒絕了,只對於設立審查委員會未加拒絕,允請示倫敦政府後再議。因為英國代表對於組織委員會審查沙基慘案是無法拒絕的,因為如對於此事拒絕不啻承認自己有過不敢受審查。亦就是這組織審查委員會的提議尚把此次談判聯繫著,未使破裂。英國既不願接受我國何等條件,就是說他不承認對其屠殺中國人民之行為負責;但是他因為自被杯葛以來所受損失不堪,故願借一千萬元與國民政府建築黃埔港口。沒有比帝國主義最會打算盤了;英國非但想把這一千萬元來解決杯葛,還想在這一千萬元的借款上希圖獲得許多利益。英國最怕黃埔能築成頭等港,這樣海洋大船就可直抵黃埔,毋庸經過香港,香港就要立刻冷落起來;因此英國想管理黃埔港事,想把一千萬元的借款在英國管理之下建築一極小的四等港(築一頭等港要四千萬元),只容得三千噸以下的船隻,這樣大船隻仍須去香港,於是與香港全無妨害。借款的條件尚有二:一、如廣九路借款條件一樣,黃埔港的總會計與總工程師須用英人。如果有這樣條件的借款可以答應,不是我們要賠了夫人又折兵嗎?這即是我們一年奮鬥全無結果,還要斷送黃埔港口與英國做租界。二、同時粵漢廣九路要接軌。粵漢廣九接軌是香港所多年想望的而是廣州商人素來所激烈反對的,因為北來貨可直往九龍香港不在廣州停留;現在英國想借此借款而達其多年想望未得的目的。如果兩路接軌同時黃埔港又是四等小港,貨物好一直運九龍而不往黃埔,那時我們為了黃埔築港鬧了震天響,到底不過得了一個死港。這種借款辦法,雖然政府代表允請示政府,想政府決不會答應的,亦不過應付應付而已。這是我們從這次談判現在所得到的結果。我們應當怎樣辦?這談判還繼續著並在延會中,正等候我們的回答,兩方代表還要至少有一次的接頭。我們的回答到底是什麼?我們現在有三條出路:第一條出路,就是我們無條件屈服,對英懷葛無條件取消;第二條出路,就是我們接受英國黃埔借款,我們非特屈服了並且將黃埔送給英國做租界;第三條出路,就是既然我們不願屈服,使我們白白地奮鬥了一年,更不願斷送黃埔予英國,那末,我們只要繼續奮鬥,不達目的不止。這三條出路之中我們必須要採取一條,現在已經是我們要果斷地回答這問題的時候了。無論是政府,黨,社團,及人民都應該公開的回答這問題了。如果我們不甘做亡國奴,如果我們認為沙基慘案的仇非報不可,我們決定要奮鬥下去,那末,我們就不能象現在一樣,有的對省港罷工是漠不關心,有的是有意無意地實行破壞,有的是心上反對而不願說,有的願幫助而不積極,這樣的狀況是不能持久的,這是不生不死的狀態,可憐的罷工工人尤其是罷工糾察隊單獨奮鬥,還要受各面的攻擊,如何可以希望這支孤軍能勝利呢?同志們!同胞們!我們到底決定繼續加緊奮鬥?還是甘心屈服?如果我們決定加緊奮鬥,我們勝利的機會現在更大了。因為吳佩孚的倒已經是定了的,武漢不日克復,國民政府的勢力一天推廣一天,如果英國頑強,我們可以將對英國的杯葛更加緊並且傳播到國民政府所有的疆土去,使英貨在中國的市場日益縮小,或者我們還可以趕速自己籌資四千萬元,不足時甚至可借他國無條件的借款,來建築黃埔港口使香港完全成為廢物。同志們!同胞們!我們要相信我們自己的力量!我們要有決心!我們要繼續奮鬥下去! [1]陳友仁(1875—1944),廣東順德人,民國時期外交家。1922年起任孫中山外事顧問、英文秘書。1926年被選為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委員,時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 [2]宋子文(1894—1971),廣東文昌(今屬海南)人。民國時期的政治家、外交家、金融家。時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長。 [3]杯葛,英文boycott的音譯,意為聯合抵制。 (1)原載《人民週刊》第17期,署名大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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