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恩愛中的波浪


  我是有了二個小孩的女人,我結婚已有四年了,論夫婦的愛情十分圓滿,夫妻的恩義十分深厚,無論男女親友們都稱羨我倆家庭的幸福,我對丈夫亦十二分的滿足,他對於我也十二分滿意。

  不幸先父于去冬病重,我就束裝回閩,至今年二月先父棄世,我在閩共有四個多月的時間,他對於我的待遇態度完全變更,與以前大不相同了。

  後由探問,查悉他與一位馬女士很要好,馬女士是蠶桑學校畢業,現任某地蠶桑場職員之職,她與他(我丈夫)認識已有年餘了,是我所知道的。去年馬女士常常寫信給他,而他亦將馬女士的信給我看,他因公事忙,亦無回信,然馬女士的信還是不斷的一封一封寄來,他就回信給她,到後來時間久了,我就不見馬女士的信了,我想他倆一定斷絕通信了;不料他倆已經暗中通信有了一年,馬女士常常特意地來找他相會,我一點都不知道,並且馬女士以什麼畫片,風景照片,以及本人照片以她令兄之名贈他,以誘他心,去年由他的衣袋中見有馬女士的小照。但是他對於我感情還是很好,當時我想現在社交公開,男女平等,他與她的交友總是平常,並且他有妻子,總不會異想天開,馬女士亦不會對他有妄想的念頭。想不到我由閩回來,就看見馬女士坐在我臥房鐵床上一張照片,同時他對於我的感情十分壞,稍有一點的事不合意,就大罵特罵,他的身上亦得一種病,他的臉色是青的,馬女士的臉色亦是青的。平均每星期馬女士有二封信來,每一個月要來相會一次,來時他總要請假陪她玩,一天要用幾十塊錢(家用一圓限用三天),還要染得一身病,來一次病一次,我就要當看護服侍他,稍有不合意者,則怒目相對,大發雷霆,詬罵不止,還冤枉我,說他的病是我過給他的,我敢對良心神明發誓,我的身是清潔無病的獻給他,一直到現在都是無愧的。有一次馬女士的來信被我收到,我還沒有詰問他,他就先發威風,說做妻子不應該看丈夫的信,不應該干涉丈夫的事。查馬女士不但引誘他一個,以前已破壞過很多人家庭的幸福,外表觀之落落大方,有大家之風,社會上此等人實占不少。我是受過大學教育的女子,不慣受此無恥的侮辱,雅不欲演出尤亞豪的慘劇,亦不願為此種卑鄙的女人犧牲,因之而受痛苦,家庭之幸福損失。以上所述之事,並非吃醋,他的女友同事很多的,都是我所知道的,她們的行動都是光明正大,學問品德都是我所羨佩的,我對於她們一點醋味都沒有,她們從來未破壞我的家庭。編者先生,我的家庭問題敬求先生給我一個圓滿的解答,俾我倆的感情復原,家庭仍得安樂如昔,感激不盡。

  張麗娟

  答:張女士來信附言,如在本欄答覆,須將真姓名及地址刪除,免損及她丈夫的名譽,她這種始終愛護丈夫的真誠摯意,倘若她的丈夫還有一些良心,我們很希望他看了能平旦捫心想一想。

  張女士說這是「難題」,的確是一個難題。這一類難題之解決方法,須視當局者——在女的一方面——個人的能力性情學識志趣等等而殊異,決不能有一種呆板一律方式。大概說起來,不外硬法與軟法兩種。硬法是以法律解決,那是存心情願決裂的辦法;再說得直率些,這是存心情願附有條件脫離夫婦關係的辦法。軟法,是用和平的方法達到恢復愛情的目的。張女士的目的既在「俾我倆的感情復原,家庭仍得安樂如昔」,則須在軟法方面用工夫,已屬無疑的趨向。軟法的具體方案在乎臨機應變的行為,很難有方程式可舉,其主旨在感之以精誠,動之以情意;遇他心意比較的清明和易時,則乘機婉勸,甚至垂涕以道;遇他火氣突來時,暫避其鋒,勿與作一時之計較,甚至仍處以和愛,使他自愧;對於他的照顧體貼,仍有加無已,人非木石,也許不能無動。有某君夫婦情愛素篤,後來做丈夫的受劣友誘惑,忽然大發嫖興,深夜才回家,甚至東方既白才回,他的夫人情願自己挨寒忍寂,專誠坐候到他回來,仍以至誠和愛來待他,他竟受著感動,痛改前非。這不過是軟法的一個例子,當然不是說個個人都當依法呆板的炮製。這種軟法在女的方面當然不免有所犧牲,但是天下決沒有毫無代價的好結果,昔人所謂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即此之謂,不過這當然要出於當局者的自願;有的人以硬法為爽快而心安,有的人以軟法為穩健而心安,只得由本人各依其能力性情學識志趣而各行其心之所安,然後可以減少苦痛。故此類問題由他人參加商榷則可,而卻非他人所能代決,必須當局者依自己所願而加以自決。

  此外還有兩點奉告張女士者:第一對方女子既是破壞過很多人家庭幸福的害人精,其特點不過使人得「一種病」,必無真誠情愛可言,決不敵張女士之真心誠意,在男子執迷大抵不過一時的,不久當有回心轉意的可能,望女士不必過於灰心。第二在法律方面,既已結婚,男子即對家庭負有贍養維持的責任,不能任意拋棄,亦不能任意重婚,故女子在法律上並非沒有相當的保障,望女士不必過於驚慌。女士遭此不幸,我們深為惋惜而表十分的同情,不過設法救濟則可,徒事悲傷則不可;尤當念及愛兒有待于慈母之保育衛護,不可以悲傷而損及自己的身體,是為至要。

  我們聽見女士受過大學教育,於惋惜中為之稍慰,因至少已具有自立的能力,有服務社會的可能,對於自身將來的自由多少可得到一種相當的保障,比之未受教育一無所能者事事須仰人鼻息,不但受精神上的痛苦,並在物質上受不得不倚賴的痛苦,自是不同。自立能力的養成,即萬一有不幸的遭遇,也比沒有自立能力的好得多,這是我們要附帶為一般女同胞說的話。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