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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的伴侶和安慰者


  我的知友徐君今年二月裡患了胃病,據說寧波有一著名的醫院,以專醫這種病見長,所以他慕名而特地到寧波醫院去醫治。在寧波這個醫院養病的時候遇著了一位丁女士。這位丁女士年華三七,曾畢業初中,父為富商。母早喪,二位兄長均在日本遊學。可是丁女士不欲享受什麼富貴榮華,偏在醫院裡練作看護婦,為公共服務,其志可嘉可佩。這回遇著了徐君,兩人一見鍾情,他在病的時候,全賴她溫存的服侍和安慰,便也忘了寂寞和病的痛苦。

  如今徐君病癒回滬了,兩人頓如天涯之隔,情意只能達之於書面。然而她寄來的信,字裡行間都充滿著悲感和怨鬱。徐君曾問她:「你為什麼終是這樣的悲感呢?我或者可有助你之處麼?」然她不忍詳細多說,僅寥寥的這樣回答數語:「我十九歲由父母之命而出嫁,到二十歲丈夫就死……」可是徐君常常去安慰她,並且寄許多雜誌和有益的書籍給她,所以她曾說:「倘然我身旁有安神藥水和生鴉片,我就一口吞服了。只為你這樣的待我,未免太辜負你吧……」總之,徐君之愛丁女士,完全是由憐恤而起,曉得她是一個可憐的青年寡婦,願作她的終身的伴侶和安慰者。

  可是有一層,就是徐君已由媒妁之言與舊禮教所屈服舊道德所壓迫三從四德的信徒沈女士訂了婚,所以徐君曾經對我說過:「將來也許要成家庭的慘劇吧。」以上的話都是徐君親口說給我聽,並叫我代他想個妥當的辦法,我也只好把它錄下轉懇編者先生,請你指教,感同身受。

  鄭熊書

  答:我們對於鄭君提出的這件事情,貢獻如下的管見:(一)我們固然十分贊成解放寡婦,但是我們主張婚姻當以愛為基礎,如果有了愛,不管對方是不是寡婦:只要有了愛,不是寡婦,要她;是寡婦,也要她。徐君果為「鍾情」而不因對方是寡婦而變其誠心,這是可敬的;如以慈善家的態度而存施濟之心,僅僅為「憐恤起見」,好像一方面是施恩者,一方面是受恩者,則將來也難得永久的好結果,關於這一點,徐君在心理上先要弄清楚。(二)如果徐君對於舊式訂婚的未婚妻向未同意,從未謀面,毫無感情,對於丁女士是出於真誠的愛,我們贊成徐君設法解約而做丁女士的「終身的伴侶和安慰者」。(三)此事當然要引起舊家庭的反抗,要能抵抗得住這個反抗而獲得最後的勝利,須視徐君自己有無自立的能力和奮鬥決心與勇氣,如自問無此能力,無此決心與勇氣,還是不要輕舉妄動的好。我常說義務和權利是並行的,如擔當不起義務,便不要妄想白享權利。(四)也許有人說這樣一來,徐君的未婚妻未免太吃虧了。天下事很難十全,她當然不免有多少的吃虧,但是我們覺得在我國目前的情形,不是自己有何缺憾而被人解約的女子(徐君如解約,當然不過因為彼此未有感情,並非根據未婚妻有何缺德),另行物色丈夫,比寡婦容易得多,如丁女士嫁不到她所心愛的人,吃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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