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熱吻後的煩擾


  當吾未定婚的前一月,吾愛的她(是另一個女友,不是未婚妻)已與吾戀愛到很高的程度了。她是一個中學生,學識很豐富,面貌也非常漂亮。吾所欲的事,她都能領會吾的心,所以吾和她常在戲影院玩著,藉此增加吾倆的熱烈愛情。

  那知本年三月裡吾家庭中卻忽然的與吾訂婚了,此時的吾因受家庭中的壓迫,竟不敢回絕,就此答應下來,而吾的心中卻非常的怨恨,不知這吾的她(未婚妻)可有那般柔順的性情和美貌的鵝蛋臉兒。

  有一次,吾因受親戚的約,往重慶路去吃酒去,聽見吾的她(未婚妻)也在其中。這時吾當然要看個明白,覺得她的性情也很和順,面貌也很不錯。並且聽說她也是一個中學畢業生,學識也很豐富。啊呀!這事吾可難了。吾和吾戀愛的她雖然沒有什麼性的關係,可是我們的熱吻卻已經直接過好幾回了。當吾與她狂吻到熱烈的時候,吾也就不遲疑的向她求婚。她呢?因為見吾志同心合,也很願意的與我做一家人,白頭偕老。現在忽然走出一個吾的她(未婚妻)來,而她也很可愛和可憐,那麼這事叫吾怎樣辦呢?

  徐偉成

  答:我看了徐君這封信,要說一句得罪徐君的話,就是他的行為太鹵莽,太怯懦。怎麼說太鹵莽呢?異性朋友就是心裡蓄有選擇終身伴侶的意思,但也應分清楚兩個時期:一是方在選擇的時期,一是已經決定的時期。在選擇的時期內,備選的對象當然可以不止一個,就是只有一個,在選者此時如仍有不十分稱心的地方,還可以靜待其他比較的機會。不過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尚未決定而在遊移考慮的選擇時期,不可過分親熱,如熱吻狂吻之類的事情。我說這句話,並不牽入什麼道德問題,如兩方確已言明,只做朋友而彼此並無想做夫婦的意思,兩方仍願意大吻而特吻,出於兩方的這樣的同意,那末雖未有什麼決定(在這種情形之下,本不想有什麼決定),儘管大膽的熱吻狂吻。如果對方和你接吻的異性心裡是把你這一吻作為訂婚的開端,那末倘若你心裡尚未十分決定要和對方(尤其是她)「白首偕老」,我要勸你的嘴唇慢點伸出去!為什麼呢?因為這是決定時期可有的行為,不是選擇時期可有的行為,在選擇的時期,你不中意這一個,卻中意了那一個,你換了中意的而遠了不中意的,還不至傷及被遠者的心。若既入了決定的時期,有了決定時期的行為,一旦棄其舊而新是謀,便要使被棄者傷心。《隨園詩話》裡有過這兩句話:「勸君莫打同心結,一結同心解不開」,我並不勸人「莫打同心結」,不過要勸人不要隨隨便便的「打同心結」,因為「一結同心解不開」,就是不至於絕對的「解不開」,至少是不易於解得開,或不能不感覺苦痛的解得開。如今徐君不免仍存選擇的態度,從前就不該鹵莽做決定時期的行為,所以我說他太鹵莽。

  怎麼說徐君太怯懦呢?我常說沒有血氣沒有義勇的不配講戀愛,尤其是在這樣新舊思想衝突的時代,如要享受相當的自由幸福,必先具有相當的奮鬥精神。徐君既自認和某女士(非未婚妻)有了「熱烈的愛」,那末在本年三月裡他的家中忽然和他訂婚,就應該拿出奮鬥精神,乃竟膽小如鼠的「不敢回絕」。我覺得這實在是傖頭的行為!(就事論事,請徐君切莫見怪。)所以我說他太怯懦。

  徐君的鹵莽已經鹵莽了,他的怯懦也已經怯懦了,我還要這樣說了一大堆廢話,無非要乘此機會提出來談談,希望未蹈徐君覆轍的人以後留神些。這些廢話和徐君所要解決的問題的「解決」上面,當然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最後我們要談到徐君的問題應該怎樣解決的一回事。徐君目前所要待決的問題,簡單說起來,就是「應娶名義上的未婚妻呢?還是應娶戀人呢?」照平常的情形講,我們既認愛是終身伴侶的要素,我們當然主張應娶戀人而設法把名義上的婚約解除。但是我們對徐君卻不敢作這樣的主張,因為他對於某女士(非未婚妻)雖號稱戀人,實在並無真正的愛。何以見得?你只要看他還是維持一種選擇的態度,並沒有決定的態度;你只要看他一見了名義上的未婚妻還未和她談過,就三心兩意。這種「浮萍式」的愛而可稱為真愛,那末天下最靠不住的東西莫如愛了。所以即為某女士的前途幸福計,如果她來徵求我們的意見,我們也不敢勸她嫁給徐君。在目前如徐君「拋掉」她,她在精神上當然要暫時引起一番苦痛,因為她也許以為徐君是真正愛她的;但在實際上徐君既不是真正的愛她,如真是嫁了他,將來的「苦痛」也許要更久更大,還不如現在未正式訂婚以前就彼此爽爽快快的分開,在某女士所感的「苦痛」還可以短些小些。

  這樣說起來,徐君只得娶名義上的未婚妻了。但是我要聲明的,我並不要勸徐君娶名義上的未婚妻;如果他只得娶名義上的未婚妻,那是因為他既未曾真正愛上了某女士,又無奮鬥的膽量,講不到真正的戀愛,只有馬馬虎虎的依著俗例結婚罷了。

  我寫到這裡,覺得話說得太直率了,太老實了,也許不免開罪徐君的地方,但是我不過用客觀的態度就事論事,所說的話也許有不中聽的地方,卻仍是用一番誠意說的,希望徐君特別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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