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
以免未來的不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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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有一個同鄉朋友王先生,他有一個兒子,現在是在某大學讀書,有一天「他」(即王某之子)到我家裡來拜望我父親,那時正巧我亦在家裡,父親便彼此介紹了一下,豈知不到一個禮拜,他竟直接寄給我一封羡慕我的信,裡面再約我到他學校裡去參觀,我的雙親看了(我們家庭的來去信劄都彼此公開的),便勸我說,現在社交公開,男女平等,彼此交了一個朋友,亦沒有多大的妨礙。到底我被他們苦苦的相勸,因之我和「他」彼此便做了朋友(戀愛二字談不到)。到現在大約有半年多了,我才發現「他」的人格,「他」的舉動,真是使我失望;以前的種種,是虛偽的,是誘異性的,因此我不願意再繼續同他做朋友,以免未來的不幸,所以他來約我,我亦不去,他寫信來,我亦不復。這樣的做法,我以為是很妥當,可以不使他感到失戀的痛苦(依「他」的),無形中使他對我的感情,一點一點冷淡忘卻。可是我的雙親,絕對的不許我同他絕交,他們最大的理由是:「一個女子的愛情是要專一的,尤其是你同他曾經拍過一張雙人的照片,很明顯的表明,你們彼此已經承認是未來的夫婦,如果你真欲與他絕交,那末這雙人的照片在他身邊,將來你我的名譽或者很有關係,所以我們絕對不許你同他絕交。」唉!編輯先生,我們以前的家庭是很快樂的,現在呢,為了我個人的問題,彼此都像有一層阻礙。我現在呢,如果服從了雙親的意思,那末我前途的幸福,被那服從兩字斷送了;反對呢,雙親精神上不免加了許多的痛苦,於我自己方面,亦覺得難安。這真是騎虎難下,左右為難。我不得不懇求貴刊指教。 李亞麗 答:李女士對於「他」的人格發生不信任,並未舉出具體的事實來,我們無從懸斷。假定女士的「不信任」是正確的,她父母其初貿貿然的介紹,是做父母的鹵莽之處;女士自己其初和他那樣親密(「雙人的照片」便是親密的表示),是女士自己鹵莽之處。這種地方很可以給做父母和青年的人一個好教訓,所以我們要提出來請大家特別注意一下。不過人誰無過,這種無心之錯,雖屬不幸,當然也不是做父母的和做青年的自己有意如此,不過我們以為既然發現錯誤,就須「懸崖勒馬」,不應該將錯就錯的讓他錯到底。李女士和「他」做朋友,這本是很平常的事情;做了朋友之後,因發現錯誤,「不願意再繼續」,更不願意選「他」做終身伴侶,這也是很平常的事情。現在李女士覺得「尷尬」的是「雙人的照片」,這雖然是鹵莽的舉動,但比鹵莽的結婚總輕得多,又不是「軋姘頭」,對名譽也不見得有多大的關係,如「他」竟藉此毀壞女士的名譽,則其心術更不可問,女士更不該因此鹵莽的一張照片而把終身送入虎口。(照西俗發生此種事,受紀念品如相片及贈物之一方須將此等物送還對方。)所以如果李女士的「不信任」是正確的,我們絕對不贊成因一張照片的關係而遷就下去。女士應先把這個道理婉勸父母,萬一父母執迷不悟,自己須有相當的勇氣為自己的前途奮鬥。當知將來嫁錯了人,父母更「不免加了許多痛苦」,不如此時及早回頭,以免永久的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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