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
交不到女友的苦處 |
|
我是個最贊同自由擇配的,但至現在一個女友都沒有;而且連接近女子的機會都沒有。你想,叫我怎樣自由擇配呢?要不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怎能夠呢? 有人說:你不會托朋友為你介紹幾個女友嗎?不錯,我也曾想到,但朋友中有女友的也很少,有的,也不願介紹,因為他們存著一個「怕被人家占去」的心理。 編者先生,我現在實是彷徨無措,而且怕要受到舊式婚姻的壓迫了。先生,你有什麼方法為我解決嗎?請你勿吝賜教! 嚴愨男 答:交女朋友不一定是為著「自由擇配」的事情;但是要「自由擇配」當然要先有女朋友。所以嚴先生所感到的苦處,我們很表同情。這種苦痛不但要想「自由擇配」的男子有,就是要想「自由擇配」的女子也有。平日只見著母親姊妹姑嫂的女子,於外面交際毫無參加機會的女子,就是有新思想,要「自由擇配」,你叫她到那裡去擇! 那麼處在這種境遇的人怎麼辦呢?我以為處在這種半新不舊的過渡時代,遇著不得已的時候,要有變通的辦法。男女兩方能先有機會做朋友,誠然最好。否則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倘能加上相當的條件,也不是絕對不能容納的。例如像嚴先生的境地,由父母或媒妁(最好是親友做媒妁,不是三姑六婆)的提議,說某某女士可取,嚴先生不必因為是最初系由父母或媒妁的提議,就一概拒絕,只要得到相當的機會,彼此先見見面。所謂相當的機會,也一言難盡。試舉一例,或可設法找得認識男女兩方的親友,或竟由擔任媒妁的親友,請兩家眷屬聚餐,便可達到目的。第二步或能彼此有敘談的機會,或通通信,那就更好。再辦不到,彼此既見了面,雖未直接談話,也間接聽見談吐,再彼此詳慎調查家庭環境,本人的已往歷史,學識品性等等,也未嘗不可加以考慮,加以容納。總之嚴先生自己要下一番類似上面所說的那樣工夫,要自己加以判斷,加以決定,絕不可一概不管,一任你父母媒妁說什麼就是什麼。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