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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譏評


  我現在有一個問題,不知你肯為我解答嗎?很是盼望!

  我是世界上一個最孤苦的獨生女,既無姊妹,又鮮兄弟(有一兄在七年前死了),堂表的姊妹,又多在外埠,所以家中除了父母以外,只有我一人。我每日除了到校中讀書以外,終是一人在房中看書,真是寂寞極了。

  我父親在去年將房屋的一部,租給人家(我家為兩樓兩底),自從他家遷來以後,固然熱鬧了不少。

  她(女主人)有一個表弟,在本埠某洋行辦事,每星期到她家來遊玩,我因此也和他很熟,他與我的處境相同(他是獨生子),性情也很投洽,我們常常談談國家大事,時局變遷,科學問題,有時下下棋,打打球,他常常攜帶各種書報給我(貴刊也是他每星期帶來的),我自從死了哥哥以後,一直過那清孤的生活,到現在忽然遇見了他,引起我人生的興趣,振複我萎靡的精神,正好像我親愛的哥哥復活了一樣,我當他如哥哥一樣的待他,他也待我很好,我們因此從初交而進于友誼了(我們都以禮相守,從未私自外出,總之都很天真自然的)。但是當此男女社交失敗的時期,男女交友多為人所卑視,多所議論,而我們也不能逃出這個例子,冷言熱嘲,私下譏評,時入耳鼓。他們多評論我們將來必蹈普通男女交友的結果(結婚),可是他已娶了妻子,並且有了兒女了(不過這是他父母強迫的,他們性情又不和,所以他一直不回家),這事如其實行,不是有虧倫理道德,有損我個人的人格嗎?況且男女交友的目的,是在於交換知識,互究學問,不是專在結婚的,我恐怕他誤會,所以對他講明男女交友的目的,意義,態度,並且我們的交情,務使在友誼一方面進行,切勿誤入戀愛以致將來的失敗,幸而都得了他的同意,所以我們仍照舊下去了。

  我們雖然正大光明,潔白無疵,可是歡喜議論人事的淺陋的人,焉能明白我們的志願呢?譏評嘲辱,乘隙攻擊,真使我難受!柔弱的我,如何能和它抵抗呢?因此近時每逢他來,我終是坐在房中不出,言語也不和他講,因為若講起我們的興頭,就要津津有味,談個不休,不能自製,以致引起人們的妒忌,而遭譏笑(尤以他的表姊為甚)。但是他是每星期來的,有時隔二三日即來,我們又住在一起,叫我如何能避免得了呢?

  方心賢

  答:方女士這封信原有真名及通訊地址,因為她只希望我們由郵徑複的,但我們以為此事有公開的價值,現在就改用假名字,在本刊上答覆。

  (一)方女士的心胸光明磊落,這是讀她這封信的人所都看得出的。「社會的譏評」不一定是公正的,我們做事只須合於理性,對得住良知,「社會的譏評」原不必怎樣重視。但就方女士來信所說的情形,平心靜氣的考慮一下,我們覺得她和那位「表弟」如一直照從前那樣親密下去,將來確有陷入情網的危險性——而且我們覺得這種危險性很濃厚。在方女士目前的忠實心理,誠然只當「他」做自己的「大哥」,一點不雜以戀愛的意味,而在「他」方面,也許在目前是真心同意於她的「講明」,只做兄妹而「切勿誤入戀愛以致將來的失敗」;但就女士和「他」彼此所處的實際環境言,女士和「他」雖不能稱為「曠夫怨女」,可是女士處於那樣「寂寞極了」的環境,只交得一個異性朋友(如異性朋友多了,危險性當然可以減少),又是「性情投洽」,能「引起」她的「人生興趣」和「振複」她的「萎靡精神」的異性朋友,在「他」所已娶的妻子又是出於「他父母強迫的」,「性情又不和」,「他一直不回家」。彼此在這種實際環境之下,如再一直的親密下去,雖在目前僅「在友誼一方面進行」,漸漸的必出於不能自主的,不知不覺的,無可奈何的,鑽入情網裡面去。這是我們平心靜氣就事實考慮的推論,深信是很可準確的。簡而言之,我們雖深信女士目前的心理實是不願「誤入戀愛」,又假定「他」的目前心理也如此,但就兩方所處的特殊環境言,如再照從前那樣親密下去,必定要終於陷入情網的。這是人生的神秘作用,到了那時,不能讓你自主的。

  (二)也許有人以為這樣看來,異性不應該做朋友嗎?做了朋友便有陷入情網的危險性嗎?這當然是不對的,我們向來主張正當的社交公開,上段云云,是專就方女士和「他」所處的特殊環境言,並不是說凡是異性朋友的都有這樣的危險性。即就男女社交比較公開的西洋各國言,男女兩方的異性朋友多的時候固無問題,但減到一個而特別親密的時候,也要引起旁人的注意,也要跑入這條路上的。所以美國費勒思女士(Ruth L.Fraser)談起歐美男女社交問題,曾經告訴我們:「在女子(指未婚女子)認識了許多男子之後又怎樣呢?英國有句土話說:『人多了,穩當些。』女士如有好多朋友,就是她的母親也不會擔憂到她的結婚問題,除非她的男友逐漸的減少,一直少到只剩了一個的時候。等到只有一個男友,且時常來探望的時候,旁觀的人就要想到他們是快要走到結婚的路上去了。在她還不願別人想他們是要結婚的時候,她一定不肯讓特殊的一個男子常常來看她。就是在男子一方面,除非他真想和她結婚,也不肯時常去看一個女子,以致引起別人的疑竇,因為關係太密切時,總免不了有許多無謂的譏議。」

  (三)照方女士和那位鄰居「表弟」那樣情投意合,倘在尋常的情形,我們當然要希望「有情人都成眷屬」,但他已娶了妻子,並且「有了兒女了」,此事便很複雜。在外國女子能力比較充足,社會觀念比較的開通,離婚的女子仍能自立於社會,仍有擇配的機會,那末離婚是比較的可以減少困難,在我國目前離婚女子犧牲太大,倘非萬不得已,似應竭力避免。況且方女士還未到非他不嫁的程度,為女士自身的前途幸福順利計,似乎還是不要捲入漩渦而另行物色的好。

  (四)至於女士應否和「他」絕交?那卻不必。照來信看,「他」的行為端正,並無誘惑的手段,應是一個良友,所以不必有意「不和他講」,不過不必「談個不休」;家裡人既多,在眾人前盡可很自然的一視同仁的周旋,不過不必對「他」特別親密,不必單獨兩人常在一起。否則就中國的實際情形言,對於女士「前途的名譽」似難免有不良的「影響」。

  (五)我們覺得學校是交友最好的地方,今以女士如此賢淑,竟在同學中未得到一二知己以慰寂寞,頗以為異。這也許是女士取友過於嚴格,要樣樣比自己好。其實人各有所長,亦各有所短。我們取友,只要他們是正派,人格高尚,其餘只要取其有一二益我的優點,不必樣樣都要比我好,有可原諒的地方便加以原諒,便不至絕對的交不到朋友。就是住讀的同學,走讀的學生也可以和她們聚聚談談。我屢見由同學的介紹而獲得如意郎君的,或為她們的弟兄親戚,或為她們的未婚夫的好友。這雖不可必的事情,但是未嘗不可多一種可能的機遇。學友是有許多益處的,也應當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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