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
過意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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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編 社交 過意不去 我才是個十七歲的女子,對於異性的交接還是第一遭;但是我覺得男子是很奇怪的。他是我的朋友,這決不會錯的,因為他也曾同我說過:「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可以承認我們不能比普通的朋友;然而我們畢竟只是朋友罷了! 這天,我同我的朋友——他——一同出去散步。走到某商店,我忽想到我要買些東西。當我選定我所要買的東西的當兒,他已替我付去了代價。這時使我很過意不去;但想到朋友中的禮尚往來,也許是如此的,於是我便決意要請還他——請他看影戲——得了他的同意,便一同到影戲院去。 我倆到了影戲院,我便很迅速的開我的手皮夾。當我摸出五元的鈔票時,他卻已把他的錢換到了兩張入座券,催著我進內去,啊!這使我更過意不去了!這本戲做的什麼,我也沒有知道;只是那「過意不去」四字占了我的腦中。不一會電燈亮了,影戲完了;我想不如由我請他吃些點心罷。 當我倆吃過點心,那侍役送上一隻碟子,置在他面前。其中除了賬單之外,還有角子和銅板,原來又是他還了鈔。這真奇了!我同他只不過是朋友罷了,何以一而再,再而三的請我呢? 我總覺得奇怪,慚愧,和過意不去。不曉得他如此待我,我如此的白吃白用,怎樣才可以使我報答他的盛意? 育 珍 答:交女朋友原是一件很耗費的事情——這是就實際情形說,應該如此與否是另一問題——不但在我國有如此現象,在男女交際最以自由著稱的美國尤其有這種現象,請了女朋友出來,還要備車子親自送她到她家裡去,一切由男子挖腰包,車費當然也是由他挖出來的。這種行徑的心理,說得好些是表示友誼上的殷勤,說得差些可說是獻媚,說得再不堪些也可說是引人上鉤的釣餌。至於屬那一種,當然要看你所交的朋友是那一類人——是誠實的朋友呢,還是有真心的求愛的人?還是只不過想引誘來玩玩,並無意保護你的將來,只不過把你看作滿足他的獸欲的工具?如你的朋友是屬第一類人,你不至有危險;如屬第二類人,你也不至有危險;如屬第三類人,你便有很大的危險,避免之不暇,更何有於「報答他的盛意」?年齡幼小;經驗幼稚的女子對於這種地方更要留意。法律規定二十歲以下的女子須受父母的保護,即有關終身的婚姻,在此年齡以下的女子也必須征得父母同意而後始能成立,這也無非是寓著特殊周密保護的意旨,女子自己更應該負有保護自己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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