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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學,做事,討老婆,怎樣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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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高級中學讀了半年的一位苦青年,我是生長於一個很窮苦的家庭。(中略)學費是我一位舅父幫忙的。不幸這位舅父于兩月前逝世了,於是我便沒有了救星,其勢不能不輟學。現在我的父親已設法托人在某銀行裡薦得一個位置,叫我放學後就去做事。這是我十分痛心的事,我自量我的終身便從此亡了!我真對不住器重我的那位舅父啊!想到這兩點不禁下淚。我的志願要求學,實在不願意就輟學做事,而今處在這種進退兩難的境地,痛苦已極。不但如此,我的父母看見我已十八歲了,他們固然出於好意,要替我討老婆,我雖再三推卻,他們總說這件事沒有辦,他們好像有一件心事放不下。我現在聽他們這樣苦勸,又被我的舅母數次的力勸,意已活動。不過我父母不能顧我的學費,當然不能替我養老婆,就是極力幫我一小部分,我自己也要負一部分責任。銀行初進去的時候,薪金又微薄,也是一件擔心的事。我要求教于先生的問題,簡單說起來,就是下列兩點:(一)現在要不要決計輟學就事?(二)現在要不要體貼父母的意思,即行結婚?咳!我要求學,現在不能繼續求學,逼得我要做事,同時苦勸我討老婆,我已經數夜苦思不寢,怎樣好呢?我現仍在堅持,專等先生的指示取決,請速回我一信,至盼至盼! 林志章 答:綜括林君的來信,最要急於解決的問題有兩個:一是,「現在要不要決計輟學就事?」二是,「現在要不要體貼父母的意思,即行結婚?」林君最覺得痛心的也有兩點:一是,「我自量我的終身便從此亡了!」二是,「我真對不住器重我的那位舅父啊!」我現在回答林君的話,請分作兩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問題,兼及所舉的兩點;第二部分包括第二問題,也兼及所舉的兩點。 我對於第一問題,以為既然「其勢不得不輟學」,同時林君的父親又「已設法托人在銀行裡薦得一個位置」,似宜決計輟學就事,用不著多疑,倘若多疑遲延,就事的機會丟失,續學於經濟能力又無可恃,那真是到了「進退兩難的境地」。所以我勸林君對於第一問題,可以毅然決然這樣解決。(林君在這種地方,或者想到半工半讀的意思,則請參看本刊第二卷第九期通信欄《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不過這樣解決,林君或者又不免想起上面所說過的最痛心的兩點。其實這兩點完全沒有根據,簡直可以說是誤會,既承林君不棄下問,所以我老實不客氣,這樣直率的奉告,現在讓我先講第一點。 我請問青年諸君,我們為什麼要求學?做事是否便斷絕求學的機會?對於第一問題,黃任之先生有幾句話說:「人生必須服務,求學非以自娛。無論受教育至若何高度,總以其所學能應用社會,造福人群為貴,彼不務應用而專讀書,無有是處。」對於第二問,黃先生也有幾句話:「求學與習事,初非兩橛。以實地工夫求學,以科學方法習事,互相印證,其樂無窮。」(詳見《生活》二卷第五期)總之我們求學本以「做事」為歸宿。現在有些青年往往以「求學」為可貴,「做事」為可賤,好像一個人一生一世只要求學不做事便得,無論何人,只要仔細想一想,沒有不知道這是大大的誤會。而林君竟說因要做事而至於「終身便從此亡了!」未免過於看輕做事了!我讀林君的信,敢說林君必是一個有志的青年,想必不至於此。或者林君以為做事固所願,但是現在學未成而做事,未免耽誤前途,如果這樣想,未嘗沒有理由。但是我們要曉得人們事業的進展,本有兩條路:一條是境遇比較順利的人走的,就是一直升學,等到大學學業或專門學業完成的時候,(其實學業那裡有完成的時候,這裡不過指畢業,告一段落罷了。)到社會上去做事。還有一條路是境遇比較差一點的人走的,就是因特別原因而不能一直升學,半途先做事,一面做事,一面增進自己的知識能力經驗。這兩條路比較起來,第一條路容易走些,第二條路難走些,但是照我們所耳聞目見的,不但走第二條路的人成功之後,與走第一條路絲毫無異;而且成功的反而比較的多。第一條路是可以達到成功的;第二條路也是可以達到成功的,決不是「此路不通」的死路。(無論走那一條路,能否達到成功,都在乎走的人怎樣。)這樣看起來,因不得已而提早做事,並非沒有成功的希望,也並非沒有求學的希望,更斷斷不至斷送了終身,林君倘若明白這個道理,與林君處境相似的青年倘若明白這個道理,便不至悲觀。一個人的心理作用最利害,過甚的悲觀反是失敗的根源,切須注意。第一點既經說明,第二點也迎刃而解了。因為既未斷絕成功之希望,林君只須盡個人的力量,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力求發達,做成一個成功的人,他的舅父必「含笑九泉」,何至於對不住呢? 以上所說的是第一問題。現在請再簡單的商榷第二問題——應否即行結婚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極力勸林君堅持到底。初入銀行,位置略低,薪給略小,不足為病,但是經濟窘迫的時候,加上家累,無異加上手鐐腳銬,精神與物質方面都陷入苦境,便難於再求進步了。這樣一來,真難免「終身亡了!」「對不住……那位舅父了!」況且林君不過十八歲,決不是婚姻不可再延的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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