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一個女子戀愛的時候 | 上頁 下頁 |
一〇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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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麗聽見雷益說有十五萬元,她的神經大受刺激,最初竟睜著眼睛發怔,俄頃之後,她忘其所以的向著雷益的身上罩過去,把兩隻手扶著他的雙肩大搖,笑靨之上流著好像連串珍珠的熱淚,嘴裡喊著問道:「真的嗎?真的嗎?……」 宙益看她這樣發狂似的行為,被她嚇得一跳。貞麗看見他這樣驚愕的樣子,也自覺過於忘形,頗覺有些難為情,乃勉自抑制過分的感情衝動,放手坐下,把她所經過的困苦情形,一五一十的訴給他聽。告訴他的時候,有時大笑,有時痛哭,隨經過的悲歡情形而不能自主的有此表現。雷益聽到老友的愛女竟陷入這樣可憐的境地,一面靜聽,一面歎息,聽到悲愴處,也不禁揮幾點同情的老淚。他聽完之後,切齒痛恨的說道:「丁恩這樣貪財忘義的狗東西!他要十萬元,他這樣愛好金燦燦的東西,我要叫他到海地島來,讓我把十萬元現金子套在他的頭頸上,讓他索性享享金子的好處!」 貞麗囅然說道:「這個方法不妥,他厚著面孔把現金拿去,我們一無證據可憑,以後也許還要受他的麻煩,我對於他是一點不能相信的。最好還是叫他到我的父親顧問律師嘉定納先生的事務所裡去,當著證人把這筆款子還他,這樣一來,他以後便不能否認了。所以我想只須寫一張支票就行。」 雷益最後依她的意思辦。嘉定納律師叫人去請丁恩到他的事務所裡來。同時還請了一位梅林博士來,貞麗所以要請他到場,因為她記起梅林博士是她的父親的「聽認罪的神父」(原文為confessor,系聽教徒懺悔而為之向上帝求赦的神父),對於她父親生平所為必有所知,對於她父親和丁恩間的關係亦必知悉,故也請來參加此次賠還巨債的事情。 當丁恩親到嘉定納律師事務所裡的時候,貞麗,雷益,梅林,及嘉定納等都已先在。丁恩進來之後,看見這許多人,莫名其妙,很現出詫異及好奇的樣子。他既而看見他們見他來後,大家面孔都鐵板,毫無笑容,又頗現悚然畏懼的樣子。他走近貞麗的身邊,問她道:「這些人來是否參加我們的婚禮?」貞麗默然不答,只伸手交給他一張十萬元的支票,上面有雷益的簽字,叫銀行支給貞麗,更由她在票後簽了字。 丁恩笑著說道:「這不是開玩笑嗎?」 嘉定納和梅林兩人見此情形,彼此都表示驚詫的神氣。原來他們兩人在事前雖看見這一張支票,但貞麗不過告訴他們說這是雷益出售植糖場後,他父親應分得的利益,但為什麼叫丁恩來,她在事前不肯作詳細的說明,只不過說她的父親欠他一筆債,她現今要如數歸還他,並且說他是她父親的仇人。做律師做證人還債原是常事,但還債的時候,兩方面有這樣奇異的表現,卻令旁觀者覺得奇怪。嘉定納律師尤其拿出正經的面孔說道:「貞麗女士,我立于你的律師的地位,不得不反對這樣神秘的行為。」 貞麗答道:「讓我說明給你們聽!」她說出這句話時,轉著秋波向丁恩一閃,丁恩已經紅了臉,但聽貞麗說道:「這個人我的父親在私自販酒一件事上騙他十萬元,他要我嫁他,不然,他要把這件事宣佈,使父親身後損失名譽。我答應他讓我在一年內設法歸還,如到期不能歸還,我才嫁他,希望他不要破壞我父親的名譽。」 丁恩此時已經有點立不穩的樣子,但他還強辯著說道:「還有一點你未說出,我對此事不是隨口空說的,我曾經有證據給你看。我現在仍存有你父親關於此事給我的信。我來時就猜度有什麼新花樣發生,所以我把這封信隨身帶來,並且把你自己對於此事所寫的歸還預約也帶了來。」他說後從內袋裡取出丟在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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