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一個女子戀愛的時候 | 上頁 下頁
五〇


  貞麗因貪房金便宜,住到一家淫盜窟的小旅舍裡去。幸而發現得早,搬移到一家正當的小旅舍裡去。當時已在下午一點鐘的時候,貞麗吩咐旅舍裡的僕役到丁宅去取幾個留下的衣箱,一面自己便去淴浴,浴後又吩咐拿進一客吐司麵包,一杯橘子汁。這樣一來,她的腦子便清爽得多,鎮定得多,不是離丁宅後任何時候所能比。這大概也是因為她的年齡尚輕,青年的活潑精神和勇敢氣概終非一時的挫折所易於摧殘。因此她在房裡用點心的時候,一人坐在那裡越想越出了神,她自己鼓勵自己,自言自語的這樣說道:「我一定要替我自己打出一條生路來,你看世界上多少成功人都是從困苦艱難中靠自己掙扎的力量而鑽出來的,就是在我自己的祖宗裡面也不乏先例,難道我就這樣不濟事嗎……」她正在這樣想下去的當兒,忽為叩門聲所中斷,開門一問,原來是僕役己從丁宅將幾隻箱子取來了,貞麗就叫他搬取上樓。她自己一俟點心用好之後,就開箱整理,把各物開成清單,因為她曾經答應她父親的顧問律師嘉定納,說她要將帶出的箱子裡的東西開清單送給他看,如有東西應歸入她父親遺產以抵償債務的,她情願交出,不願妄取。她把清單開好之後,連同兩大串珍珠,帶去交給嘉定納。此時貞麗並不像前次見嘉定納時的頹喪,因為她在淫盜窟的旅舍裡經過了那一番很興奮的很驚異的奮鬥,反而激起她的勇敢精神,覺得這種苦味辣味嘗過之後,其他如失去些衣物珍飾便是渺乎小焉的事情。

  嘉定納接收貞麗交給他的那張清單之後,對她說道:「關於這張清單,讓我仔細的審核一番,請你明晨打一個電話給我,那時我可將審核的結果告訴你。」

  貞麗很殷切的說道:「我想這些東西應該是可以歸我的,因為都是我母親的遺物。」

  嘉定納:「倘若都是你母親的遺物,當然是應該歸給你的,不過讓我查一查看,有沒有尚未付清價值的東西,俾免將來再發生什麼糾葛的事情。」

  貞麗離開嘉定納律師事務所後,心裡想也許還不至一無所有,無論如何,總還有些希望,比完全絕望總勝一籌,不過非等到第二天早晨,總還是在悶葫蘆中。她想在此事尚未揭曉以前的時候,她一定要和尼爾通一通消息。她想大概尼爾已打過電話到丁宅去尋找不著她,一定知道她是離開了丁宅。她自恨昏亂忙了大半天,還未曾打一個電話給他知道。她明知道他一接到她的電話,一定要趕來看的,但是她住在那樣簡陋狹小的旅舍,就是談話也易給別人偷聽去,況且她又怕尼爾一看到她的現狀,一定要提議立刻結婚,那末丁恩的款項未還,又要使父親身後含冤受誣,所以索性俟自己的事情略略佈置清楚之後再到他的藝術工作室裡去看他,把她和克拉鬧翻的情形告訴他,再想點推託的理由,預防他說出提早結婚的建議,不過卻要把丁恩要挾一年後不能還債即須和丁結婚的一回事瞞掉。主意既打定之後,她便出去乘著公共汽車到華盛頓十字街去,乘到了那個地方,她下車走不多久就到了尼爾的藝術工作室。見他正在那裡繪畫,同時瞥見珠莉正穿著一件異常入時的紅色游泳衣,全身姿態苗條,曲線盡露,正立著給他做繪畫時用的模特兒。當時尼爾一瞥見貞麗來了,立刻拋棄了手上拿著的繪油畫的油筆,奔來迎她,奔得太慌,半途中竟撞倒了一張椅子,他也不管,直往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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