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小言論·第二集 | 上頁 下頁
夜長夢多的三星期


  在十一月十六日以前夜長夢多之三星期內,我們最須嚴厲監督者,是我國政府必須始終拿定日本無條件撤兵,絲毫不可受暴日威迫利誘而有所苟且遷就。「頭顱」在要不要之間的本莊繁原反對張學良,把他的家具封送北平,表示拒絕他回沈之意。現在他也許要改變方針,想法誘他回去,促進先行直接交涉的勾當,在張學良未嘗不想回去收拾地盤,在國難初發生時,他即屢有表示只須先將瀋陽收回,其他可以從容商量,這一著我們此時仍應嚴防。日本人每謂我國政權在新軍閥和政治小兒之手,不足畏,我們應一雪此恥,不可一誤再誤。

  同時我們國民所須注意的——尤其是在此極嚴重的時期——是要極端反對仍以黨爭而一再誤國。我們認為只須國內政治能上軌道,能一致團結安內禦外,外患實不足畏。我國近代史上最慘痛的現象是外患每乘內亂而猖獗,內亂並不因外患而停息。各國當國難臨頭,全國上下必能立即捐棄私見,團結對外,如大戰時法國及英國均能集合全國各黨英才,成立國防政府,即其近例。未見有若我國,外患急於星火,而黨的糾紛仍無迅速的解決辦法。表面上和平統一會議似乎說得天花亂墜,但暗礁無數,言者鑿鑿,軍閥時代武人干政的電報重複排演,不到黃河心不死,中華民族和中華民國到底和他們不知結了什麼深仇!我們立于國民地位的人,自問全國國民何嘗未和平統一,南京人和廣東人何嘗有什麼意見?徒因黨的帳算不清,把國家的存亡都連累在內,這是什麼道理?我們全國主人翁此時應起來監督一致團結對外,不要給外人始終視為劣等民族,死不足恤!

  總之在此嚴重的時期,我們國民對外應監督政府堅持無條件撤兵;對內應嚴防以黨誤國。

  日本即撤兵,不過退到他們所自稱的南滿路附屬地,他的暴力仍隨時可於幾分鐘內肆其兇焰,強盜仍在家裡,未曾出門,如家裡的弟兄們仍儘管吵嘴打架,鬧個不休,仍須任人宰割,走上一條死路的!願死與否,請自擇!

  寫到這裡,得東京電訊,日政府宣言「基本原則」不因國聯議決案而變更,仍勸我國政府先直接交涉,交涉開始後始能著手撤兵。在此嚴重形勢之下,國民應嚴厲防止政府之軟化,應下準備應戰之決心,共赴國難!

  國人勿再夢想《聯盟約章》第十六條的規定,以為日本如仍頑抗,到了十一月十六日仍不撤兵,列國便要對日實行經濟制裁。美國開始參加會議時即聲明不負聯盟約章所引起的任何義務,故美國決不肯加入封鎖日本經濟。美與日既仍得自由貿易,各國即肯封鎖日本海上貿易,亦屬無效,況其他各國對此事亦不能一致。故我國除準備自己抵抗,除準備自救外,沒有第二條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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