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小言論·第二集 | 上頁 下頁
前途如何?


  記者之作此言,並非對國聯原來存有什麼奢望。依《聯盟約章》第十六條所規定,「聯盟會員國如不顧本約章規定,未將爭執事件提交仲裁,或法律解決;亦未提出聯盟解決;或提出解決以後未滿三個月而從事戰爭的;應認為對所有聯盟會員國有戰爭行為。其他會員國應立即對於此違約國加以商業的財政的制裁(斷絕商業財政關係),于可能時由各會員國共同出兵,以達到保護《聯盟約章》的目的。」暴日對我屠殺炸毀,占地毀路,全以戰時對敵人之軍律,慘戮我人民,其為「從事戰爭」,為三尺童子所能辨,而國聯之「其他會員國」絕無「立即」的「制裁」舉動,反多方委屈求全敷衍日本,其始終以僅求掩飾國聯面子為已足,約章不約章,原不在意。乃日本軍閥們過於興高采烈,今日飛機炸彈出去炸死幾個人,明天又飛機炸彈出去炸死幾個人,國聯面子實在再坍不下,所以白裡安有憤然的表示。我們對國聯原無奢望,所以也無失望之可言。記者所以猶不憚煩提出國聯「巨劇」最大限度的可能結果即做到亦不過如此,意欲我們切實注意此事的前途如何,仍全恃我們自己的努力為轉移。

  屠殺遼吉的劊子手本莊繁曾作「頭顱可斷兵不能撤」的豪語,到了十一月十六日,他的「頭顱」要不要,此時固難預言,但在我國卻須先有毅然的決心,即日本屆時膽敢仍置國聯議決案於不理,我國應以擁護聯盟約章及恢復國土的兩大光明名義出兵取本莊繁的「頭顱」。在此種國際同情之下如再無破釜沉舟背城借一之計,實為世界上最劣等最無恥的民族,沒有再生存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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