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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煥炎被刺中的兇手


  廣西省政府主席兼第八路副總指揮呂煥炎氏由梧州赴廣州與該路總指揮陳濟棠氏會商軍事,住新亞酒樓,接見來賓異常慎重,非有特別要公必須面晤者只派代表接見,不料於六月十四日深夜十二時正在房裡吃他的西餐宵夜,吃至火腿雞絲飯時,被他自己的衛隊馮名聲在座後拔出手槍擊斃,兇手逃出街外,終被酒樓侍役及途中警察追趕拿獲。呂氏遭此意外,其最令人注意者,乃兇手為呂氏最親信的衛隊,其所住房間,除馮外,其他衛隊非命令不能擅進,而兇手所用的手槍又為呂隨身自用之物,因不自攜帶,命馮攜帶跟隨左右,欲以自衛的手槍乃由最親信的衛隊一舉手而變成自戕的工具!以最親信的衛隊而幹最不親信的勾當,尤可注意者為他自供所以忍於下此毒手的動機。據供系受白崇禧的隨從副官覃奇的指使,言明將呂刺死後,給他現銀一萬元,並另保他當營長或團長,又供在廣州接洽者除覃奇外尚有一黃埔學生梁姓者亦催促快些下手,可升官發財云云。這樣看來,這位未來的馮營長或馮團長的動機很明確,就是在升官發財。因為他要想升官發財,所以親信不親信也就顧不得許多,換句話說,因為要升官發財便不得不黑著良心。

  但是說這位老馮良心黑雖未嘗不可,如說他妄冀非分卻未免冤枉,為什麼呢?一則因為做官的榜樣好的太多,不能怪他學樣;二則因為升官發財的心理幾乎成了普通心理學的一章,不能責他獨異。照理做文官應該經過文官考試,或至少是應具有普通的政治學識經驗;做武官應該有過武備訓練,對於軍事也應具有相當的學識經驗。但在實際只要有靠山,有腳路,什麼人都可以做什麼官;只要擁有多少匪類烏合之眾,便得享受什麼師長旅長的榮銜。在老馮也許看得慣了,由馬弁一躍而為營長團長,在他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可勝任的地方,何樂而不為?

  講到升官發財的普通心理,其根本尤在一般人不勞而獲的精神之突飛猛進。埋頭腳踏實地的幹大概是最不合潮流的笨拙行為,要不費工夫而坐享其成才是聰明人的事情!所以研學最好不必有心得而即成名,辦事最好不必有成績而即擢升。升官發財也不過是發揮光大這種不勞而獲的精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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