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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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頃讀《生活》七卷四十七期《漫筆》,見有述及最近我國兩位藝術家——劉海粟與徐悲鴻——之筆墨官司,注重實際,為青年從事學業者著想,自是正論,但於藝術本身,無一言論及,未免太覺籠統,使愛好藝術者無所適從,似有補充必要。且我國今日無論何事,均患在門外漢太多,辨別力太少,使欺世盜名者得售其術,而真正專家反以不事宣傳而其名不彰。此雖個人之事,而其影響及於社會,足以使一般入世未深之青年誤入歧途,故尤為不可不辨。余自問對於藝術亦一門外漢,然極歡喜欣賞藝術,故近數年來參觀了不少美展畫展,但是參觀後腦筋中所得的印象總是覺得粗製濫造者太多,而精美者極鮮。此固不足怪,因為藝術一道不能求速效,欲求專精,必須多年苦功,而一般人為生活所迫,急於吃飯,急於求售,自無精心愜意之作。但此非所語于徐氏。徐氏繪畫之最大特色在一精字。徐氏不但富有繪畫天才,而且留歐八年,集中力量於實際研究,不務虛名,故能深入歐洲畫壇古典派之堂奧而得其精字訣,故徐氏在未出國以前,繪畫尚不免在幼稚時代,及留歐歸國,便大非昔比,因為已在繪畫藝術上整整用了八年苦功,根本奠定了極穩固的基礎,不畫則已,畫則必求其精,雖尺幅小箋,亦必全神貫注,一筆不苟。此非空言,民國十九年一月一二三日,中央美術會假座南京中學舉行中央美術展覽會,有徐氏出品大小數十幅,其時餘適有事在京,曾忙裡偷閒費去數小時功夫前往參觀,深覺徐氏所繪無一不精,不論西畫國畫,或大或小,每一幅有每一幅的精彩,似乎有一種活的生命力在每一幅畫上表現出來。其中有兩大幅油畫——田橫五百士和奚我後——尤為傑作。田橫五百士一幅中有數十人,面貌各各不同,而精神個個振奮,神韻生動,結構緊嚴,畫品之精,允推傑作,至今思之,猶宛在目前,藝術感人之深有如此者!聞內家言,繪畫以人體畫為最難,而徐氏對於人體畫則最所擅長,即寥寥數筆,亦精粹絕倫,迥非僅能畫畫風景及粗製濫造者所能望其項背。(下略) 畢雲程 按:「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記者在《生活》四十七期的《漫筆》裡自認「對於藝術是完全門外漢」,所以雖提起我國兩位藝術家的筆墨官司,僅對於名實一點略作一般的討論,對於「藝術本身」不敢贊一詞。劉海粟先生,從前我雖在朋友處見過一兩面,沒有往來,後來他由歐回國後,承他們賢伉儷過訪,才知道他們倆也是非常熱心的《生活》讀者,也是本刊的好友,但我向來主張友誼是友誼,評論是評論,公私應該劃分清楚,所以自問在那篇《漫筆》裡,態度完全坦白無所偏袒,這是讀者所看得出的。我以為劉先生的「藝術本身」的價值,社會自有公評,把他捧得天上高的人,反而害了他。徐悲鴻先生,我愧無一日之雅,劉先生的畫我在他的「歐遊作品展覽會」末了幾天裡還勉抽一些時候趕去跑一趟,徐先生的畫,我還沒有見過,畢先生之為人向來是很公正而毫無私見的,既承他有所「補充」,我們當然歡迎,所以把這封信發表出來。不過平心而論,有一班人對劉先生作徒招反感的過分宣傳,這是一事;而徐悲鴻先生在報上所登的幾次廣告內容之欠妥當,卻又是一事。所以我們試察一般輿論,對前者固多反感,對後者似乎也沒有什麼好的印象。例如美專初開辦時雖不免簡陋,現在固已有相當成績,已非所謂「野雞學校」,劉先生的藝術如何固可批評,但斥為「流氓」,似也不無過當之處。聽友人中有認識徐先生的談起,都說他平日篤學而不好虛名,今廣告中所云云,不知者反覺含有酸味,不能不為徐先生惜。 這段筆墨官司最近似已偃旗息鼓,已成為藝術史上的一件軼事,本無多說必要,因畢先生惠賜這個「補充」,所以偶及所感,但畢先生來信裡面似替「真正專家反以不事宣傳而其名不彰」憤憤不平,這從愛護人才者的方面說,當然是十分的好意,不過從「真正專家」的方面說,只須顧到自己的工作是否能有益於大眾,至於自己的「名」之「彰」不「彰」,大可不必置意。我們做一件事,能使受益的人數愈多,我們的心中便愈感到秘密的愉快(即不必發表於外的),至於受益於我們的人是否知道誰做的,這和我們已做的工作沒有增減的關係,和我們所感到的秘密的愉快也沒有增減的關係,那末雖「名不彰」,有何不舒服之有?當然,我們要明白這一點,最重要的前提是我們本要存心為大眾而工作,非為一己而工作,只須在實際上于大眾有益,屬一己的「名」之有無且不在意,「彰」不「彰」更可不成問題了。昔人謂「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這種從個人主義作出發點的營營擾擾自苦的「君子」,大可不必做! 冰心女士在她的《春水》詩集裡面說過這幾句話:「……我只願我的作品……不值得讚揚更不屑得評駁……沒有人批評更沒有人注意……沒個人聽聞,沒個人念誦,只我自己憂愁,悅樂,或是獨對無限的自然能以自由抒寫,當積壓的思想發落到紙上這時,我便要流下快樂之淚了。」這是「孤芳自賞」的態度,我以為盡可寫了好詩供大眾的欣賞,只要大眾有得欣賞了,就是不知道是誰寫的,在寫的人何必計較?寫的人的「名」之「彰」不「彰」,更何必計較? 誠然,俗語有所謂「實至名歸」,在對大眾力求有所貢獻而並不以個人之「名」為意的人,往往「名」從後面自己跟來,雖欲謝絕而無從,但這樣的「名」,至少不是由自己有意東鑽西吹得來的,離「實」愈近,苦痛愈少,作孽於社會者亦愈輕。這樣的「名」之來不來,「彰」不「彰」,只須在只知對社會大眾服務者對此並無所容心,毫不加計較,在他便是「秘密的愉快」之源泉,因為天下最痛苦的事莫過於個人的患得患失的心理。愚意藝術家也須具有這樣的浩然忘我的精神,然後才能聚精會神於他的「藝術本身」,不致疲神耗力於無謂的鶩外的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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