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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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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接到朋友陳君的來信,很是替他擔憂!他要我寫信去請問比較高明的朋友,指示他的辦法。但我平日讀《生活》,很佩所答的圓滿,相信請教先生好得多。 他是與畢女士在舊式婚姻下,結婚已四年了。本來他倆都能很相愛,為親友所稱頌。並且已經生了小孩子,他倆看這小孩子,無異寶貝;有時小孩子也確能減少他倆的岑寂。 但是沒有兩年,他倆的愛就好像有了破綻。你就猜我有他遇,我也猜你有他遇,這樣一來,雖有小孩子在中間聯絡,究竟沒有從前那樣喜形於色。 在近一年的中間,陳君服務縣城,因為離家太遠,又工作太忙,確實沒有回家;而也沒有與別一女子戀愛(陳君來信說明)。本年七月間,請假回家後,他的妻畢女士大發牢騷,謂其經久不回,必有他遇。陳君與她辯論,她仍然執迷,遂起口角,而致於相毆。結果,陳君失敗。她就把他錮禁,不准他再出去。 他為了這事而流淚。因為他的環境惡濁,家資又入不敷出,怎當得起這種酷刑。並且服務所得到的報酬,也很微小,不能將家中搬住縣城,他實在很可憐!他現在首先寫信給朋友,謀挽轉她的心;如不得已時,或者……這裡的意思,他沒有說出來,但我想一定不是勇敢的表現。因為他已曾經說過:生了孩子的人而實行離婚是不道德的。 劉希杜 答:劉君朋友陳君的困難問題大概可歸為嫉妒與經濟兩個方面。我國女子有一件事為他國女子所辦不到的——應否如此是另一問題——即西洋女子嫁了丈夫非時常和丈夫在一起同居不可,所謂不可,不但是女子不肯,男子視為不該,而且離得略久,她自有機會另尋男友作伴;中國則不然,除了極少數的所謂「摩登」女子之外,大多數的女子,你娶了她,倘要就事,儘管把她丟在家裡,一年回家一兩趟聚聚,其餘的時候便天各一方,可以不常在一起。此事在男子方面,在外有朋友的應酬混過時間,尚挨得過去,最苦的當然是靜守空閨過寂寞生涯的女子。所以畢女士之醋味熏天,雖若過分,而其境遇之苦悶亦實有可以原諒之處。嫉妒因苦悶而愈熾,此種情緒熾熱之後,最易閉塞聰明,疑心湧起,故陳君和她辯論,她仍然執迷,實意中事,亦實有可以原諒之處。愚意如陳君果有「他遇」之破綻給她看出,固難「辯論」得清楚,倘果為莫須有之冤枉,則誠懇開導,略待時日,女子心腸究竟柔軟,且此種嫉妒系出於過於捨不得丈夫,對他實無惡意,不難獲得諒解,消其誤會,達到「挽轉她的心」的目的。 消除嫉妒問題只須確無「他遇」事實從中為梗,並不難於解決,已如上述,所最難解決者,還是第二方面的問題,就是經濟問題。在現今的經濟制度與社會組織未徹底改造之前,欲享愉快之家庭幸福,不得不有相當經濟自立能力,這是無可諱的事實,陳君在「入不敷出」的境況中而結了婚,又不得他夫人的諒解,「流淚」固所難免,但事已至此,悔亦無及,愚意似只有兩途可供陳君參考:(一)倘經誠懇開導後,可以「挽轉她的心」,陳君目前仍得暫時出外就事,惟設法於每年多回去數次,減少他夫人的苦悶程度,允許她的夫人一俟經濟夠得上時即可搬出同住;(二)如他的夫人急不及待,那只有言明搬出之後採取絕端緊縮政策,如她能下共甘苦的決心,則極力撙節,一切由他夫人自理,縣城與鄉下想也不至相差甚大,或可即行設法搬出同住。凡解決問題,方法愈具體,則所須知的實際情形也愈詳細,方可作為規劃之根據。茲就劉君來信所言之情形,所能代為想到的方法僅此。不知足供參考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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