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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是怎麼樣


  在《生活》三卷二十七期的「譯餘閒談」裡面有幾句這樣的話:「做戀人時代比做未婚夫婦時代快樂,做未婚夫婦比做實際夫婦時代快樂。」又說「熱情原只是一時的作用,如果沒有摯情來繼續接連下去,便是苦痛的根源了。」我讀了這幾句話,使我薄弱的腦海中,時刻回旋著,這問題我自以為極難解決。我對於「戀愛時代怎樣快樂」,和「實際夫婦怎樣的快樂」,都不知道,因為現在所享受的,是「未婚時代的快樂」。我並未曾經過第一步,且已要到第三步去了。第二步較第三步的快樂,是大家公認的,我不能因為快樂而逗留著不前進,既然必定要到第三步,又恐怕蹈那常人的覆轍,而受著痛苦。要將來沒有痛苦,必須要有摯情來維持,但是我是天地間的「蠢物」,不知「情」是怎麼樣。要我在不可捉摸的「情」字中,再分別出「熱情」和「摯情」,可不是更難嗎?所以要求先生指教!

  曇 影

  答:曇影先生既知享受「未婚時代的快樂」,可見不蠢!自居於「蠢物」,當然是客氣的話。至於熱情與摯情的區別,雖可以意會而不可以言傳,但是大略的情形,也可以說一下。所謂熱情,是愛好之情正濃,達於表面,例如時時刻刻要想見面或談心之類,至於做了實際夫婦之後,見也見慣了,談也談得沒有什麼再談了,表面上看上去似乎淡了許多,但是彼此心裡仍是親愛,不至討厭,便是有了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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