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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的三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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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蘇聯新憲法草案的重要特點,我在《讀蘇聯新憲法草案》那篇文裡已有過大概的評述了。在那新憲法裡,蘇聯公民所享受的基本權利不止三種,但是尤其使我們感到濃厚興趣的是工作權,休息權,和教育權。這些新名詞已夠新奇,但是這些新奇的新名詞倘若只不過是白紙黑字的東西,在紙面上說得堂皇冠冕,那也不值得怎樣注意,可是這三種權利卻的的確確是事實上的三權,在新憲法草案未發表以前,就已經在事實上辦到了,這次新憲法草案裡所規定的這三權,只是把事實寫於紙上罷了。這是我前年從英國到蘇聯去考察時所目睹的事實,所以想在這裡就記憶所及,提出一些來談談。 首先請先談工作權。在任何其他國家裡,教育的責任只是弄到你畢業,便算完事,至於你畢業後能否得到職業,這是你自己的事,好像和教育家毫不相干。在這情形之下,畢業後能不能得到一個啖飯地都毫無把握,至於你是否所用即為所學,那更沒有人顧問了。誠然,在外國或在中國,我們都聽見有「職業指導所」或「職業介紹所」這個東西,這種機關對於介紹職業雖也有一小部分辦到,但對於求業者並不負有必須替你尋得職業的責任;在這樣鬧著失業恐慌的時代,在許許多多求業者裡面,能夠介紹出去的只是少數中的少數。在蘇聯,他們並不是把畢業生推出校門以後便不再負什麼責任。在學生將畢業的一年前,假使你是學重工業的,即由你的學校當局,重工業人民委員部,和你自己,共同商定你的職業,確定你畢業後的做事的位置。蘇聯人民對於研究學問的勤奮,這是任何遊歷過蘇聯的人所承認的。我覺得學了就一定有用,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這在他們認為是當然的,因為他們承認每個公民都有工作權。 其次請談休息權。蘇聯幾乎已普遍地採用了每日七時制,較繁重的工作已採用每日六時制。僅僅減少工作時間還不夠,他們一方面並在積極增加種種設備,使人民在休息時間得到有益身心的娛樂。我在蘇聯考察所得的深刻印象,覺得他們在工作的時候,無論是工廠裡的工人或學校裡的學生,都是興會淋漓地幹,非常勤奮地幹,但是同時政府卻替人民設備種種的正當娛樂機關,使人民在工餘的時候,也興會淋漓地玩,非常勤奮地玩!他們每五天有個休息日,在這一天你可以看到成群結隊的民眾有的參觀各種博物院,有的遊山,有的在湖裡遊艇,有的在山麓綠茵上跳舞歌唱,有的在大規模的文化休養公園裡遊散,從事於各種各樣的健身運動。各戲院,各電影院,各名勝,都成了民眾的娛樂地。不但成人,就是兒童,也有特為他們設備的戲院和電影院等等的娛樂處所。除每五日一次的全日休息外,每日工餘也有種種娛樂的設備。你在傍晚,到那裡的公園裡去,可以看到幾十對或幾百對健康快樂的男女在公園裡露天跳舞場上跳舞。有的是集體舞,有的是雙人舞。這些都是白天努力工作的男女公民,工余自由來娛樂的,當然沒有以營業為目的的「舞女」。這種種娛樂,有些在各國也是有的,不同之點是在其他地方,只有少數人享得到,在蘇聯卻是大眾所共同享得到的。此外,工作者無論是工人或是職員,每年除休息日外,還有一星期到一個月的例假,依工作的辛苦,成績的優劣而定,在例假期中,不但工薪照給,工作成績特優者還可免費旅行或送到名勝的休養院去休養。全國各名勝都佈滿了休養院(他們稱為Rest Home)。給大眾免費休養!我在蘇聯的時候,參觀了不少這種休養院。所以他們的所謂休息權,並不是一句抽象的空話,卻是實踐的記載。 最後我們要談到教育權。就其他各國的情形說,做家長的人對於子弟教育費的擔負,大概都是一件很苦的事情,尤其是收入少的人們。子女在小學時代,父母的擔負還輕些,到中學時代已較重,到大學時代就更重,顯然只是少數中的少數家長所能勉強擔負的。你能受到多少教育,就全視你的父母有多少收入,收入不一定,你的教育也就毫無把握。在蘇聯的實際情形卻不是這樣。他們的小學中學及大學都是免費的,但是在小學中學時代,衣食住及零用等還由父母供給,做父母的還不能完全脫卸護養的責任。到了大學,學生的費用比較的大些,依別國的情形,父母的擔負也比較的增加起來,在蘇聯對於大學生卻有國家津貼的辦法。年級愈高,津貼也隨著增加;成績愈優,津貼也酌量增加。大概大學初年級學生每月可得津貼一百羅布左右,以後依年級遞增,最高年級每月可得津貼二百羅布左右。他們完全可以自顧,做父母的完全可以不負責了。研究院裡的學生每月津貼有到三四百羅布的。他們對於大眾的教育積極推廣和提高,如不這樣給人以便利,大多數民眾的子女便沒有機會受到高深的教育。除大學外,各工廠裡的藝徒學校和工人升學預備科等等,不但免費,也還有相當的津貼。在蘇聯,只要你要學,肯學,就不怕沒有受教育的機會。所以他們所謂教育權,也不是一句裝飾門面的話語,也是在事實上已經辦到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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