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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民主的保衛(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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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三一年,當時我第一次到蘇聯去,我有著某些和平的同情。因此,看到蘇聯工廠的工人有時背槍列隊在街上前進,並看到幾於在每一個蘇聯的機關裡都有領受軍事訓練的機會,心裡頗不高興。但是從那時以後,由於我在蘇聯所得到的親歷的經驗,並且看到世界上其他地方所發生的某些事情,使我相信:有效的民主必須有武裝的保衛,來反抗那些在今日還千方百計要用武力來摧殘民主的人。 如果我們徹底明瞭,用武力反抗武裝干涉,由此保衛革命的成功,是有必要的,那末蘇聯的人民領受軍事訓練所達到的程度,是可以瞭解的,是要被認為是真正民主的最大證據之一。如把這種情形和英國比較,我可以這樣說:在英國,在「公立學校」裡,那裡受昂貴教育的是富有者的弟子,設有「軍官訓練團」,幾於有百分之一百的學生都是團員。在大學校裡,這樣的訓練團也很發達。但是在英國,全人口中有百分之七十五的自食其力的人,是靠工作謀生的,現在英國雖有軍官訓練團的設立,我們卻尋不到工廠裡也有這類的設備,使一般人民也能熟練於保衛的藝術。與這種情形相反的是蘇聯,不但在大學和研究科學的機關,也在工廠和農場,公民都可以受到關於軍事知識的教育,都可以受訓練來保衛他們自己,反抗任何敵人。這樣,軍事訓練在英國只限於全人口中的一小部分,在蘇聯卻是全社會都有機會受到的。每一個蘇聯的公民都有機會被訓練成為一個軍事領袖。 其實蘇聯人民和軍隊之間的這種關係,並不是什麼新的東西。這樣的關係,自從一九一七年蘇維埃國家成立之後,就存在了。在一九一八年一月,第三次全俄蘇維埃大會就這樣宣言過:「為擔保勞工大眾的優勢,並防備剝削者重得政權的可能性起見,本屆大會特發命令武裝工人,組織工農的社會主義紅軍,並完全解除有產階級的武裝。」該會同時並作下述的宣言:「全體公民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的義務」即「武裝保衛革命的光榮,只允許由工人擔當起來;全人口中閒暇的部分將執行其他的軍事義務。」這樣一來,俄國的「公立學校階級」參加保衛的權利被剝奪了,因為勞工的人民不信任這個階級能保衛革命;人民的軍事訓練,在英國只限於「公立學校」和大學的圍牆內,在蘇聯卻擴大到全體人民了。 在革命的初期,蘇維埃政府發出命令武裝全體人民。國家的兵工廠開放給工人和農民,並訓令各地當局准許人民武裝保衛革命。在一九一八年,四年之久才結束的戰爭爆發了,這次戰爭的危急所給與的教訓,同於西班牙在一九三六年所得的教訓。這個教訓就是:「武裝的人民」除非也做到頭等的組織和紀律,要對付一個組織良好的,經過訓練的軍隊,是不能抵禦的。而要辦到有紀律的和組織良好的軍隊,非有集中的指揮是不可能的。 為著戰爭本身的需要,無組織的人民武裝,和用訓練不良的武裝工人來保衛革命,這種情形不能再被容許繼續下去了。於是蘇維埃政府採取必要的步驟,建立正規軍,有著集中的指揮和必要紀律的執行,雖則這樣一來,不免要排除某些特點,這些點被有些人認為是民主的軍隊所必要的。這種改組不是容易的事,因為革命本身所以成為可能,是由於完全打破了舊的軍隊紀律,由於士兵群眾和他們所選出的委員會奪取了政權,由於所選出的指揮官代替了舊的軍官。一旦指揮官是真由士兵群眾集中擢升起來的,大家都有機會升到最高的指揮地位,在這種的情形之下,要費許久時候才能說服士兵群眾,使他們明瞭:在下差時無論士兵和指揮官間的關係怎樣,但在行動的時候,對於指揮官須有紀律的服從,仍然是必要的。 蘇俄以戰爭反抗十個外國的武裝干涉,由這戰爭所得的經驗是:在人民武裝以後,接著就要組織強有力的人民軍隊,有集中的指揮,有良好的紀律。士兵和軍官之間的舊的關係雖已完全廢棄,在下差時士兵軍官雖儘管混在一起,完全平等,但是在上差時,每一個士兵的行為必須遵照必要的軍隊紀律。可是在正在建立的新的軍隊裡,指揮官本身就是出身于士兵群眾中最優的分子;這個事實的意義,就是士兵和軍官之間的舊的敵視態度(反映社會中的階級關係)不再存在了。紅軍就是由於這樣建立起來的;這紅軍在今日,其中軍官的成分,多至百分之九十五左右是出身自勞工階級和集體農場的農民。 紅軍的結構和管理,一般地說來,是類似蘇維埃國家其他組織的結構和管理。最高的權力是在國防人民委員部委員長,他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所委任。軍官是由上面委任,但同時,士兵所舉的委員會有大部分權力參加營房的管理,有關士兵福利的一切事情,他們的社會和政治生活,他們的教育、膳食、住屋的狀況,等等。這樣一來,蘇維埃的營房也有它的壁報,好像工廠裡一樣;指揮官對於他的部下的待遇如果沒有相當的禮貌,他的「非同志的態度」要被批判,好像一個工廠裡的工頭犯了同樣的錯誤,也要被一般工人所批判一樣。 在工廠裡,每一個工人都有機會研究,並得到升擢;同樣地,在紅軍裡,他們也儘量給與便利,使士兵都有機會享受免費的求學,由此得到升擢。任何尋常的士兵都可以報名應考軍官學校,只須他能有必要的程度,都是可被允許的。 在蘇聯,服軍役是全國公民的責任。在以前還有雇主階級存在的時候,公開說明雇主階級是不被允許擔任保衛國家的軍役。但是在今日,雇主並不成為蘇聯人民中的一個階級,所以新憲法裡只不過這樣說:「普及軍役是法律,工農紅軍裡的軍役是蘇聯公民的光榮的義務。」 我們在前面討論到蘇聯的職工會的時候,已經提及,紅軍聯隊怎樣在種種社會的和文化的活動方面,自由地和工人及農民混在一起做,並且在急迫的時候,還在生產上給他們以積極的幫助。同樣地,當我們討論蘇維埃國家建立起來的時候,我們也看到,在這國家裡的士兵,如同其他公民一樣,也享受選舉和被選舉的充分權利。在蘇聯的軍隊裡,政治總是占著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其實這是每一個真正民主軍隊的一個特色),因為蘇維埃對於它的軍隊是沒有什麼東西要隱瞞的,而且讓士兵瞭解他們是為著什麼作戰,反而是最大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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