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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會發展的法則(1)


  人類的歷史被人寫出的時候,往往不外乎紀錄國與國間的戰爭,和個別的君主、將軍、或政治家的勳業。有的時候,這些個人的動機之被描寫,也是從單純個人的方面看去,——說是他們的野心引導他們去征服別國的土地,或他們的道德的或非道德的見解使他們採用某些政策。有的時候,他們被描寫著是為著國家的光榮或威信而行動,或是為著宗教的某種動機而行動。

  用這樣的方法研究歷史,依卡爾理論說來,是不能認為滿意的。

  首先,卡爾理論認為真正的歷史科學必須研究人民,對於個人雖也可加以研究,但必須他們所代表的比他們自己廣大得多,——所代表的是人民的某種運動。

  試舉一個例子來說。克倫威爾在英國歷史上所以是重要的,並不是因為他自己的見解和個人的行動,卻是因為他在一部分英國人民反對舊秩序的運動中有重要的貢獻。他和他的運動打破了封建制度的障礙,替英國資本主義的廣大發展開闢了道路。在這裡有關重要的,倒不是關於他的打仗和他的宗教的見解及陰謀等等的紀錄,卻是要研究克倫威爾在英國的生產與分配的發展中所占的地位;要瞭解那個時期在英國為什麼有反對封建君主的鬥爭;要研究那個時期在實際上所造成的變化:這些事情才是重要的;這些事情才是歷史科學的根據。由於利用這樣研究所獲得的知識(連同研究其他時期與其他所獲得的知識),我們便可能造成一般的理論——即關於社會發展的法則。這些關於社會發展的法則,和化學的法則或任何其他科學的法則,是同樣真確的。我們一旦知道了這些法則,便能夠利用這些法則,如同我們能夠利用任何科學的法則一樣,——我們不但能夠預言什麼事情可能發生,而且能夠使我們自己知道怎樣行動來促成這件事情必然要發生;在另一方面,如將遇著法西斯主義,也能夠知道怎樣行動來阻止它的發生。

  所以根據卡爾理論來研究歷史,其目的是要追溯那些貫穿於一切人類歷史之自然的法則;為著這個目的,卡爾理論所注意的不是個人,卻是人民。而當它注意人民的時候(在太古社會階段之後),它發現人民中有著不同的部分,有些部分向一個方向拉,有些部分卻向另一個方向拉,都不是從個人做出發點,都是從階級做出發點。

  這些階級是什麼呢?用最簡單的說法,這些階級就是人民中依同樣的途徑得到生計的各部分的人。在封建的社會裡,君主和封建主都是靠他們的「農奴」所供給的某種形式的貢品(無論是個人的服役,或物品的進貢),得到他們的生計;在實際上生產物品的是這些「農奴」,主要地是從土地上生產出來的。封建主子們是一個階級,他們所保持的是階級的利益。——他們都是要從他們農奴的勞動中儘量得到更多的利益,他們都是要擴大他們的土地,增加為他們勞動的農奴的數量。在別方面,農奴們是一個階級,有著他們自己階級的利益。他們要替自己及家屬保留更多的自己所生產的東西,不願把它交給主子;他們要有為著自己工作的自由;他們要從主子的虐待解放出來,他們的主子也就是他們的立法者和法官。有一位盎格魯撒格遜的作家曾經用下面的句子描寫要為主子土地耕種的一個農奴的感覺:「噢,先生,我工作得很勤苦啊。天朦朦亮我就出去,把牛趕到田裡去,把犁配上。冬天從沒有這樣嚴冷過,我不敢頓在家裡,因為怕我的主子;每天我必須耕種一全畝或更多的地……」

  因此,在每一個封建的國家裡,在主子和農奴之間,總有經常的鬥爭進行著,有的時候,只是出於個人的要求,或一群農奴反抗他們的特殊的主子;有的時候,這種鬥爭卻有著更廣大的基礎,有廣大數量的農奴共同行動,要求改善他們一般的生活狀況。在英國由波爾(John Ball)及泰勒(Wat Tyler)所領導的一三八一年的叛亂,就是一個例子。關於這個故事的全部情形,見於弗根(H. Fagan)所著的《震動英國的九日》(「Nine Days that Shook England」)。相類的農奴或農民的起事,曾經發生於德國、俄國、和其他的國家;此外,較小規模的鬥爭也在繼續不斷地進行著。

  農奴們除了對於他們主子的土地有工作的義務外,還須用物品來作許多形式的貢品——主子們不但分享農奴們在土地上所收穫的產品,而且還要分享農奴和他們家屬的手工的產品。那時也有了某些專門的生產者——例如武器和器具的製造者。那時還有了商人,他們買進剩餘的產品,用來交易其他區域或國家的產品。漸漸因為貿易的增加,這些商人開始需要的產品,不是以前由農奴所生產而為他們主子們所不需要的剩餘產品所能供給的了;於是他們開始發展為著市場而需要的有組織的生產,利用那些已被釋放或由主子那裡逃出的農奴的全部時間。已被釋放的農奴裡面,有些也能自己設法在城鎮裡經營起來,成為自由的手工業者,製造布匹、金屬器具、和其他器具。這樣在慢慢的發展中,經過了幾百年,在為著本地消費的封建式的生產之中,同時也發生為著市場的生產,由獨立的手工業和工資勞動者的雇主進行著,獨立的手工業者漸漸地也發展成為勞動的雇主,有夥計為著工資替他們工作。所以自從十六世紀以後,便漸漸成立一個新的階級,即工業資產階級;同時帶著它的「影子」即工業勞工階級。在鄉間,舊日的封建的義務也消逝了,——個人的服役改為金錢的租金;農奴有許多變為自由的農民,每人有著他的租地;土地所有者對於他自己田地上所需要的勞動力,開始付給工資。這樣一來,資本主義的農人也漸漸存在了,隨著來的是賺工資的田間勞動者。

  但是資產階級在城鎮和鄉間的生長,並不曾自動地消滅以前封建主的統治階級。恰恰相反,君主、舊的據有土地的貴族和教堂中人,都為著他們自己的利益,盡力利用新的資本主義。已被釋放的或已逃到城鎮中去的農奴,也逃避了對於主子的進貢(無論是個人的勞役、用物品進貢,或用貨幣進貢)。但是等到這些農奴的後代比較富有的時候,他們開始覺得他們並不是真正自由的——國王和封建的貴族要他們付出一切種類的賦稅,限制他們的貿易,阻礙他們製造營業的自由發展。

  國王和舊的據有土地的貴族所以能夠這樣做,因為他們控制著國家的機構,——武裝的力量、法官和牢獄;同時他們還有制定法律之權。因此,資產階級的生長,其意義也就是新式的階級鬥爭的生長。資本家要從事于反抗君主及封建主的鬥爭,這個鬥爭繼續了許多世紀。在某些比較落後的國家裡,這個鬥爭仍在繼續進行著,——但是在英國和法國(舉個例子來說),這個鬥爭是已經完畢了。

  這是怎樣成功的呢?

  這是由於資產階級從以前的封建統治者取得政權,是由於武裝的革命。在英國,這個階段的達到,較其他各國都早得多;新興的資產階級反抗捐稅和限制,作繼續不斷的鬥爭,到十七世紀中葉,已達到了高點。當時資本家所受的限制,妨礙著資本主義形式的生產之擴大。資本家最初試用和平的方法,——例如呈請國王,拒絕付稅等等,——來排除種種限制;但是這樣反抗國家的機構並沒有得到多大的結果。於是資本家不得不用實力來對付實力;他們不得不鼓動人民來反抗國王,反抗任意的捐稅和貿易的限制,反抗為著企圖打破封建障礙而被拘捕,而被國王的法官加以懲罰。換句話說,資本家不得不組織武裝的革命,領導人民起來反抗國王和舊式的壓迫,——用軍事的方法來擊敗以前的統治者。必須在這件事做到之後,資產階級才有可能成為統治階級,才有可能打破資本主義發展所受到的一切障礙,才有可能制定資本主義發展所需要的法律。

  誠然,在英國的這個資產階級革命,在大多數的歷史上,都把它視為是反抗專制君主查理第一(具有羅馬天主教學問而工于陰謀的君主),而克倫威爾則被視為是值得崇敬的反天主教的人物,認為他有著英國自由的偉大理想。總之這個鬥爭是被視為一種道德的、宗教的戰爭。卡爾理論的看法,卻比僅僅注意個人更為深刻,卻比僅僅注意戰爭所用的口號更為深刻。它認為那個時期的鬥爭,其真諦是新興的資產階級從舊的封建統治階級奪取政權的戰爭。在事實上,這確是一個明顯的轉捩點:在那次革命以後,以及一六八九年那次革命的第二階段,資產階級在國家的控制方面爭取了很大的參預權。

  在英國,由於資產階級革命的階段來得早,當時資本家的勝利還沒有決定全域的力量,還沒有達到完全的程度。因此的結果,雖則舊的封建關係大部分是被打破了,可是據有土地的階級(包括由城鎮中來的富有的新參加者)大部分還是殘存著,它本身就發展為資本主義的地主,在隨後的二世紀中,與金融資本家相勾結,保持著控制國家的頗大部分的參預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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