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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苦卓絕的甘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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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於一八六九年生於印度基拉得省(Gujerat)的波班達城(Porbander),他的祖父和父親都做過高級的財政官吏,家境原是很富有的。他的大無畏的精神,很得于他父親的遺傳。有一次在公眾聚會的地方,有一個英政府的代表說了幾句侮辱印度王子的話,他父親就當面加以申斥。這個「神氣活現」的英代表以為有損他的尊嚴,逼他道歉,他不肯,後來這個炙手可熱的代表把他拘捕起來,但是始終得不到他的道歉,那個英代表無可如何,也只得馬馬虎虎的了事。 甘地父親的家教很嚴,甘地小的時候,有一次因為偷買了幾根香煙,欠了別人的錢,一時還不出來,他想不出別的方法,只得由他長兄那裡偷了一塊金幣,把債還清。但是他做了這件事之後,立刻悔悟,精神上覺得十分苦痛,不能忍受撤謊和不誠實的刺激,後來決意寫了一張字條,自陳過失及痛悔的意思,交給他的父親,隨後就臥在榻上病了。他的父親把這張字條瞧了一遍,隨手把它扯碎,眼眶裡充滿了熱淚;他平日訓子原來很嚴,但是看見甘地這樣至誠的痛悔,為之感動,不忍再去責備他。甘地自己告訴人說,自從他看見嚴父這副饒恕他的熱淚之後,終身不能忘,終身不肯再犯撒謊和不誠實的事情。 甘地於一八八七年畢業于本國中學校之後,翌年到英國去研究法律。他在英國很勤奮的讀了三年法律,於一八九一年回印度,就在孟買當律師。當時他才二十二歲。就在他做律師的時代,也很表現他愛好誠實的精神。他有兒次在法庭上發現他的當事人說了謊,他就半途退出不幹。他接收當事人案件的時候,總先聲明不許說謊,並聲明倘若半途發現說謊的情事,他就不幹。他的誠實的精神出了名,所以從來沒有人對於他的誠實有絲毫的懷疑,就是後來他的政敵,也深信他所說的話都是出於誠意,決無虛偽。 從一八九二年,他捨身拯救同胞的政治運動開始了。先是因為他應南非洲一家印度人開設的公司之請,以律師的資格到南非洲的比利陀利亞(Pretoria 城名),替他們辦理法律案件;但他到了那個地方,目擊該地白人虐待印度工人之慘像,傷心怵目,決計把他的一生為本國受壓迫的慘苦同胞奮鬥。安德魯茲(C. F. Andrews 甘地的一位英國好友)曾經說過:「我常常看見甘地在南非洲的德爾班大城(Durban)的印度貧民窟裡跑來跑去,和苦如奴隸一樣的印度工人混在一起。……他在比利陀利亞城看見印度區域內的窮苦慘況,而附近富有的人家卻住在他們的『皇宮』裡享福。我們又知道後來甘地回印度,他在亞麥達巴城(Ahmadabad)怎樣百折不回的和苦工一同生活;他在孟買城的開刺(Kaira)怎樣和受壓迫的苦農混在一起,盡力衛護他們。他自己和窮苦的同胞一同受苦,他自己和窮苦的同胞一同做苦工,由此愈益透徹感覺他們的淒慘。甘地是完全幫助窮人的,因此他們都出於本心的把他看作他們的真誠的朋友和保護人……」 他在南非洲的時候,就第一次實行他所主張的「非暴力的反抗」(「civil disobedience」或「rebellion without anysigns of violence」)時在一九〇六年,南非洲的英政府規定一種法律,簡直把入境的印人視為罪犯:凡是印度人都須往警察署註冊,並留下大拇指印,否則嚴辦。印人憤懣已極,紛紛開會謀應付方法,眾即採用甘地所主張的「非暴力的反抗」,儘管嚴辦,全非洲的印人都不肯前往註冊,或留下拇指印。於是政府下令拘捕,一個捕了又來一個,不久即使監牢充滿了不服從的印人,無處再行安頓,甘地自己也被判罪拘禁兩個月。政府弄得沒有辦法,為和緩空氣計,准由甘地代表印人和當道交涉,但政府雖允暫時擱起,不久態度又硬,於是又有整千整萬的印人前仆後繼的自願入獄,甘地也重嘗鐵窗風味。此事鬧了許多年,印人總是不屈。到一九一二年,彼此越鬧越利害,南非洲的法庭竟宣佈凡是照印度儀式的婚姻都無效,同時又定人頭稅的新律,每印人每年須繳人頭稅三鎊。甘地見虐政愈益變本加厲,即提倡以完全停工為消極的抵抗手段。當時許多印度婦女因婚姻被法律取消,像山崩海潰一般的沖往礦工區域,叫印度工人一起罷工,一面開一大會,甘地亦在裡面,政府見來勢浩大,即答應將人頭稅新律及婚律取消。但甘地為督促當道勿再食言起見,決計舉行全體印人大遊行。預定凡參加遊行的印人無論如何,決不退卻,要末受捕,要末直達目的地而後已。當地政府發出大批軍隊,把甘地捕去,他們以為把他捕去之後,可使全部解體,不料那一大隊「非暴力的軍隊」卻依舊浩浩蕩蕩的進行。政府知道拘捕甘地無濟於事,把他釋放。甘地被釋之後,立刻趕回原隊,仍領著他們向前進行。後來軍隊弄得沒有別的辦法,只得全部分逮捕,把他們送回家裡去。 這樣奇特的反抗行為,和甘地信徒之堅毅到底的精神,很引起同情的輿論,所以後來甘地雖仍被判罪拘禁十五個月,而南非洲的當局不但對於不公平的婚律及人頭稅實行取消,並規定特別法律,給入境印人以完全的自由和同等的權利。 甘地第二次憑藉「非暴力的反抗」來援救被壓迫的苦難同胞,是在印度本國,在他的本鄉基拉得省。在一九一八年,英政府特定新律,斂收農民苛稅,甘地先用種種方法,對當道說明此種苛稅之荼毒苦民,終歸無效,於是他勸農民拒絕納稅,無論政府如何嚴辦,自願受刑。政府弄得辦不勝辦,最後也只得取消。隨後甘地在微浪幹(Virangan)及亞麥達巴兩個地方也用過「非暴力的反抗」,替被壓迫的慘苦工人獲得勝利的結果。 現在有一般人往往自命救國,自命拯救被壓迫的苦難同胞,而自己卻攘權奪利,坐享安富尊榮的生活。甘地則不然,他哀痛被壓迫同胞之慘苦,不遑寧處,把財富都為窮苦的同胞用掉,自己也過很苦的生活,和他們一樣。他就是在監獄裡,也要和其他囚犯吃同樣的苦,不肯受一點點特別的優待。 我們用「堅苦卓絕」四個字來形容他,不過要表示他為群犧牲的奮鬥精神,其實他以目擊被壓迫的淒涼同胞未得解放為大苦,對他自己並不以為苦。他對人總是笑著臉,就是入獄的時候也是這樣,不像是到監牢裡去,好像是赴婚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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