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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教會和勞工(1)


  在工人們反抗壓迫的偉大運動中,教會在事實上所表現的總是利用它的勢力和種種方法擁護權力在手的反動的統治階層。在歐洲中世紀時,反抗封建親王的農民革命蜂起,當時統治階層用大殘殺來壓制農民革命的狂潮,就得到天主教和新教徒的領袖們積極的協助。在歐洲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時,逐漸抬頭的布爾喬亞反抗地主貴族和專制政體的革命爆發,教會又和反動的勢力攜手,壓迫新興的運動。但是到了布爾喬亞成為統治階層的時候,這階層又和教會結成聯合戰線來應付逐漸抬頭的勞工階層。在蘇聯革命爆發以前和正在進行中的時候,俄國的各教會有四十萬的牧師與和尚都做了反革命的代理人,擁護俄帝和反蘇維埃的軍隊來壓迫革命的工人。不但在以前的俄國有這樣的情形,就是在今日,在一切的資本主義的國家裡面,工人們對剝削者的反抗運動,也無處不發現教會直接和間接幫助資產階級來壓迫勞工階級。我們如注意美國勞工運動的情形,便知道金圓王國裡的教會和勞工的對立,也是不能例外的。

  教會的教義和儀式便是很有力量的工具,在工人中間養成順從屈伏的態度。他們教導工人順應他的窮苦,因為這是「上帝的意志」;他們叫工人祈禱,祈禱他要忠心為雇主們服務,要對著在他上面的人自卑,服從。統治者建立有益於他們的社會秩序的規則,使他們所剝削的工人要服從他們的規矩,教會所倡導的超自然的勢力,也是要使工人服從這種規矩,否則便有超自然的勢力要責罰不馴的工人。他們把資本主義和它的法律實踐等等,都認為是上帝的創造物,如有人要改變它,那便是「罪惡」!工人在資本主義榨取壓迫之下,受著種種的苦楚,教會用種種方法引誘他們到教堂裡去做禮拜,去禱告,用教堂裡的宗教儀式和神秘的情緒作用來麻醉他,答應他將來在「天國」裡可以得到幸福:這樣一來,便可移轉工人的注意力,使他不再努力來根本改革當前的實際境況。

  凡是那些「主的忠僕」(「loyal servants of the Lord」)和雇主們的忠僕,便都被答應可以得到死後的酬報;凡是那些要改變現狀的人們,都被警告要受著未來的懲罰。工人們所受的許多苦痛,教會並不把這些事實歸根於經濟的和政治的原因,卻認為是人類品性的「罪惡『Sin』」!他們以為經濟的和政治的改變是沒有效果的,因為工人的受剝削,不是由於資本主義的過失,卻是因為錯誤的人們「沒有依照耶穌的定律做人」。他們以為工人們倘要快樂,只須「變心」,只須使「心由罪過裡洗滌過來」,只須「拯救人的靈魂」!他們不願想到人的生活是由於他的職業,他的工資,和他的這些事實所允許的環境所決定的。教會的說教,卻偏要說在經濟和政治的制度能被改變以前,必須先改造個人才行。他們這樣的主張不但不合於科學的事實,而且是有意破壞人們對於改變經濟和政治制度的努力。

  教會用著「罪惡」的說法,除廣播其麻醉的作用外,同時也還用這種說法替統治階層張目;因為他們把閒暇和快樂都看作「罪惡」,把工作的本身,無論是怎樣勞苦,怎樣無報酬的工作的本身,說得怎樣的光榮。例如一九一〇年美國的基督教會教堂(Episcopal Church)發表過勞資關係報告,就這樣說:「現在有許多人鬧著勞工的解放,有許多這樣的話被某種社會主義的著作和演講所倡導,所根據的胡說都是以為工作只是一件壞事,只要趕緊完了,俾得有著更多時間來多求快樂……我們教堂的使命便是要對付這樣的胡說;基督教的理想是把服務當作自願的工作,當作給與人生以價值的東西,我們便要倡導這種理想來應付上面的胡說。」這種說法就表面看來,似乎是在推崇工作,其實在榨取制度存在的社會裡,這便是替剝削者群張目,認為替剝削者群拚命工作是人生最高的目的;在這樣的煙幕彈下面,長時間的工作和非人的經濟生活,反而是成全了工人的美德!

  明白了上面所解釋的觀念,才不致詫異美國有好些雇主把基督教直接灌輸到他們的工廠裡面去。例如美國製造業全國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nufacturers)的會長愛恪吞(John E. Edgerton),他自己是騰納西(Tennesse)的羊毛業製造資本家,對於工會組織是死對頭,而且是童工的殘酷剝削者,在一九三〇年有一次公開演講,就當眾這樣招供過:「我很覺得自豪地對諸君說:我的工廠裡自有了早禱的實行後,在經濟方面有極妙的效果。工人們比數年前沒有禱告制度以前,貨物的生產量好得多了!我們現在幾於非基督徒不用。我們用著這樣的方法,使我們的工廠不發生煩擾的事情。」這幾句話在這個資本家覺得非常高興的報告,但是他利用宗教來增強剝削,是誰也不能否認的。

  教會在美國(在其他資本主義的國家也一樣)所以成為統治階層一個很有力的宣傳工具,尤其因為它們的麻醉勢力的確是很大;依統計所示,在一九三一年,美國各教堂的教徒竟有五千萬人之多!美國資產階層感覺到這個勢力之大可利用,有一件事實很可證明,那便是他們對於各教堂的捐助特別地慷慨。例如華爾街的巨頭摩根(J. P. Morgan)便捐出很多次數的鉅款給基督教教會(Episcopal Church),洛克佛勒(John D. Rock feller, Jr.)不但拿出七百萬圓美金在紐約建造了一個很宏麗的教堂,而且捐出鉅款來印刷禱告書(Book of Common Prayer),又捐了好幾百萬金圓給教會學校和其他的宗教機關。就統計所示,在一九二九年的一年中,美國的新教教會(Protestant churches)所收到的捐贈,竟有五萬二千萬圓美金之多($520,000,000)。即就美國二十三萬兩千所的教堂房屋一項而論(其他財產的教堂投資尚不在內),就值四萬萬金圓之多。在一九二六年的一年中,各教堂的費用就達八萬一千七百萬金圓($817,000,000),其中只有極小的部分用於他們所謂「慈善事業」。在下列一表中,可以看見美國較大的宗教派別在一九二六年所有的教堂財產和費用的大概:

教堂財產和費用
教堂財產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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