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萍蹤寄語·三集 | 上頁 下頁 |
七二 小布爾喬亞的末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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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上次說過要在這次通訊裡略述失卻攝影機的經過情形的大概。 記者第一次到列寧格拉時,因臨時在船上所加入的旅行團要趕往莫斯科的暑期大學,所以在列寧格拉實際只有一個下午幾小時的耽擱,我原打算回英再經過該處時作較詳的觀察,在這短時間內原不希望得到什麼比較重要的材料。那天下午有兩種參觀可自由參加:一種是乘特備的汽車游一遊各重要街道,得一鳥瞰;一種是只去看看赫密特吉博物館(Hermitage),不過去看博物館的,因為車子一時不夠分配,去時可乘特備的公共汽車,回時卻須跑腿。塞爾遜和其他幾位朋友都勸我參加後者,說赫密特吉是蘇聯首屈一指的藝術博物館,值得先去一看,我便答應了他們。去作「鳥瞰」的一部分人,便由旅行社所派的一位女招待員領導;去看赫密特吉的一部分人,便由代表蘇聯學生總會從莫斯科趕到列寧格拉來歡迎我們的赫伯特君領導。我和他們同出旅館時帶有攝影機,預備回時在途中也許有什麼景物可攝。這攝影機是放在一個特製的皮盒子裡面,這皮盒子的蓋合攏之後,還有白銅的搭子搭好,不過未鎖就是了。 這盒子的兩旁系著一根窄而長的皮帶,我把它掛在左肩上,盒子垂下來恰好拖在右邊略向前面的大腿旁邊,不但我的右手可常按著,而且我的眼睛也常能看著。去的時候是同乘特備的公共汽車,車子裡都是本團體的自己人,決不會有偷竊扒手的。到博物館進門之後,據說攝影機不許帶進去,要暫存在專備遊客存放物件的房間裡,裡面還有個穿制服的人代為看管。其實這是各國博物館的通例,我也不以為異,我便把攝影機取下來交給那個保管者,他給我一個小銅牌做收執,牌上的號碼剛巧是個十三號。十三號在西方迷信者認為是「不吉的數目」,但我不迷信,所以並不覺得什麼,拿了就放在衣袋內,隨著一群人走進博物館裡去參觀。 赫密特吉博物館不但是蘇聯第一豐富的博物館,也是世界上最豐富的博物館裡的一個。其中所搜藏的關於埃及,希臘,羅馬,以及西方東方六千年來的古物,不可勝數,所搜藏的名畫,只有巴黎的羅佛宮可與分庭抗禮。我到蘇聯後尤其集中注意的是他們在革命後的成績,和革命有關係的一切事物,所以對於革命前已有的寶物,還占不了我的更深切的注意。但是關於這世界聞名的大博物館,也有一點可注意的,那便是在革命初期的紛亂中未被破壞,仍得保存,而且在革命後還繼續地擴充,現在原屋不夠用,已擴充地盤到冬宮(Winter Palace)和斯托羅根諾夫皇宮(Stroganov Palace)裡面去了。 這樣豐富的博物館原不是在短時間內所能詳細觀覽的,而且那天傍晚有個著名影片開演,有人還主張趕去看看,所以參觀兩小時左右,我們便匆匆離博物館,我交還了十三號的銅牌,拿著皮盒子掛上身即隨著大家往外奔。出門後大家星散,取道不同,和我同路的有七八人,赫伯特也在內。走時我和塞爾遜及一位女友蘭女士(加拿大人,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同學,也加入這次的旅行團)一排走:蘭女士走當中,我和塞爾遜在左右。我們經過的道路並非熱鬧之區,雖在行人道上來來往往也有別人,但我們不但不覺得擁擠,而且都未曾看見有人挨近我們的身旁。走還不遠,忽有小雨,我要把攬在臂上的雨衣穿上,蘭女士說讓她替我拿著攝影機的皮盒子,俾我便於穿上雨衣。她拿過手後,順便開起來看肴是何種攝影機,不料卻是空空如也! 我們因為不相信有扒手能扒去,都疑心到博物館的那位保管者出的毛病,於是他們一定要陪我同往博物館去查詢,並拉能說俄語的赫伯特同往,館門已關,繞著大彎子,從半掩著的後門挨進去,尋到一個似乎是職員的樣子,告以詳情,他問我交給保管者的時候開起來看過沒有,出去時又開起來看過沒有,我說都沒有,並說我到其他各國博物館時都無須這種手續,並未遺失,他認為沒有證據,無法根究。於是便「奉送」了一個很好的攝影機。使我尤其感覺不安的,是累著幾位同行的朋友耗費了不少時間。塞爾遜歎氣說道:「大概有不少從前的小布爾喬亞,現在都變成大扒手了。」 博物館的保管者如要偷攝影機,想不致專偷我的,所以我們又疑心到扒手。但如果真是扒手扒去的,那扒手的技術可真是神出鬼沒,令人無從捉摸的了。我在倫敦時,就聽見有位英國朋友談起關於俄國扒手厲害的一種傳說,據說有個英國人,在莫斯科做旅客,被扒手扒得氣極了,有一天出外,有意在衣袋裡一點東西不放,只放入一張紙條,上面寫著「誰偷去這張紙條的是豬頭三!」(「豬頭三」在上海話裡是活龍活現的一個名詞,特借用來譯意。)他回到旅館之後,急向衣袋裡張望張望,看見那字條仍在,很得意地冷笑一聲,意思是說今天總無所施其技了罷,不料將那字條拿出來仔細一看,上面已蒙扒手專家批了一句說道:「誰先寫這張字條的是道地十足的豬頭三!」原來扒手果把這字條扒去,加批後再放入原處!這個傳說是否真確,不得而知,但俄國扒手的手段高明,卻是眾所周知的一件事實,就是在蘇聯旅行社出售的關於遊俄指南的一類的書,關於此點,也對旅客加以警告。我想倘若扒手專家果有這傳說中所說的本領,那我的攝影機不翼而飛,並不算一件希罕的事情。 攝影機在蘇聯是一件很貴重的東西,每個可賣三四百至一千多羅布,最普通的薪水每月不過一百五十羅布左右,在遊手好閒的偷竊或扒手專家,扒得一架攝影機所得便為普通薪水所遠不及,很可享用一些時候,所以對此物特別歡迎。 赫伯特也說扒手厲害,他曾被扒去兩枝自來水筆,第三次有一位扒手把他的尊手伸入赫伯特的衣袋裡,被赫伯特捉住!我到莫斯科後遇著老友公振,他談起在南俄旅行時攝得不少相片,回時在船上連同其他東西被竊,那些底片在偷者完全無用,在他卻是極珍視的東西,戈先生很煩惱地說他寧願攝影機被竊,如賊伯伯肯交還那些費去不少工夫攝得的底片,他情願以攝影機一架奉送,但是何處去奉訪這位賊伯伯呢! 這類失竊的事情,在蘇聯旅行社照料中的旅客,原可請他們幫忙報告警察,有時也有物還故主的希望,但我這次卻不生效力。我下次要連帶談談蘇聯旅行社,那時再順便提到這件事。 我到蘇聯的重要目的是要看看他們在物質及精神(文化)方面的建設情形,如今一上岸就敘述著賊伯伯的「技術」,也許要使讀者諸友掃興,所以我先要附帶聲明幾句,以免引起誤會:這些缺憾都是革命前遺下而在革命後尚未除盡的產物;關於蘇聯的建設,誠然是我們所要特別注意的;以後當依著旅行的時間先後為序,根據事實作儘量的報告。 一九三四,十二,廿二晚。倫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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