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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青年自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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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一日) 是「教育上生死關頭的大問題。 教育上有轉變,青年才自殺。 社會不殺青年,青年必不自殺。 教育不死,青年必不自殺」。 這四個標題的意思,都是在羅志希君與蔣夢麟先生兩篇論文中——論北大學生林德楊君的自殺,見十一月十九、二十一兩日北京晨報——已經說過的,我以為都對,應該融合起來說。 志希君的意見,大致以為社會殺青年,蔣先生的意思以為,社會固然有罪,但是青年應該抵抗他,不應該悲觀,就自戕生命。 再有一層就是:志希君以為是中國自殺之風稀少,正是中國人心氣薄弱的一種表現;又以為世界上沒有自殺決心的人,什麼事就辦不到。蔣先生卻以為自殺是自示其弱,不能做成功的條件;又以為自殺是一個大罪惡。 我仔細一想,這兩種說法都對,在事實上也都各自能成立;然而這青年的人生觀,斷不能不有一個確定的說法。照蔣先生所說,絕對不可自殺;但是社會上終有自殺的人。照志希君所說,自殺之風稀少,正是人心氣薄弱的表現;但是不自殺終可以成功,其能力還是靠著奮鬥,其心氣還不至於薄弱。我一想再想,究竟不能解決!我忽然又想到一個人實際上的問題,愈覺得心中惶恐! 到最後來我覺得志希君的話,是替青年呼籲,並加上些建設的意思;蔣先生的話,是教育家的話,是指導我們青年的話;都是必定得如此說。但是志希君還有三個補救方法:(一)美術的生活;(二)朋友交際的生活(並男女朋友交際的生活);(三)確立新人生觀。——其結果還是歸宿於不宜自殺,只要無環境的障礙。青年同志啊!我們是不是應該如此隨從! 自殺兩個字,就應該由「自」字著想,人除了瘋子而外,若是自殺的,總有自殺的原因;因為「自」,就是自己意志上所發動的,這意志就屬人的人生觀。各人的人生觀限度不同,他若覺得這時候可以死,縱然別人說他奮鬥力量未盡,但是他自己以為已到極點;縱然我們說他是懦夫,其實他並不懦,也曾奮鬥;像這樣的情形,沒有別的說法,只歸罪於教育! 他既以為到了極點,這時候還使他發生自殺的動機,必是環境的關係,所以就歸罪於社會! 諸君啊!自殺固然是別人所不能防範,但也不是自己所能防範!為什麼啊?我以為非瘋子的自殺,絕非自殺,實是被殺!蔣先生說,自殺絕非成功的條件;如果把自殺當作成功的人,這種人才是真正的自殺,也等於瘋子式的自殺。實被殺而自殺的人,他決不認為自殺可成功。 蔣先生啊!「我們天天應該像王侯的快樂,設若突然來了一個刺客,他的目的固然是來殺我,這時候我自然是有一分鐘力量就與他鬥一分鐘;但是我的力量盡了!給他殺也是殺,不如自己殺!雖然是我自殺,這個刺客若不來,我決不自殺!」 我決不自殺!但是我卻不敢自料沒有「被殺式的自殺」,那一天我很佩服杜威夫人的話,他說:「我不自殺,若是自殺,必須先用手槍打死兩個該死的人起。」青年同志啊!我們從今天起,不可不預備「物色」一兩個該死的人! 我們最可快樂的是「這世界裡有那麼多的事物」,又應該提防的是:這周圍有許多敵人許多刺客。 十月二十一晚 這篇稿已經寫完,我終覺得怕有人誤會我是主張自殺的。因為這件事,不能下一種絕對的斷語,全要看所發生的事實各自如何。總之「匹夫匹婦自經於溝壑」的自殺,不足計較;為環境關係的自殺,並非懦夫;自殺的事,不必提倡,荊軻聶政,意在必死;自殺的事,不必反對,不然恐國人終至心氣薄弱。 今天讀上海時事新報,見志希君與張東蓀先生的信說:「……北大學生林德楊君自殺了!實在是很好的現象,因為中華民國的學生到這現在才知道自殺!……」志希君已有這種感想。我又見東蓀先生一篇論文——均見十一月念五日時事新報……重要的就是說「生命自由權」的問題,並說「……必定自己認自己的生命是不要了(即無生存的價值),力能拋棄;若是認社會不良國事不救便去自死,這不是自殺的真正理由。」生命固然是絕對自由,可是自認無生存價值時,也必有環境的關係(抄錄者注:此處有一段英文,意思是:「當我不能活時要爭取活,但我活著時更要活」一段話)。人只要自認有生存價值時,就應該活著! (二十七晚世炎再志) (原載《少年》第5期,署名:趙世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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