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趙樹理 > 「鍛煉鍛煉」 | 上頁 下頁
一(1)


  「爭先」農業社,地多勞力少,
  動員女勞力,作得不夠好:
  有些婦女們,光想討點巧,
  只要沒便宜,請也請不到——
  有說小腿疼,床也下不了,
  要留兒媳婦,給她送屎尿;
  有說四百二,她還吃不飽,
  男人上了地,她卻吃麵條。
  她們一上地,定是工分巧,
  做完便宜活,老病就犯了;
  割麥請不動,拾麥起得早,
  敢偷又敢搶,臉面全不要;
  開會常不到,也不上民校,
  提起正經事,啥也不知道,
  誰給提意見,馬上跟誰鬧,
  沒理占三分,吵得天塌了。
  這些老毛病,趕緊得改造,
  快請識字人,念念大字報!

   ——楊小四寫

  這是一九五七年秋末「爭先農業社」整風時候出的一張大字報。在一個吃午飯的時間,大家正端著碗到社辦公室門外的牆上看大字報,楊小四就趁這個熱鬧時候把自己寫的這張快板大字報貼出來,引得大家丟下別的不看,先搶著來看他這一張,看著看著就轟隆轟隆笑起來。倒不因為楊小四是副主任,也不是因為他編得順溜寫得整齊才引得大家這樣注意,最引人注意的是他批評的兩個主要對象是「爭先社」的兩個有名人物——一個外號叫「小腿疼」,那一個外號叫「吃不飽」。

  小腿疼是五十來歲一個老太婆,家裡有一個兒子一個兒媳,還有個小孫孫。本來她瞧著孫孫做做飯媳婦是可以上地的,可是她不,她一定要讓媳婦照著她當日伺候婆婆那個樣子伺候她——給她打洗臉水、送尿盆、掃地、抹灰塵、做飯、端飯……不過要是地裡有點便宜活的話也不放過機會。例如夏天拾麥子,在麥子沒有割完的時候她可去,一到割完了她就不去了。按她的說法是「拾東西全憑偷,光憑拾能有多大出息」。後來社裡發現了這個秘密,又規定拾的麥子歸社,按斤給她記工她就不幹了。又如摘棉花,在棉桃盛開每天摘的能超過定額一倍的時候,她也能出動好幾天,不用說剛能做到定額她不去,就是只超過定額三分她也不去。她的小腿上,在年輕時候生過連瘡,不過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治好了。在生瘡的時候,她的丈夫伺候她;在治好之後,為了容易使喚丈夫,她說她留下了個腿疼根。「疼」是只有自己才能感覺到的。她說「疼」別人也無法證明真假,不過她這「疼」疼得有點特別:高興時候不疼,不高興了就疼;逛會、看戲、遊門、串戶時候不疼,一做活兒就疼;她的丈夫死後兒子還小的時候有好幾年沒有疼,一給孩子娶過媳婦就又疼起來;入社以後是活兒能大量超過定額時候不疼,超不過定額或者超過的少了就又要疼。鄉里的醫務站辦得雖說還不錯,可是對這種腿疼還是沒有辦法的。

  「吃不飽」原名「李寶珠」,比「小腿疼」年輕得多——才三十來歲,論人材在「爭先社」是數一數二的,可惜她這個優越條件,變成了她自己一個很大的包袱。她的丈夫叫張信,和她也算是自由結婚。張信這個人,生得也聰明伶俐,只是沒有志氣,在戀愛期間李寶珠跟他提出的條件,明明白白地就說是結婚以後不上地勞動,這條件在解放後的農村是沒有人能答應的,可是他答應了。在李寶珠看來,她這位丈夫也不能算最滿意的人,只能說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因為不是幹部——所以只把他作為個「過渡時期」的丈夫,等什麼時候找下了最理想的人再和他離婚。在結婚以後,李寶珠有一個時期還在給她寫大字報的這位副主任楊小四身上打過主意,後來打聽著她自己那個「吃不飽」的外號原來就是楊小四給她起的,這才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既然只把張信當成她「過渡時期」的丈夫,自然就不能完全按「自己人」來對待他,因此她安排了一套對待張信的「政策」。她這套政策:第一是要掌握經濟全權,在社裡張信名下的賬要朝她算,家裡一切開支要由她安排,張信有什麼額外收入全部繳她,到花錢時候再由她批准、支付。第二是除做飯和針線活以外的一切勞動——包括擔水、和煤、上碾、上磨、掃地、送灰渣一切雜事在內——都要由張信負擔。第三是吃飯穿衣的標準要由她規定——在吃飯方面她自己是想吃什麼就做什麼,對張信她做什麼張信吃什麼;同樣,在穿衣方面,她自己是想穿什麼買什麼,對張信自然又是她買什麼張信穿什麼。她這一套政策是她暗自規定暗自執行的,全面執行之後,張信完全變成了她的長工。自從實行糧食統購以來,她是時常喊叫吃不飽的。她的吃法是張信上了地她先把麵條煮得吃了,再把湯裡下幾顆米熬兩碗糊糊粥讓張信回來吃,另外還做些火燒幹餅鎖在箱裡,張信不在的時候幾時想吃幾時吃。隊裡動員她參加勞動時候,她卻說「糧食不夠吃,每頓只能等張信吃完了刮個空鍋,實在勞動不了」。時常做假的人,沒有不露馬腳的。張信常發現床鋪上有幹餅星星(碎屑),也不斷見著糊糊粥裡有一兩根沒有撈盡的麵條,只是因為一提就得生氣,一生氣她就先提「離婚」,所以不敢提,就那樣睜隻眼闔隻眼吃點虧忍忍饑算了。有一次張信端著碗在門外和大家一齊吃飯,第三隊(他所屬的隊)的隊長張太和發現他碗裡有一根麵條。這位隊長是個比較愛說調皮話的青年。他問張信說:「吃不飽大嫂在哪裡學會這單做一根麵條的本事哩?」從這以後,每逢張信端著糊糊粥到門外來吃的時候,愛和他開玩笑的人常好奪過他的筷子來在他碗裡找麵條,碰巧的是時常不落空,總能找到那麼一星半點。張太和有一次跟他說:「我看『吃不飽』這個外號給你加上還比較正確,因為你只能吃一根麵條。」在參加生產方面,「吃不飽」和「小腿疼」的態度完全一樣。他既掌握著經濟全權,就想利用這種時機為她的「過渡」以後多弄一點積蓄,因此在生產上一有了取巧的機會她就參加,絕不受她自己所定的政策第二條的約束;當便宜活做完了她就仍然喊她的「吃不飽不能參加勞動」。

  楊小四的快板大字報貼出來一小會,吃不飽聽見社房門口起了哄,就跑出來打聽——她這幾天心裡一直跳,生怕有人給她貼大字報。張太和見她來了,就想給她當個義務讀報員。張太和說:「大家不要起哄,我來給大家從頭念一遍!」大家看見吃不飽走過來,已經猜著了張太和的意思,就都靜下來聽張太和的。張太和說快板是很有工夫的。他用手打起拍子有時候還帶著表演,跟流水一樣馬上把這段快板說了一遍,只說得人人鼓掌、個個叫好。吃不飽就在大家鼓掌鼓得起勁的時候,悄悄溜走了。

  不過吃不飽可沒有回了家,他馬上到小腿疼家裡去了。她和小腿疼也不算太相好,只是有時候想借重一下小腿疼的硬牌子。小腿疼比她年紀大、闖蕩得早,又是正主任王聚海、支書王鎮海、第一隊隊長王盈海的本家嫂子,有理沒理常常敢到社房去鬧,所以比吃不飽的牌子硬。吃不飽聽張太和念過大字報,氣得直哆嗦,本想馬上在當場罵起來,可是看見人那麼多,又沒有一個是會給自己說話的,所以沒有敢張口就悄悄溜到小腿疼家裡。她一進門就說:「大嬸呀!有人貼著黑貼子罵咱們哩!」小腿疼聽說有人敢罵她好象還是第一次。她好象不相信地問:「你聽誰說的?」「誰說的?多少人都在社房門口吵了半天了,還用聽誰說?」「誰寫的?」「楊小四那個小死材!」「他這小死材都寫了些什麼?」「寫的多著哩:說你裝腿疼,留下兒媳婦給你送屎尿;說你偷麥子;說你沒理占三分,光跟人吵架……」她又加油加醋添了些大字報上沒有寫上去的話,一頓把個小腿疼說得腿也不疼了,挺挺挺挺就跑到社房裡去找楊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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