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欣幸有機會看到許許多多的「官」:大的,小的,老的,少的,肥的,瘦的,南的,北的,形形色色,各人有自己的一份「丰采」。仍是,當你看得深一點,換言之,就是不僅僅以貌取人的時候,你就會恍然悟到一個真理:他們是一樣的,完完全全的一樣,像從一個模子裡「磕」出來的。他們有同樣的「腰」,他們的「腰」
是兩用的,在上司面前則鞠躬如也,到了自己居於上司地位時,則挺得筆直,顯得有威可畏,尊嚴而偉大。他們有同樣的「臉」,他們的「臉」像六月的天空,變幻不居,有時,溫馨晴朗,笑雲飄忽;有時陰霾深黑,若狂風暴雨之將至,這全得看對著什麼人,在什麼樣的場合。他們有同樣的「腿」,他們的「腿」非常之長,奔走上官,一趟又一趟;結交同僚,往返如風,從來不知道疲乏。但當卑微的人們來求見,或窮困的親友來有所告貸時,則往往遲疑又遲疑,遲疑又遲疑,最後才拖著兩條像剛剛長途跋涉過來的「腿」,慢悠悠的走出來。「口將言而囁嚅,足將進而趑趄」,這是一副樣相;對象不同了,則又換上另一副英雄面具:叱吒,怒駡、為了助—助聲勢,無妨大拍幾下桌子,然後方方正正的落坐在沙發上,帶一點餘慍,鑒賞部屬們那份觳觫的可憐相。
幹什麼的就得有幹什麼的那一套,做官的就得有個官樣子。在前清,做了官,就得邁「四方步」,開「廳房腔」,這一套不練習好,官味就不夠,官做得再好,總不能不算是缺陷的美。於今時代雖然不同了,但這一套也還沒有落伍,「廳房腔」
進化成了新式「官腔」,因為「官」要是和平常人一樣的說「人」話,打「人腔」,就失其所以為「官」了。「四方步」,因為沒有粉底靴,邁起來不大方便,但官總是有官的步子,疾徐中節,恰合身份。此外類如:會客要按時間,志在寸陰必惜;開會必遲到早退.表示公務繁忙;非要來會的友人,以不在為名,請他多跑幾趟,證明無暇及私。在辦公室裡,莊嚴肅穆,不苟言笑,—勁在如山的公文上唰唰的劃著「行」字,表現為國劬勞的偉大犧牲精神,等等。
中國的官,向來有所謂「官箴」的,如果把這「官箴」一條條詳細排列起來,足以成一本書,至少可以作成一張掛表,懸諸案頭。我們現在就舉其犖犖大者來賞識一下吧。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官是人民的公僕。」盂老夫子在兩千多年前就說過「民為貴,君為輕」的話,於今是「中華民國」,人民更是國家的「主人翁」
了,何況,又到了所謂「人民的世紀」,這還有什麼可說的?但是,話雖如此說,說起來也很堂皇動聽,而事實卻有點「不然」,而至於「大謬不然」,而甚至於
「大謬不然」得叫人「糊塗」,而甚甚至於叫人「糊塗」得不可「開交」!人民既然是「主人」了,為什麼從來沒聽說過這「主人」拿起鞭子來向一些失職的、瀆職的、貪贓枉法的「公僕」的身上抽過一次?正正相反,太阿倒持,「主人」被強捐、被勒索、被拉丁、被侮辱、被抽打、被砍頭的時候,倒年年有,月月有,日日有,時時有。
難道:只有在完糧納稅的場合上,在供驅使,供利用的場合上,在被假借名義的場合上,人民才是「主人」嗎?
到底是「官」為貴呢?還是「民」為貴?我糊塗了三十五年,就是到了今天,我依然在糊塗中。
第二條應該輪到「清廉」了。「文不愛錢,武不惜死,」這是主人對文武「公僕」,「公僕」對自己,最低限度的要求了。打「國仗」打了八年多,不惜死的武官─—將軍,不能說沒有,然而沒有棄城失地的多。而真真死了的,倒是小兵們,小兵就是「主人」穿上了軍裝。文官,清廉的也許有,但我沒有見過;因賑災救濟而暴富的,則所在多有,因貪污在報紙上廣播「臭名」的則多如牛毛─—大而至於署長,小而至於押運員,倉庫管理員。「清廉」是名,「貪污」是實,名實之不相符,已經是自古而然了。官是直接或間接(包括請客費,活動費,送禮費)用錢弄到手的,這樣年頭,官,也不過「五日京兆」,不趕快狠狠的撈一下子,就要折血本了。撈的技巧高的,還可以得獎,升官;就是不幸被發覺了,頂頂厲害的大貪污案,一審再審,一判再判,起死回生,結果也不過是一個「無期徒刑」。「無期徒刑」也可以翻譯做「長期休養」,過一些時候,一年二年,也許三載五載,便會落得身廣體胖,精神煥發,重新走進自由世界裡來,大活動而特活動起來。
第三條;為國家選人才,這些「人才」全是從親戚朋友圈子裡提拔出來的。你要是問:這個圈子以外就沒有一個「人才」嗎?他可以回答你「那我全不認識呀!」
如此,「奴才」變成了「人才」,而真正「人才」便永遠被埋沒在無緣的角落裡了。
第四條:奉公守法,第五條:勤儉服務,第六條:負責任,第七條……唔,還是不再一條一條的排下去吧。總之,所講的恰恰不是所做的,所做的恰恰不是所講的,豈止不是,而且,還不折不扣來一個正正相反呢。
嗚呼,這就是所謂「官」者是也。
1945年于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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