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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

〔水〕

  在明朝一代裏,去檢討首相的功罪,張居正不失為一個功臣。于神宗十歲時,張輔佐他登基,一身兼師相兩職,使國家承平,內外無憂,前後十年,未出大亂。僅僅是賦性剛悛,忌刻異己,私德不純。而其大罪,也不過是廢遼王、逐太師高拱兩事而已。一朝身死,劾章接至,家產抄沒,兄弟子孫充軍,長子掠死,八旬老母,幾成餓殍。而神宗因徑日飽受先生的嚴訓,也手詔他專權亂政。□上負恩。

  史書上說,抄沒張居正的家產,不及嚴嵩二十分之一。嚴嵩的家產,單現銀一項,共是二百零五萬,那麼,張居正的銀子,不過十萬兩。做宰相十年,家有十萬銀,比起嚴嵩來,天理良心,那簡直是清風兩袖,還成什麼罪嗎?然而他就幾乎被焚屍。當時做官的人,其目的無非為子孫計,如張居正者,也就太不知道為子孫計了。

  194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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