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恨水 > 啼笑因緣 | 上頁 下頁 |
第十九回 慷慨棄寒家酒樓作別 模糊留血影山寺鋤奸(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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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晚飯以後,便上戲院子包廂裡來,果然是何麗娜一個人。她見家樹到了,連忙將並排那張椅子上夾斗篷拿起,那意思是讓他坐下,他自然坐下了。看過了《審頭刺湯》,接上便是《能仁寺》。家樹看著戲,不住的點頭,何麗娜笑道:「你不是說你不懂戲嗎?怎麼今晚看得這樣有味?」 家樹笑道:「戲不戲罷了,我是很贊成這戲中女子的身份。」 何麗娜道:「這一出《能仁寺》和《審頭刺湯》連續在一處,大可玩味。設若那個雪豔,有這個十三妹的本領,她豈不省得為了報仇送命!」 家樹道:「天下事哪能十全。這個十三妹,在《能仁寺》這一幕,實在是個生龍活虎,可惜作《兒女英雄傳》的人,硬把她嫁給了安龍媒,結果是作了一個當家二奶奶。」 何麗娜道:「其實天下哪有像十三妹這種人,中國人說武俠,總會流入神話的。前兩天我在這裡看了一出《紅線盜盒》,那個紅線,簡直是個飛仙,未免有點形容過甚。」 家樹道:「那是當然,無論什麼事,到了文人的筆尖,伶人的舞臺上,都要烘染一番的。若說是俠義之流,倒不是沒有。」 何麗娜道:「凡事百聞不如一見,無論人家說得怎樣神乎其神,總要看見,才能相信。你說有劍俠,你看見過沒有?」 家樹道:「劍仙或者沒有看見過,若說俠義的武士,當然看過的。不但我見過,也許你也見過,因為這種人,絕對不露真面目的,你和她見面,她是和平常的人一樣,你哪裡會知道。」 何麗娜道:「你這話太無憑據了,看見過,自己並不知道,豈不是等於沒有看見過一樣!」 家樹笑道:「聽戲吧,不要辯論了。」 這時,臺上的十三妹,正是舉著刀和安公子張金鳳作媒,家樹看了只是出神。一直等戲完,卻歎了一口氣。何麗娜笑道:「你歎什麼氣?」 家樹道:「何小姐這個人,有點傻。」 何麗娜臉一紅,笑道:「我什麼傻?」 家樹道:「我不是說你,我是說臺上那個十三妹何玉鳳何小姐有點傻。自己是閑雲野鶴,偏偏要給人家作媒,結果,還是把自己也捲入了漩渦,這不是傻嗎?」 何麗娜自己誤會了,也就不好意思再說,一同出門。到了門口,笑著和家樹道:「我怕令表嫂開玩笑,我只能把車子送你到胡同口上。」 家樹道:「用不著,我自己雇車回去吧。」 於是和她告別,自回家去。 到家一看手錶,已是一點鐘,馬上脫衣就寢。在床上想到人生如夢,是不錯的;過去一點鐘,鑼鼓聲中,正看到十三妹大殺黑風崗強梁的和尚,何等熱鬧;現時便睡在床上,一切等諸泡影。當年真有個能仁寺,也不過如此,一瞬即過。可是人生為七情所蔽,誰能看得破呢?關氏父女,說是什麼都看得破,其實像他這種愛打抱不平的人,正是十二分看不破。今天這一別,不知他父女幹什麼去了?這個時候,是否也安歇了呢?秀姑的立場,固然不像十三妹,可是她一番熱心,勝於十三妹待安公子張姑娘了。自己就這樣胡思亂想,整夜不曾睡好。 次日已是起來得很遲,下午是投考的大學發榜的時候了,便去看榜。所幸自己考得努力,竟是高高考取正科生了。有幾個朋友知道了,說是他的大問題已經解決,拉了去看電影吃館子。家樹也覺得去了一樁心事,應當痛快一陣,也就隨著大家鬧,把關沈兩家的事,一時都放下了。 又過了一天,清早起來之後,一來沒有什麼心事,二來又不用得趕忙預備功課,想起了何麗娜請了看戲多次,現在沒有事了,看看今天有什麼好戲,應當回請她一下才好。這樣想著,便拿了兩份日報,斜躺在沙發上來看。偶然一翻,卻有一行特號字的大題目,射入眼簾。乃是:「劉德柱將軍前晚在西山被人暗殺。」 隨後又三行頭號字小題目,是:「兇手系一妙齡女郎,題壁留言,不知去向;案情曲折,背景不明。」 家樹一看這幾行大字,不由得心裡卜突蔔突亂跳起來。匆匆忙忙,先將新聞看了一遍;看過之後,複又仔細的看了一遍;仔細看過一遍之後,再又逐段的將字句推敲。他的心潮起落,如狂風暴雨一般,一陣一陣緊張,一陣一陣衰落,只是他人躺在沙發上,卻一分一厘不曾挪動。頸脖子靠著沙發靠背的地方,潮濕了一大塊,只覺上身的小衣,已經和背上緊緊的粘著了。原來那新聞載的是: 劉巡閱使介弟劉德柱,德威將軍,現任五省徵收督辦,兼駐北京辦公處長,為政治上重要人物。最近劉新娶一夫人,欲覓一伶俐女傭服侍,傭工介紹所遂引一妙齡女郎進見,劉與新夫人一見之下,認為滿意,遂即收下。女郎自稱吳姓,父業農,母在張總長家傭工,因家貧而為此,劉以此亦常情,未予深究。惟此間有可疑之點,即女郎上工以後,傭工介紹者, 並未至劉宅向女郎索傭費,女亦來由家中取鋪蓋來,至所謂張總長,更不知何家矣。女在宅傭工數日,甚得主人歡,適新夫人染急症,入醫院診治,女乃常獨身在上房進出。 至前三日,劉忽揚言,將納女為小星,女亦喜,洋洋有得色,因雙方不願以喜事驚動親友,於前日下午五時,攜隨從二人,同赴西山八大處,度此佳期。抵西山後,劉欲宿西山飯店,女不可,乃摒隨從,坐小轎二乘,至山上之極樂寺投宿。寺中固設有潔淨臥室,以備中西遊人棲息者也。寺中僧侶,聞系劉將軍到來,殷勤招待,派人至西山飯店借用被褥,並辦酒食上山。 晚間,劉命僧燃雙紅燭,與女同飲,談笑甚歡。酒酣,由女扶之入寢,僧則捧雙燭臺為之導。僧別去,恐有人擾及好夢,且代為倒曳裡院之門。至次日,日上山頭而將軍不起,僧不敢催喚,待之而已。由上午而正午,由正午而日西偏,睡者仍不起,僧頗以為異,在院中故作大聲驚之,因室中寂無人聲,且呼且推門入,則見劉高臥床上,而女不見矣。僧猶以劉睡熟,女或小出,縮身欲退,偶抬頭,則見白粉壁上,斑斑有血跡,模糊成字。字云: 「(上略)現在他又再三蹂躪女子,逼到我身,我謊賊至山上,扼而殺之,以為國家社會除一大害,我割賊胳臂出血,用棉絮蘸血寫在壁上,表明我作我當,與旁人無干。 中華民國×年×月×日夜十二時,不平女士啟。」 文字粗通,果為女子口吻。僧大駭,即視床上之人,已僵臥無氣息矣。當即飛弛下山報警,一面通電話城內,分途緝凶。軍警機關,以案情重大,即於秘密中以迅速的手腕,覓取線索。因劉宅護兵云:女曾於出城之前回家一次,即至其家搜索,則剩一座空房,並院鄰亦於一早遷出,詢之街鄰,該戶有爺女二人姓關,非姓吳也。關以教練把式為業,亦尚安分,何以令其女為此,則不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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