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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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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被竊(上) 今天一談,談到我自己。我也許中點線裝書的毒,又在河朔多年,再加上我還是個將門後代,因之朋友總這樣贊許我一聲,淡泊(也許是無用)而爽直(也許是粗魯)。而社會為了我終年作小說,又送我許多帽子,向來是譽多於毀。但我自己看來,只是一個章回小說改良匠人而已(甚至是禮拜六派餘孽)。有什麼了不得? 就是這麼一點點,而敵人和漢奸們就放不過我。由「九一八」事變以後,大連的《滿洲日報》就連續著翻版我的長篇。瀋陽《盛京日報》還托過一個外國通訊社的朋友,出二十塊硬幣一千字的發表費要我替他作小說,尚幸我還不錢迷腦瓜,一笑置之。「八一三」後,我抱病還鄉,轉道入川,上海的漢奸報紙就有好幾家翻版我的舊作。變質的《晶報》尤其毒辣,把《南京人報》上的《中原豪俠傳》,改一題目,將我的簽名,制鋅版登出來,說是我的新作。這種魚目混珠的手法,社會上是難知其內容的,害得我在重慶、香港、漢口登啟事。但儘管登啟事,他照常翻版,我絕對無可奈何。 ※1943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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