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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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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的新政 滿清末季,以懂洋務辦新政的官最闊,也以懂洋務辦新政的官最說得嘴響。其實,他們每辦一事,每發一令,全是貪污的張本。例如,築鐵路,這是建設,由我們現在看起來,無可反對。然而當時從派員出去測量起,就開始敲著人民的竹杠。你不花錢,哪怕你的房產地皮,距鐵路線很遠,他也會告訴主人,已畫在鐵路線內。反之,你肯大花錢,他不惜將鐵路線畫得繞過你的田產。又如,開始舉辦商會,這根本不是官方行政的事,然而以其屬於新政,由會員到會長,都是辦新政的官來指派。以後,商會會長坐了四人大轎去拜會辦新政的官,可以講價還價,代表商人實行賄賂。然而,這是新政,除了人民不敢說話,報紙還得捧場。 滿清這一新政的施行,就要造一大批官僚發財。而官僚還誇嘴說:這是「預備立憲」。 ※1943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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