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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


  ▼緞靴與皮鞋

  你看過京戲的法門寺帶大審嗎?那個劉瑾家裏的小太監賈桂,是一種暴露。他對郿鄔縣說:「你就是這樣地報告嗎?你別跟我裝糊塗。為這件案子,上上下下,跑了幾十趟。跑破了一雙緞靴買一雙新的,要二三兩銀子。我為著什麼?你又為著什麼?」這賈桂,雖不免是個十足的小人,然而他的話,卻是一撾一掌血,硬是要錢。貪污而不諱言貪污,教人行賄賂也花在明處。而他自己,直截了當承認是個敲竹槓的小人,花錢認識了個小人,也不冤!

  賈桂若生在今日,當然是穿皮鞋了。皮鞋要八九百元一雙。憑他當個小太監,折合今日的正式薪水,也不過五六百元,跑破了一雙皮鞋,全月的薪水還不夠買。至於一套西裝,一件大衣,更不能談了。所以,我們對於跑路的人進了門,他穿的越闊綽,不問他是調查或收款,越當給予以同情。要知道人家得來不易。

  ※194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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