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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


  ▼煙酒飯事務署

  北京政府時候,在京謀飯碗的小官吏,眼光都射在財、交兩方面,如鐵路、電報、稅收等機關,萬不得已,混到煙酒事務署去也好。因為煙酒事務署督辦,也是個特任官,自有其獨特之機關。搜刮的煙酒稅,除解一小部分到財政部外,其餘便拿來養活機關裏成千的職員。而且在這裏的官,只需伸伸手向煙酒商人要錢,並不需要別的本領。薪金既多,辦事又不難,誰不願來呢?那時,報紙向煙酒事務署開玩笑,說是在衙門招牌上,應該加一個「飯」字,而為「煙酒飯事務督辦公署」。飯者,飯桶也。

  實在的,那個時候的煙酒事務署官吏,除了收紙煙稅、酒稅,提高紙煙價、酒價而外,做了什麼事呢?

  ※194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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