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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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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元寶 正月初二日,北京的財迷,都向彰儀門外財神廟借元寶去。而且有人要燒第一炷香,天不亮,就在冰天雪地的城門洞裏等候開城。廟裏那份動亂,人如螞蟻搬家,自不必說。財神殿旁,有個管紙元寶的和尚,大放其現款。看客喊著:「借兩對,借兩對。」和尚照數付予,毫無條件,只是彼此有個默契。明年正月初二來燒香,要加倍奉還。紙元寶加倍奉還,要算得了什麼?你自不怕這重利盤剝。可是,你來燒香,不是白來。來借元寶,你得向殿旁簸籮裏丟香錢,你來還元寶的時候,還得向簸籮裏丟香錢。簸籮邊坐著一位和尚,笑嘻嘻地望了你向那裏扔銅子兒與硬幣,或者是大現洋。你這一借一還,和尚就弄了幾十倍的利息了。也不僅是「欲將取之,姑先予之」。而且,拿假的換真的。你以為他「慈悲為本」,願燒香人個個發財,你是讓財神爺腳下的和尚,先敲了一筆竹杠去了。 雖然,北京人不悟也。年年正月初二,彰儀門大街,人擠破了腦袋,向財神廟送銅子兒去。直等口袋花光了,人也凍僵了,借回來的幾個元寶,恭恭敬敬在佛案上供上一年,到了第二個正月初二,還得再花一回錢,再凍僵一回,心裏才踏實。花錢事小,這兩趟西北風,實在不容易消化。和尚騙錢也事小,拿人身體開玩笑,其罪不勝誅。說破了,世人實在不應當向財神爺腳下去打主意。 ※1942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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