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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回 慷慨結交遊群花繞座 荒唐作夫婦一月傾家(3)


  楊曼君突然聽到這話,心裡倒覺得若有所失,第一件,從哪裡再去找這樣慷慨的遊伴?便道:「我不信你這話。你好好的要到天津去作什麼?」

  任毅民道:「這是不得不去的。在天津我有幾千塊錢的款子,擺在那裡,有好些日子了。我自己不去拿,那款子別人拿動不了的。我早就想在天津玩玩,總沒有玩成功,現在我倒想趁這個機會,到天津去玩幾天。」

  於是微微一笑道:「你也去玩一個,好嗎?」

  楊曼君笑道:「我在天津,又沒有一個熟人,我去作什麼呢?」

  任毅民道:「我又何嘗有什麼熟人。我這一去,打算住在國民飯店,並不住到人家去。你要去的話,逛起來有個伴,就不寂寞了。」

  楊曼君道:「你這一去,什麼時候回來呢?」

  任毅民道:「你別問我多少時候回來,我要問你去不去?」

  楊曼君端起杯子來,喝著咖啡,笑道:「你幾時回來,和我有什麼關係呢?」

  說這話時,杯子舉得高高的,將它高過鼻樑,眼珠剛打杯子上源過來。可是那種害臊的笑容,卻看得出來呢。任毅民知道她願意去了,又接上誇讚了天津一陣。楊曼君笑道:「讓我考量,明天再說罷。」

  任毅民道:「不必考量了,我決定搭四點半鐘的車去天津,早一個鐘頭,我在西車站食堂等你,你看好不好?」

  楊曼君聽說,也就點點頭。當晚兩人高高興興的分手。到了次日,便一同到天津去了。

  原來任毅民的父親,在天津做了一筆生意,約莫有三千塊錢的股本。早兩個月,打折扣退了股,還存在店裡。曾寫信給任毅民,叫他放假的時候,到天津取了款子帶回家去。這時交了楊曼君,很想和她結婚,楊曼君總是沒有切實的表示。任毅民因為父親的吩咐,住在學校寄宿舍,又不便要楊曼君去,兩人總是公園戲園飯館幾處會面,很不方便。所以他就想到上天津去取款,兩人好在旅館裡逗留些時候,解決這個婚姻問題。現在楊曼君果然和他到天津去,任毅民的計劃,總算成功。在天津玩了一個禮拜,兩千多塊錢的款子,也拿回來了。

  任毅民在楊曼君面前,不肯說是父親退股的錢,只說是隨便拿了一點款子。楊曼君見他隨便的就把錢拿來了,很是方便。用錢又揮霍,並不計較。對他說的話,倒很相信。任毅民就和她商量,回京去,可不可以宣告結婚?楊曼君笑道:「我們在天津住了這久,回去還結什麼婚?我們回京去,乾脆就說結了婚得了。」

  任毅民道:「那也好,可以省了許多麻煩。不過我們一說結了婚,回京就得賃房子住下了。你同意不同意呢?」

  楊曼君這時一點也不高傲,極端的服從。任毅民說賃房,就答應賃房。二人同回北京的時候,在火車上看報,見小廣告裡,登了有一則洋房召租。上面說明有房十間,電燈電話自來水俱全,並且有地板,有車房,極合小公館之用,只租四十塊錢。楊曼君就說這房子很好,而且價錢不貴。下了火車,便一直去看房子。進門一看,果然是洋式的房子,而且院子裡有兩棵洋槐,一個花檯子。地下不鋪石磚,有塊綠氊子似的草皮。

  任毅民看了很是滿意。問了一問看房子的,並不打價,倒只要交兩份半,就可搬進來。任毅民手裡有的是錢,既然願意,也不再說二字,就付了定錢。接上就買家具,制新帳被,忙個不了。因為任毅民很急於成家,只五天工夫,便一律辦妥。到了第六天,任毅民和楊曼君,都搬進新房子去住,他們用了一個老媽子,一個車夫,一個廚子,又是一個聽差,如火如茶,家裡很熱鬧。老媽子們,自然也老爺太太的叫得嘴響。任毅民既成了家,又有一位很漂亮的夫人,一所很精緻的小公館,他不肯埋沒了,因此接連請了兩天客,帖子上大書特書的「席設本宅」。任毅民請了客,楊曼君又請客。

  那些女賓,見她房子既好,屋子裡家具,又全是新式的,大家都極其羡慕。對於任毅民也格外的親熱一層。其中邱麗玉、趙秋屏、林素梅三人,和任毅民尤其是好,任毅民瞞著楊曼君,曾請過她們好幾回,她們並不推辭,就受任毅民的請。趙秋屏於裝束時髦之外,又會跳舞,常常和任毅民到華洋飯店去參與跳舞盛會,不到兩個禮拜,任毅民也會跳舞了,覺得這種地方別有趣味,常常的來。禮拜六這一次,無論如何總要和趙秋屏到的。

  跳舞場中的時刻,極是易過,不知不覺,就會到了半夜。楊曼君也問過幾次,何以常回來得這樣晚?任毅民只推在朋友家裡打牌,她也不深究。有一晚兩點鐘回來,楊曼君也不在家,問老媽子太太哪裡去了,卻說不知道。這樣一來,心裡好個不痛快,抽著煙捲,背著兩隻手,只管踱來踱去。抽了一根,又抽一根,末了,打開那銀的扁煙盒子,裡面竟是空的。一直快到四點鐘,知道楊曼君不回來了,這才去睡。

  到了次日兩點鐘,楊曼君才慢慢的回來。任毅民憋了一夜的氣,少不得問一聲,她也說是打牌來。任毅民道:「既然是打牌,為什麼事先不通知我一聲?」

  楊曼君道:「你在外面打牌,通知過我嗎?我打牌為什麼要通知你哩?」

  這理很對,任毅民不便駁回。便笑道:「我打牌雖不通知你,可是當晚總回來的。」

  楊曼君道:「我怎能和你打比哩?三更半夜,好在滿街跑嗎?我在外面打了一夜牌,你就這樣盤問,以後我的行動,還能自由嗎?」

  任毅民見她這樣說,便不敢作聲。

  原來任毅民手上兩千多塊錢,經這樣一鋪排,就用去了三分之二。尤其是楊曼君的衣飾,沒有力量擔任,只好要個四五樣,答應辦一樣。楊曼君由這上面,慢慢看到他的錢也不怎樣多,心裡大不高興。任毅民越見她這樣,反不敢說有錢,但是也不好意思說沒錢。若說有錢,怕她要東西,若說沒錢,又怕她賺窮。因此只好遇事將就,打算雙方感情好了,再把實情告訴她。可是邱麗玉那幾位女朋友,又新自認識,捨不得就這樣扔下。因此在家應酬新夫人,出外應酬女朋友,逐日還是流水般的用錢。那有限有幾個死錢,哪裡禁得住這樣用,看看錢要用光。

  也不知楊曼君怎樣得了信,逐次把用人辭退,最後只剩一個老媽子。一天任毅民不在家,她把老媽子也辭了,把所有細軟東西,竟席捲而去。

  任毅民這一驚,自然非同小可。檢查東西,還好,所有自己用的衣服,她沒有拿去,隨後在桌上發現了一封信,乃是楊曼君留下的。信上說:

  毅民先生:

  我向你道歉,我告別去了。我們本來沒有結婚,自然也不算夫婦,各人行動,都可以自由。我雖然在名義上,暫時認為夫婦,但是我自己定了一個標準,沒有五萬元家財的男子,我是不能嫁的。你因為要圖你個人的肉欲,就拿話來騙我,說是有十幾萬家產,我一時不察,上了你的當,被你破了我的貞操,我實在後悔不及呀。但是我自己意志薄弱,沒有主張,受了男子的蹂躪,也要負些責任。現在我已看破你的行藏,本應當以法律解決。因為念你起初對我還有一點感情,只好算了。你所為我制的東西,俗語說送字不回頭,你當然不能要回去。我的名譽都被你犧牲了,我拿去,不能賠償萬一,你也不能追究吧?不過,我走去,沒有當面和你說聲再會,這是我要道歉的!祝你前途幸福!

  楊曼君啟


  任毅民看了這一封信,什麼也說不出來,只氣得兩隻手抖顫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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