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紅樓夢魘 | 上頁 下頁
五七


  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第二十六回紅玉佳蕙談話,兩節都來自晴雯金釧兒還是一人的早本。百回「紅樓夢」前,金釧兒已是另一人,當然「紅樓夢」已有紅玉這兩常初見一場末尾又解釋紅玉通稱小紅,因為避諱寶玉黛玉的「玉」字。這樣著重介紹小紅這名字,明義詩中不可能稱麝月為「小紅」,渾淆不清。而且詩中是白晝,別的丫頭們都不知到何處玩去了;第二十回麝月那一節是晚上,丫頭們正月裡都去賭錢了,情景也不合。

  明義詠襲人被寶玉換系汗巾的一首詩也與今本情節不同。這一首飾詠紅玉,廿首中只有這一首用書中人名,因為恰合「小紅」的典故。

  篦頭一節是麝月「正文」,卻是套用早本紅玉篦頭。麝月是寫曹雪芹的妾,但是她的正傳是真人而非實事,也可見書中情事實虛構的,不是自傳。

  戚本、蒙古王府本共有的一則總批與畸笏的一條批都說此書「百回」。蒙本獨有的一條,批第三回襲人勸黛玉不要為寶玉瘋瘋癲癲摔玉傷感,否則以後傷感不了這許多:「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百十回」類似「眾裡尋他千百度」、「感慨萬千」;「百十」、「千百」、「萬千」都是約莫的計算法。周汝昌以為證實全書一百另十回。

  八十回本加「後卅回」,應有一百十回。但是「後卅回」這名詞只出現過一次,在補錄的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裡。這條批也同時提起「題紅樓夢一律」,顯然當時書名「紅樓夢」。明義所見「紅樓夢」已完,因此當時還沒有八十回本之說。「後卅回」是對前七十回而言的。

  脂批透露百回「紅樓夢」八十回後榮府雖然窮困,賈赦的世職未革,宅第也並未沒收,顯然沒有抄家。獲罪止于毀了寧府,使尤氏鳳姐都被休棄。榮府一度苦撐,也終於「子孫流散」。

  書中不但避免寫抄沒,而且把重心移到長成的悲劇上——寶玉大了就需要遷出園去,少女都出嫁了,還沒出事已經散常大觀園作為一種象徵,在敗落後又成為今昔對照的背景,全書極富統一性。但是這塊房地產太值錢了,在政治清明的太平盛世,一時似乎窮不到這步田地。這也是因為文字獄的避忌太多,造成一個結構上的弱點。為了寫實,自一七五四本起添寫抄沒。

  寶玉大致是脂硯的畫像,但是個性中也有作者的成份在內。他們共同的家庭背景與一些紀實的細節都用了進去,也間或有作者的親身的經驗,如出園與襲人別嫁,但是絕大部份的故事內容都是虛構的。延遲元妃之死,獲罪的主犯自賈珍改為賈赦賈政,加抄家,都是純粹由於藝術上的要求。金釧兒從晴雯脫化出來的經過,也就是創造的過程。黛玉的個性輪廓根據脂硯早年的戀人,較重要的文字卻都是虛構的。正如麝月實有其人,麝月正傳卻是虛構的。

  紅樓夢是創作,不是自傳性小說。

  一九七六年九、十月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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