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紅樓夢魘 | 上頁 下頁
一九


  我們現在知道逐晴一回是與元妃之死同一時期的舊稿。各回的年代有早晚。在這個階段,只有這一點可以確定:寶玉的年紀由大改小,大概很晚才改成現在的年歲。大兩歲,就不至於有這麼些年齡上的矛盾。但是照那樣算,逐晴時寶玉已經十八歲,還是與姊妹們住在園內,晚上一個丫頭睡在外床。「有人……說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裡的丫頭們不長進,教習壞了」。王夫人聽了還震怒,都太不合情理,所以不得不改小兩歲,時間又縮短一年,共計小三歲。

  全抄本吳語特多。第二十七回第一頁有「每一棵樹上,每一枝花上多系了這些物事(東西)」,庚本作「事物」。「事物」的意義較抽象,以稱絹制小轎馬旌(方童),也不大通,顯然是圖省事,將「物事」二字一勾,倒過來。

  第五十九回黛玉說:「飯也都端了那裡去吃,大家鬧熱些」(第一頁),庚本作「熱鬧」。

  第六十四回第一頁有「寶玉見無人客至」,同頁反面又云:「……分付了茗煙,若珍大哥那邊有要緊人客來時,令他急來通稟。」庚本均作「客」。

  第四頁賈璉對賈珍說:「……再到阿哥那邊查差家人有無生事。」庚本作「大哥」。

  第二十七回第五頁寶玉想找黛玉,「又想一想,索性再遲兩天,等他氣歎一歎再去也罷了」。改「等他的氣息一息」,同程本,當與通部塗改同出一手。庚本作「等他的氣消一消」。全抄本原意當是「等他氣退一退」,吳語「退」「歎」同音,寫得太快,誤作「歎」。

  但是第六十九回賈璉哭尤二姐死得不明,「賈蓉忙上來勸:『叔叔歎著些兒。』」(庚本同)這「歎」字疑是吳語」坦」,作鎮靜解。

  「事體」(事情)各本都有。第六十七回薛蟠「便把湘蓮前後事體說了一遍」(庚本一六零五頁)。第六十三回「寶玉不識事體」(庚本一五一七頁),還可以作「茲事體大」的事體解。但是第一回已有「不過只取其事體情理罷了」。(庚本十二頁)

  吳語與南京話都稱去年為「舊年」,各本屢見。

  全抄本第二十七回鳳姐屢次對小紅稱寶玉為「老二」,也是南京人聲口,庚本均作寶玉。第二十五回鳳姐稱賈環為老三則未改。

  曹家久住南京,曹寅妻是李煦妹,李家世任蘇州織造,也等於寄籍蘇州。曹雪芹的父親是過繼的,家裡老太太的地位自比一般的老封君更不同,老太太娘家的影響一定也特別大。寄居的與常接來住的親戚,想是李家這邊的居多。第二回介紹林如海:「本貫姑蘇人氏」,甲戌本夾批:「十二釵正出之地,故用真。」似乎至少釵黛湘雲等外戚——也許包括鳳姐秦氏的娘家——都是蘇州人。書中只有黛玉妙玉明言是蘇州人。李紈是南京人。

  俞平伯指出全抄本「多」「都」不分,是江南人的讀者。曹雪芹早年北返的時候,也許是一口蘇白。照理也是早稿應多吳語,南京口音則似乎保留得較長。

  全抄本「理」常訛作「禮」,如第十九回第四頁襲人贖身「竟是有出去的禮,沒有留下的禮」,第六頁「沒有那個道禮」。「逛」均作「曠」,則是借用,因為白話尚在草創時期。甲戌本第六回第一次用「俇」字(板兒「聽見帶他進城俇去」),需要加注解:「音光,去聲,遊也,出『諧聲字箋』。」(《輯評》一三四頁)似是作者自批。也是全抄本早於甲戌本的一證。

  第三十七回起詩社,取別號,李紈說寶玉:「你還是你的舊號絳洞花王就好。」(庚本)戚本作「花主」,程本同。全抄本似「王」改「主」,一點系後加。第三回王夫人向黛玉說寶玉,「是這家裡的混世魔王」。甲戌本脂批:「與絳洞花王為對看」(《輯評》八六頁)。可見是花王,花主是後人代改。全抄本是照程本改的。

  李紈這句話下批註:「妙極,又點前文。通部中從頭至末,前文已過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懷,得便一點,未來者恐來之突然,或先伏一線,皆行文之妙訣也。」但是前文並沒有提過「絳洞花王」別號,顯然這一節文字已刪,批語不復適用,依舊保留。

  下文「寶玉笑到:『小時候幹的營生,還提他作什麼?』」當時沒有議定取什麼名字,但做完海棠詩,李紈說:「怡紅公子是壓尾。」下一回詠菊,他就署名怡紅公子。而做詩前大家揀題目,庚本「寶玉也拿起筆來,將第二個訪菊也勾了,也贅上一個絳字」。「絳」全抄本作「怡」。詩成,則都署名怡紅公子。

  庚本的「絳」字顯然是忘了改。這一回當是與上一回同時寫的,與刪去的絳洞花王文字屬同一時期,或同一早本。前面說過第三十七回是舊稿,只在回首加了個新帽子,即賈政放學差一節。第三十七回雖已採用新別號怡紅公子,至三十八回,寫得手熟,仍署「絳」字。上一回正提起絳洞花王,如署「絳」可能是筆誤,而此回並未提起。絳洞花王的時期似相當長,所以作者批者謄清者都習慣成自然了。

  至少第三十八回是庚本較全抄本為早。但是全抄本第十九回後還是大部份比庚本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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