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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看書(4)


  現代有個英文名詞:「祖利克的諾姆」,指瑞士銀行家——祖利克這城市是瑞士金融中心——為了吸收資金,特創隱名存戶制度,代守秘密,在國際金融界特別具有神秘色彩,像看守窖藏的地底小老妖。

  還有一種隱形的叫「格軟木林」(Gremlin),調皮淘氣,與這些小老頭子同屬妖魔類,都對人類不懷好意。韋布斯特字典上說:「二次世界大戰,有些飛行員說有格軟木林作祟,使飛機發生故障。」二十世紀中葉的空軍還相信這些,真是奇談,也可見這傳說實在源久流長。

  格軟木林這名詞有時候也活用,例如本年一月初美國《新聞週刊》上,華盛頓「議會雇員格軟木林們」選出十大邋遢議員,衣著最不整潔,不入時。稱議會雇員為格軟木林,因為是議員各自雇用的幕僚與職員,沒沒無聞,做幕後工作,永不出頭露面,等於隱形小妖。

  汽車也有個新出的牌子叫格軟木林,號稱「成本最低的美國制汽車」,表示坦白,成本低當然廉價。取這名字是極言其小而神出鬼沒。原先的格軟木林當是小黑人被淘汰後剩下極少數遺民,偶爾下山偷襲,做破壞工作,事後使人疑神疑鬼。

  至今英美兒童還買來玩的有一種小型煙火,叫「仙光」(fairy lights),一尺多長的一根木簽握在手裡,另一端不斷地爆出藍色火星。大概算是小仙人作法的魔杖,但是最初可能是代表點火棒,也是「火攻」的武器。原始人常常隨身攜帶火種。有些民族已經發現了火的功用,但是不懂得怎樣鑽木取火,例如安達門群島的小黑人。這一群島嶼剛發現的時候,島上不許別的種族上岸,因此小黑人成分最純,他們就不會取火。那更要把火種帶來帶去,不讓它熄滅。

  又,草地上生一圈菌類,叫「仙環」(fairy ring),是一群小仙人手牽手跳圓舞,像「步步生蓮花」一樣生出來的。蘑菰有時候有毒,這是小黑人絕跡後已經被美化,仍舊留下的一絲戒備的感覺。

  這一大套傳說,內容複雜豐富,絕對不是《鏡花緣》或《葛利伐遊記》裡面的穿心國、大人國、小人國可比。是傳統、時間與無數人千錘百煉出來的。傳到後來神話只有孩子們相信,成了童話。西方童話裡超自然的成分,除了女巫與能言的動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據小黑人創造的。美妙的童話起源於一個種族的淪亡——這具有事實特有的一種酸甜苦辣說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許多人種學的書,外行掉書袋,實在可笑。我大概是嚮往「遙遠與久遠的東西」(the far away and long ago),連「幽州」這樣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為是古代地名,仿佛更遠,近北極圈,太陽升不起來,整天昏黑。小時候老師圈讀《綱鑒易知錄》,《綱鑒》只從周朝寫起,我就很不滿。學生時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學的圖片,才發現了史前。住在國外,圖書館這一類的書多,大看之下,人種學又比考古學還更古,作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遠了。逃避本來也是看書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陽山外山」,至少推廣地平線,胸襟開闊點。

  前文引庫恩等,也需要聲明一點,庫恩在他本國聲譽遠不及國外,在英國視為權威,美國現在多數人種學家都攻擊他的種族研究跡近種族歧視。胡騰是哈佛教授,已經逝世,那本書是一九四六年改寫再版,年代較早,所以不像庫恩成為眾矢之的。我覺得時代的眼光的確變得很厲害,譬如《金銀島》作者斯提文生,他有個短篇小說,不記得題目是否叫《瓶》(The Bottle),套《天方夜譚》神燈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寫土著有些地方看著使人起反感。這是因為現代人在這方面比前人敏感——當然從前中國人也就常鬧辱華,現在是普遍的擴大敏感面——但這是道德與禮俗的問題,不應當影響學術。庫恩書中一再說今後研究種族有困難,有人認為根本沒有種族這樣東西,只有遺傳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說黃種白種人智力較高,無形中涉及黑人教育問題,是美國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題目之一。其實庫恩認為黑種白種人在史前也就一直參雜,對於有種族觀念的白人是個重大的打擊。但是反對派認為用骨骼判別種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無法查考,因此絕口不談來歷,只研究社會習俗,以資切磋借鏡,也就是社會人種學。

  二次世界大戰末,是聽了社會人種學家的勸告,不廢日皇,結果使日軍不得不「齊解甲」,——見黑斯(H.R.Hays)編《自猿猴到天使》選集引言——可見社會人種學在近代影響之大。這本書特別提到瑪格麗·米德研究撒摩亞——也是個泡麗尼夏島嶼——的青少年,促進西方二〇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當然中庸些——此後她研究新幾內亞幾個部落,又發現兩性陽剛陰柔的種種分別大部份都是環境造成的。這學說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髮型衣飾上,以及男人帶孩子料理家務等等,不怕喪失男子氣。近十年來也許由於西方的一種彷徨的心理,特別影響社會風氣,難怪米德女士成為青年導師,婦運領袖,一度又提倡「擴展家庭」,補救原子家庭的缺點,例如女人被孩子絆住了,妨礙婦女就業。「擴展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責任照應孩子,兒童也來去自由,鬧彆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種「夏威夷」制度,印尼馬來亞與泡麗尼夏諸島都有。熱帶島嶼生活比較悠閒,現代高壓的個人主義社會裡恐怕行不通。歷史是週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羡慕互助的好處。美國有些青年夫婦組織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親族為單位的還沒有,也住不長,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過得慣。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進,佛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擴展家庭」有許多長輩給孩子們作模範,有選擇的餘地,據說不大會養成各種心理錯綜,至少值得作參考。

  西方剛發現夏威夷等群島的時候,單憑島人的生活情調與性的解放,瘋魔了十八世紀歐洲,也是因為狀貌風度正符合盧騷「高貴的野蠻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賞,舉國若狂。直到十九世紀中葉還又有「南海泡泡」(South Sea Bubble)大騙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熱,投資熱,英法義大利都捲入,不久泡泡破滅,無數人傾家蕩產,也有移民包下輪船,被送到無人荒島上,終年霖雨的森林中,整大批的人餓死病死。

  這些都是《叛艦喋血記》這件史實的時代背景。兩次拍成電影我都看過,第一次除了卻爾斯·勞頓演船長還有點記得,已經沒什麼印象。大致是照三〇年代的暢銷書《邦梯號上的叛變》——諾朵夫、霍爾合著(Nordhoff & Hall)——寫叛艦「覓得桃源好避秦」之後,就不提了。馬龍白蘭度這張影片卻繼續演下去,講大副克利斯青主張把船再駛回英國自首,暴露當時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們反對,當夜有人放火燒船,斷了歸路,克利斯青搶救儀器燒死。

  燒船是事實,荒島當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辟坎島上克利斯青的後裔靠雕刻紀念品賣給遊客度日,一度到歐洲賣畫,五〇年間向訪問的人說:當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國投案」,曾載《讀者文摘》。照一般改編劇本的標準來說,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個悲壯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沒有根據。

  十八世紀英國法律本來嚴酷,連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殘忍,總也是因為帆船遠涉重洋,危險性太大,不是實在無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數是囚犯,或是拉伕拉來的酒鬼,不用嚴刑無法維持紀律。叛變不分主從,回國一定處絞,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願為社會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這批人以性命相托,剛找到了一個安身處,他倒又侃侃而談,要他們去送死。我看到這裡非常起反感,簡直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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