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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書法」


  最近看到了翼南發表在《今古傳奇》上的一篇文章,其中談到他將我用毛筆在他的一本紀念冊上寫的兩句話給程雲同志看過,「藝術家程雲極稱道曾卓的書法」云云。我忍不住呵呵大笑,不是高興於他稱道了我的書法,而是訝然於我的「書法」(這的確是需要加引號的)竟受到了稱道。

  前些天去一家醫院進行體檢。院方領導要我寫幾句話留念。筆墨紙張都已準備好了。我再三說明我的字只有小學三年級的水平,他們認為我是客氣謙虛。情不可卻,只有硬著頭皮在潔白的宣紙上寫了幾行,真是信筆揮來,在氣勢上可說是「龍飛鳳舞」,如果看字,評之曰「不堪入目」可謂恰如其分。我為白白浪費了一張宣紙而惋惜,更愧對主人的盛情,我感到主人也因為出乎他們的意外而有些尷尬。

  我的父親的字寫得不大好,他可能有一些痛苦的經驗,因而經常告誡我要練好字,說字是「門面」,字寫得不好將來在社會上會被人看不起。我進小學前就描過字,寫過九宮格,臨過柳體、顏體。但都只是——用母親的話說——「鬼畫桃符」,草草寫完,臉上手上還有墨蹟,就沖向門外打球或作遊戲去了,母親追都追不及。在進初中以後,我就幾乎不用毛筆了。

  當年有人寫信給魯迅先生稱讚他的字。魯迅回信說,他的字談不上好,但也寫了50年了,當然大致還看得過去。而我寫字已60多年了,不但不成體,而且簡直不成形,這當然因為我缺乏基本功,沒有苦練過。我又總是圖快,牛漢說我「他連寫字都是匆忙中一揮而就的,我沒有見過他寫過工整的楷書」。而我還有一種自我解嘲,我的字不好可能還有一個天分問題,「三分人事七分天」,不是有許多人也沒苦練過而寫的字還頗看得過去麼?!

  由於字不好,的確使我吃過一些虧,遇到過一些難堪的場面。念書時常常因字不好而受到老師的批評且不說了。當我大學畢業後,第一個職業就是教高中三年級的語文。我在講臺上先發制人,聲明我的字很壞。而在講課中總是半背著黑板隨意而劃,用以為我的字的拙劣作掩飾,但我還是因同學們的輕視的眼光而惶然。好在我的課講得還不是那樣糟糕,所以沒有被轟下去。

  這些年來,在遊覽一些名勝或參加一些學術討論會時,需用毛筆題字時我就遠遠躲開了。有時採取別人寫字我和其他不善寫字的人共同署名的辦法,也應付過好幾次。有時被逼得不得不寫,那結果就往往使主客雙方都感到有些尷尬,一如我前面就提到的那一次。

  但我還是有的字被製成了版和懸掛在公共場合,熟悉的友人偶爾向我提到時,臉上都浮顯著一種——怎麼說呢,就說是「神秘的微笑」吧。

  研究者說,字與為人很有關係。信然。從我的字就可以看出我的浮躁、稚拙、不羈的性格。程雲同志當是在「不羈」這一點上稱道了我的「書法」的。有友人勸我多寫寫毛筆字,並送來了文房四寶,說練字也是氣功的一種,並可養性。我很感謝他的好意,並信服他所說的道理。俗語說:「八十歲學吹鼓手」,我何妨七十歲來學書法呢。

  我下定決心從明日開始。不過,「明日複明日,明日何其多」,我還是蹉跎複蹉跎。冷靜一想,又不免感歎「明日何其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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