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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團中央——因工作不能離鄂去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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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鄭容吾兄: 弟本應即日來滬,無奈此間工作,正在發展,內部之組織訓練十分重要,外部之工作指導尤不可放鬆。此間年來校務廢弛已極,現正振作精神,力圖改進。兩月以來,各方均有進步,正是一個重要的時期,若弟一旦離去,無相當之人接替工作,則前功盡廢,殊為可惜。尤其關係三義校之工作,因三義校現全靠我們支持,若我校發生變動,則三義必連帶,于大學亦大不利,故大學有此決議,我們亦覺實為事實上之必要。望兄處速設法,頂好是兄處另行議決,由其他候補者遞補,則弟可不到滬,此為最宜,否則亦須調得力人來此,候交替清楚,替代者可繼續工作時,始可離此。 再者,弟意若非弟來滬不可時,則交代後赴滬時,請兄處與弟以特派之權,沿江如黃岡、黃梅、九江、南昌、安慶、蕪湖、南京等巡視,旅費及公函望于離鄂之前寄來,是否可行,均望示覆! 祝安! 弟林根 五月二十二日 選自中央檔案館、湖北省檔案館編:《湖北革命歷史文件彙集》(19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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