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惲代英 > 惲代英文集⑦ | 上頁 下頁 |
辛醜條約箋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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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五年九月七日) 此條約系一九〇一年(即光緒二十七年)九月七日所定,因此年干支為辛醜,故稱為辛醜條約。怎樣會有此條約的呢?自從一八九八年德國佔據膠州灣以後,他們的商人教士在山東橫行無忌,為築膠濟鐵路收買地畝,或故意妨害人民生計,或不肯公平發給價值;他們又複不領護照,遍行內地,遇礦擅鑿,不問地主,動因細故傷斃人命;一般匪徒恃教會為護身符,借青島作逋逃藪,夤夜出掠,地方官莫可奈何,德員偏袒界內或入教人民,遇案每無結果,人民憤怒所激,久有排外之心。那時正值山東有白蓮教餘派練習拳棒的秘密會社,名為義和團(原系八卦教之一分派,為清室所禁,改稱梅花團,大刀會,紅燈會等名目)自言槍炮不入,直隸山東大吏頗崇信之,清太后亦為所動,農民入團的甚為踴躍;此團勢力既大,因揭出扶清滅洋的口號,到處焚教堂,殺教民,毀鐵路電線,燒西式屋宇,併入北京圍攻外國使館,殺德公使與日書記官,山西河南陝西奉天湖南浙江等處亦有排外之事,惟南方各省大吏不肯一致行動。於是英美俄日德奧意法聯軍破天津,入北京,聯軍劃分管轄區域,盡掠區域內官有民有的金銀寶物,殺人放火,紛亂不可名狀。聯軍內部意見紛歧,不能久駐北京,趁戰勝之威,遂強迫中國定下辛醜條約十二款,以為退兵之交換條件。此條約定立到今年九月七日,恰恰滿足二十四周年;經過了二十四周年,全中國四萬萬人仍然還要感受由此條約所產生的種種痛苦。現在將此條約簡單的箋釋出來,以激勵我們全中國的青年,使他們更能下一個決心,以肩負起民族革命的使命,根本撕毀此條約,如同撕毀其他一切不平等條約一樣。 第一款 (一)德公使被害事,前奉旨派醇親王為頭等專使大臣,赴德代表清帝惋惜之意,醇親王已遵旨起程。(二)在遇害處立碑與德公使品位相配,列敘清帝惋惜凶事之旨,書以拉丁德漢各文,中國現于遇害處所建立坊一座,足滿街衢。 這一款包含派使立碑兩事,均表示中國認罪悔改的意思;其實義和團系帝國主義的強橫所激起,帝國主義者不知認罪悔改,恃其強暴,故意以此條件屈辱中國,殊為無理可惡!建立牌坊一事,德國照稱德帝意旨應新設牌坊一座,請迅速辦理以便立刻開工;中國照複已開工「先築地基,其開山鑿石,轉運料件,在在均需時日,惟有督飭工人盡力妥速辦理」,觀此數語,可知德國帝國主義者常時為建一碑,對中國官吏限其克期告成,其急躁之情,非獨立平等國家所能忍耐,彼亦未嘗認中國為獨立平等國家——歐戰以後,德國帝國主義已覆亡於協約國帝國主義之手,所謂克林德碑(即辛醜所立之碑)已經曳倒,而又新立起阿諛協約國的「公理戰勝」碑了!然而中國仍舊不曾得著獨立平等國家的地位。 第二款 (一)懲辦傷害諸國國家及人民之首禍,先後降旨端郡王載漪,輔國公載瀾發往新疆,永遠監禁;莊親王載勳,左都禦史英年,刑部尚書趙舒翹,均賜自盡;山西巡撫毓賢,禮部尚書啟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均正法;吏部尚書剛毅,大學士徐桐,前四川總督李乘衡,均已身故追奪原官。又徐用儀,立山,許景澄,聯元,袁昶,因上年力駁殊悖被害,奉諭開復原官,以示昭雪。又甘肅提督馬福祥革職,俟應得罪名定讞懲辦。先後降旨將上年凶慘案內承認獲咎各外省官員分別懲辦。(二)上諭將諸國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鎮,停止文武各等考試五年。 這一款一則干涉中國對於各重要官吏之賞罰,甚且迫令中國處此等人以死刑;一則禁止中國有排外事發生之各地舉行文武考試。帝國主義所以如此做去,無非欲給中國朝野一個重大的打擊,使知外人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果然,從這以後,二十年來幾於滅絕了一切反抗外力壓迫的思想,一直到最近才略有轉機。 第三款 因日書記生被害,派那桐赴日代表清帝及國家惋惜之意。 這一款與第一款同一意思。 第四款 于諸國被汙瀆挖掘各墳塋建立滌垢洗侮之碑,其碑由各該國使館督修,由中國付給估算各費:京師一帶每處一萬兩,外省每處五千兩,此項銀已付清。 這一款與建克林德碑所用之費均系正式賠款以外之賠款,而所立之碑,無非意在使中國人永遠震懾于帝國主義之淫威,因而不敢存背叛之心耳。 第五款 軍火暨專為製造軍火各種器料,降旨禁止入口二年;嗣後諸國以為仍應續禁,亦可將年限續展。 這一款在謀防止中國軍備之整頓與擴張,亦是不許中國背叛之意。 第六款 允付諸國償款海關銀四百五十兆兩,系各國各會各人及中國人民之賠償總數;此四百五十兆系照海關銀兩市價易為金款,按諸國各金銀之價易金;(一)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國分三十九年清還。本息用金付給,或按應還日期之市價付給。(二)此欠款一切在上海辦理,如後諸國各派銀行董事一名,會同將本利總數收存,分給有干涉者該銀行出付回執。(三)中國將全數保票一紙交付諸京各使,此保票以後分作零票,每票由中國特派官員畫押。(四)付還保票財源各進款,應每月給銀行董事收存。(五)承擔保票財源:一新關各進款,俟前已擔保各借款本利付給後餘剩者;又進口貨稅增至切實值百抽五;加之向例進口免稅各貨,除外國運來之米,雜色糧面,金銀,及金銀各錢外,均應列入切實值百抽五貨內。二所有常關各進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關,歸新關管理。三所有鹽政各借款,除歸還前借款一宗外餘剩。至進口稅切實值百抽五,須(一)將現在估價收稅凡能改者,速改為按件抽稅,改稅如後為估算貨價之基,應以一九八七、八、九三年卸貨時各貨牽算價值,乃除進口稅及雜費總數之市價;(二)北河黃浦兩水道均應改善,中國應撥款相助。加稅一層,條約簽字兩月後即開辦,除簽字後至遲十日已在途間之貨外,概不得免抽。 這一款勒索中國四萬五千萬兩的賠款,加上利息五萬三千二百二十三萬八千一百五十兩,中間除因歐戰曾經緩付五年,歐戰以後德奧俄賠款取消以外,至今中國每年仍須付出本利一千八百萬元(一九三二——一九四〇間,每年須付二千六百萬元),至一九四五年為止。義和團殺戮外人可考的不過百餘人,中國教民之損失無外人代為索償之理,且所索款並無分潤中國被害教民之事,如此,可知九萬余萬元本利之賠款,無非藉端敲詐而已。複次,這一款規定本息用金付給,恰值最初數年,銀價下落,補付八百四十萬兩始能折合賠款金額,這是賠款以外「磅虧」之損失。又規定保票財源每月歸銀行董事收存,將海關(即新關)附近五十裡內之常關劃歸海關洋員管理,這使近年海關四十六處稅收六千九百余萬兩,海關兼轄常關十九處稅收四百余萬兩(去年海關報告冊所載),完全落于外人支配之下,外國銀行反能借此每月收存之鉅款,以為流動資本,操縱各口岸全市的金融。至於這條約規定進口稅切實值百抽五,即刻注明所謂「切實」抽稅,並非按照完稅時各物實在市價計算,乃以定約前五年至前兩年除去完稅及雜費以外之市價平均計算,則其決不能達到值百抽五之實數,彰彰甚明;而此所謂「切實」值百抽五,又不於簽約後一切入口貨即刻施行,只能施行於簽約十日以後始從外國出口之貨,此等無誠意之允諾,徒令識者切齒!乃帝國主義者更藉此要求改善天津之北河與上海之黃浦,可謂「貪欲無極」之至了! 第七款 定各使館境界以為專與住用之地,並獨由使館管理,中國人民不准在界內居住,應允諸國分應自主,常留兵隊分保使館。 這一款將東交民巷使館地帶中國的統治權拋棄了!各國駐外使館本應享治外法權,不受駐在國搜索侵犯;但若將使館以外附近地帶一併劃歸使館管理,不許本國人民居住,且允許外人留兵隊保護,這種在國都中間儼然另建一國的情形,卻是中國的一大屈辱羞恥。 第八款 大沽炮臺及有礙京師至海道之各炮臺,一律削平。 這一款系剝奪中國之自衛權,使帝國主義隨時可以侵犯中國國都。 第九款 中國允由諸國酌定數處,留兵駐守,以保京師至海通道無斷絕之虞;今諸國駐守之處系黃村,郎坊,楊村,天津,軍糧城,塘沽,蘆台,唐山,灤州,昌黎,秦皇島,山海關。 這一款更顯明扼制中國人的死命,使永遠不敢反抗。 第十款 中國允定兩年之久,在各府廳州縣將後述上諭頒行佈告:(一)永禁或設或入與諸國仇敵之會,違者皆斬;(二)關於第二款各上諭,犯罪之人如何懲處之事,均一一載明;(三)上諭諸國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鎮停止文武各等考試;(四)上諭各省督撫暨有司各官,於所屬境內,均有保平安之責,如複滋事傷害諸國人民之事,或再有違約之行,必須立時彈壓懲辦,否則該管之員即行革職永不敘用,亦不得開脫別給獎敘。 這一款要中國將各種重懲反抗外人的辦法,宣佈全國,使四萬萬人父詔其子,兄詔其弟,永遠帖服於帝國主義鐵蹄之下,勿存反叛之心。自從有這一款,中國人稍有仇視外人的組織,便都可以處死刑;(五卅運動中愛國青年聽啊!倘若不努力撕毀此等昏狂的條約,你們都是帝國主義手下刀頭之鬼啊!)官吏稍有保護外人未能周到之處,便都可以革職永不敘用。一八八一年美人起排西班牙人暴動,華人所受損失,美政府不負賠償責任;然一九二三年臨城土匪劫掠外人,各國除索償三十六萬餘元損失外,山東督軍田中玉革職永不敘用。帝國主義者無人心的慘酷壓迫啊!他們何曾把中國四萬萬人放在眼裡。 第十一款 允將通商行船條約內諸國視為應行商改之處,及有關通商各地事宜,均行議商以期妥善簡易。第六款改善水道各節:(一)北河近由諸國派員重修,一俟天津交還後,即由中國派員與諸國所派之員會辦,中國應付銀每年六萬兩養工;(二)設黃浦河道局,所派該局各員均代中國暨諸國保守中國在滬所有通商利益,預估後二十年該局應每年支銀四十六萬兩,此數半由中國國家付給,半由外國各干涉者出資。 這一款一方面是趁戰勝之淫威,強迫中國照他們的意旨修改商約;一方面輕輕將北河黃浦兩條水道修浚之權,放到國際共管之下去了。 第十二款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按照諸國酌定,改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變通諸國公使覲見禮節。 這一款直接干涉中國內政,其意無非要把外國地位提高,以壓抑中國人民自尊之心。 (以上各款均系摘要轉錄,並非條約全文。) 由上述十二款,我們可以知道辛醜條約以後,所謂北京政府——無論是滿清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只是帝國主義的俘虜,帝國主義不過利用北京政府以統治中國人民而已。從辛醜條約初定立時以至現在,中國人民呻吟憔悴於帝國主義壓迫之下,無從呼籲控訴以一平反其冤屈;此種亡國奴不如的命運,非血氣之倫所能一朝忍受。然而我們已經忍受了二十四年了!起來罷!我們全國忍辱負重的青年!我們現在全世界反帝國主義的革命熱潮之中,全世界革命的青年都祝望我們為民族解放的奮鬥勝利,他們亦已經預備了與我們共同奮鬥!起來罷!讓我們撕毀這種昏狂的辛醜條約乃至於一切不平等條約,將他們的碎片拋棄在全世界革命的火焰中間! 載《中國青年》第九十三、九十四合期 又載1926年9月7日《黃埔日刊》 署名:代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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